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双手双脚还被绑着,吃饭非常不方便,但是大汉丝毫没有给他们解开的意思,洛书也就不再管,就着别扭的姿势端起碗一口闷下去,面不改色地吐出了一颗石子。小少爷说的没错,这米还真不是人吃的东西,真特么难吃。饶是他在崖底吃糠咽菜外加被系统商城里的食物荼毒,对这个味道的接受度也无限接近于零。
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挑剔不得许多。洛书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第9章
阳光慢悠悠地从窗框边消失了,小少爷已经饿到没了力气喊叫,洛书尽量节省着体力靠在桌子旁边,角落里的孩子一直没有说话,若不是洛书能听见他的呼吸声,恐怕会以为小孩出了什么意外。
古人一日两餐,谓之“朝食”、“夕食”,之前那顿“有肉有饭”的便是夕食。所以哪怕现在饿到两眼昏花,今日也已经不可能会有下一顿饭了。之前被小少爷打翻的白饭还洒在地上,被大汉踩过一脚,印出了一个脏兮兮黏糊糊的脚印,之前不屑一顾的白饭现在彰显出了诱人的香气。
那白饭是刻意不收拾的。
若没有猜错,接下来几天都不会有吃的了。
小少爷没了气力大声吼叫,却一直在小声嘟囔,在寂静的、饿到让人暴躁的夜晚让人格外烦躁。但是洛书却狠不下心来去呵斥这个被骄纵坏了的孩子。明明昨天还锦衣玉食做着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一睁眼却换了天地,从云端跌倒泥土,恐怕连一个成年人都无法接受,更何况是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孩子。他不这样发泄自己的情绪还能怎样呢?
只是洛书能不在意,却还有别人被打扰到不耐烦。
“哐”的一声,薄薄的木板门被轰然踹开,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刺破夜色,“哟,谁家的小老鼠在吱吱叫啊?”
洛书极好的夜视能力能让他借着月光看到来人的样子,他身材瘦削干瘪,脸上积压着厚厚的皱纹,腰身微微佝偻,头发花白,看上去大概在五六十岁左右,但是周身气血十分旺盛,胜过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看来是个练家子。
不只如此,洛书还注意到这人脸上白净无须,声音尖细,明明是男子,却无意间流露出属于女子的神态,看起来竟是个阉人。
来人说话带着笑意,乍得一看让人从心底里感到亲切,但是那双小眼睛却透着一股子冷然淫邪,他动作粗暴地将小少爷从地上拽起,笑眯眯地说:“小少爷,您还当自己在龙府呐?你也不看看咱们南风馆是个什么地方,都是卖屁股的玩意儿,做出这幅样子给谁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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