以前没人。
以前他可爱叫他的小情儿给他捏腿了。换到宋非乐这里,自己投怀送抱不说,经常腰酸背痛还要自己开车去公司。
庞壹一边穿衣服一边心里嘀咕,他年龄比宋非乐大,毕竟比不得年轻人,这么折腾下来就感觉四肢发软,一时间也就忽略了宋非乐的问话。把裤子都穿好,他才想起自己的初衷不是要和宋非乐厨房play。
于是他拖着走路都不自然的腿去翻沙发上的包,宋非乐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看到他从黑色bv的皮质公文包里,拿出一个黑色宝萨绒的袋子,似乎还是从最贴里面的内包里拿出来的。
庞壹折返回来,大方地将黑色的绒布袋子打开,拿出那根如火似焰的南红珠子手串,“来,当初我抢的,现在送给你。”
灯光下,那珠子的火焰纹异常妖异,粒粒经营剔透,闪耀着绯红的光芒。庞壹是真心喜爱这串珠子,不然当初也不会开出那么高的价钱和宋非乐在拍卖会上死磕!如今自己心甘情愿送给他,虽然舍不得的心情有,但也挺高兴的。
宋非乐似乎完全没想到庞壹会来这一出,眼神闪烁不定地盯着那串火焰般的珠子,最终还是缓慢伸手接住了庞壹的回赠。
上面有庞壹手指的温度。
很烫。
第四十二章
庞叔在宋非乐这里厮混了一段时间,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家,终于在某个周末滚了回来。
市区那套房子明显已经不是他的真爱了,他的真爱最近变成了牧马山这套。面对一天一个想法的老板,裴助理觉得自己动作慢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要不当初卖了房子,今天岂不是又要被骂得狗血淋头?
庞壹哼着小曲要保姆阿姨把房子打扫干净点,这才大摇大摆地上楼去换衣服。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是没钱,什么都崩谈。他可不想以后靠宋非乐什么的?男人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否则,丢人!
于是庞叔第一件事就是到公司处理最近出现的一些问题。合伙人林凛最近新投资了个酒吧,正在他的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讨论经营走向,抬头看到庞壹略震惊!
“唷!祖宗,你跑到哪风流去了!??打你电话一半都不接!”好在最近都没太大的紧急事情,只是公司周转不是很好,投资的有几个项目需要砍掉了,很可惜。
庞壹一瞬间有点不好意思,所谓坑朋友不要太happy,走过去大力捶了下损友的肩膀,笑得神采飞扬,“钱不要赚太多!开酒吧不怕折腾死你?”没道上或者上面的关照,庞壹担心酒吧开不了多久就赔得落花流水。
林凛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项目也是朋友推荐的,朋友以前一直做,最近要出国了,需要人接手。林凛查了下项目营收,觉得利润率还是很可观,于是这才准备接过来,今天这不,正在讨论项目,就终于看见庞壹回来了。
公司转了一圈,发现没什么大问题,庞叔慢条斯理地喝了茶,和损友互相损了几句,表达了下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友谊。接着才晃晃悠悠地奔向了他的老巢--风雅颂,料想最近一没检查二没盘点,应该也没什么大事情,只需要过去和他的红大王互述下衷肠这就可以去找学校找宋非乐。
结果预料中风平浪静没有出现,倒是门口那牛逼哄哄地超跑不按规定停车,歪歪扭扭一台车占了两个停车位。
庞壹下车就指着门口的保安:“你干什么?这么大个车把停车位占了你也不叫挪挪,其他客人来了怎么办?”
几个保安正在门口坐立难安,看见老板如见救星,立马奔过来“老板老板”叫得跟见了他们的亲爹一般。
庞壹莫名其妙,他不记得他的员工有这么依恋他,今天发生了什么事吗?
结果经理一看见他跟门口的保安一样如蒙大赦,指着里面说,“今天来了个砸场子的!”
庞壹稀奇了,他做人高调做生意却一向低调,只要能赚钱一般也就不多计较,还不记得自己有得罪过什么仇家,这是找上门的节奏?
“今天来了位年轻的客人,我瞅着是哪家有钱人的少年公子哥,原本也想好好接待……”经理一边说一边擦汗,“结果人家一来就先冲了两百来万指名说要办个高级vip……”
庞壹接话,“你没给人家办?嫌人家未成年?”
经理一边擦汗一边尴尬一笑,“老板你是明白我的,我怎么会和钱过不去……问题就出在和冲卡之后……对方指着最贵的点,眼睛都不眨,一会说菜难吃,一会是米不好,点了瓶酒,直接说那是假酒……”
庞壹听明白了,这典型的是找茬的。
进去一看,差点一个踉跄,那唇红齿白正在挑三拣四的小白脸,不是唐言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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