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天,十三皇子乖乖的在自己小院子里练剑,虽然比划的毫无章法,但总算让洛王府的下人们松了一口气。
在树枝子上睡午觉的宁庄,实在看不下去了。
“胳膊直起来,你这绣花呢?”他一个石子扔过来,打在赵凌的后背。
赵凌在洛王府的地界,当然不能耍在玄乌阁学的剑诀,但闲着无聊快长毛了,想想,就把剑诀倒过来比划起来。在宁庄看来,自然是凌乱不堪。他收住剑,仰脸与宁庄说,“要不,你教教我?”
为了不给洛王府丢人,宁庄竟然真的自告奋勇的当赵凌的老师。
赵凌巴不得,如此他可以顺理成章的用上辈子学过的剑术,而不会被怀疑了。理由是……宁庄教的。
一下午不到,宁庄就后悔了,他从没教过武学天分这么差的学生。左右不分,前后不分,手脚还不分。
“要不,你给我几本剑诀,我自己练?”赵凌提议。
宁庄果断答应,迫不及待的把十三皇子驱逐出师门。
“别忘了两日后的秋猎。”宁庄走前,提醒说。
赵凌哪能忘,昨天傍晚,做衣服的裁缝还专门给他量了尺寸,说是王爷吩咐,给他做几件猎服。大梁的贵族,人人都有几件专门打猎穿的服装,是兽皮做的,比禁卫军的铠甲军服软许多,略有防御的效果。裤角束紧小腿,骑马方便。
他把攒下的银票,收到秋猎带去的包袱里。大哥给的剑,他也想带着。
此去路长,他打算先去西都城郊的薛家祖坟,拜祭舅舅与几个哥哥,再西行至回生谷,买上几坛好酒与九泉之下的兄弟们痛饮,最后越过边境,去燕国游玩一圈。等洛溢与大哥,对他彻底绝望,不再花心思找他后,他再回来大梁,找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子,碌碌无为的过完属于赵敛的一生。
两日后,秋猎如期而至。
秋猎是梁都贵族每年固定举办的娱乐项目,为期十天,除了老幼病残,所有的皇贵族子弟,都会积极踊跃报名参加。
皇帝本人,也会亲至猎场,射下第一只猎物,剥下皮毛,制作成肉干,作为不久后丰收农祭大典的贡品,而皮毛,则会当作奖励,赐给本年度秋猎场上表现最优秀的子弟。
洛王府的马车,大摇大摆尤其显眼的行驶在山路上。
这片群山,有许多名字,最近几百年较为公认的有三个。皇家贵族称为龙腾山脉,据说是某任皇帝在山上看到了金龙驾云,之后就飞升成了神仙。文人墨客称之为墨痴山脉,据说有个画家非常痴迷着山中的景色,终日在山林中作画,最终化作一块石头,也就是最高峰峰顶那一块很像人形状的石头。百姓们则称之为父母山脉,以表达他们对群山赐予他们食物泉水,以及盖房子用的木材等等衣食住行之物的感激之情。
秋猎年年有,所以皇家修了专门的一条入山通路,虽然也是泥路,但比山里人走出来的野路宽阔,可走马车。
整个队伍,好像只有赵凌没有骑马。打猎不骑马的新鲜事,引来了无数上山之人指指点点。但赵凌难得独自一路,是毫不介意自己被羡慕嫉妒恨,坐着马车慢悠悠的跟在队伍的最后面,沿着山间小路,哼着小曲儿,趴在窗子上欣赏优雅秀美的风景。
洛王爷与梁帝赵起,跟另外几个梁都世家的家主,骑马走在最前。
皇家的猎场,在群山环抱之中,为山中之山。群山诸峰,有高有低,起伏不均,高峰在外,最中心是一座被溪水环绕一周的小山,常年包裹在云雾里,远远看去像是飘在空中,很有仙气,且小山山势平缓,树木葱绿,泉流密布,是避暑与踏青的首选胜地。
入山的道路上,小瀑布一道连着一道,顺着青葱古木粗大的树根绕下来,在石洞口撒下帘幕,最后流汇入小溪。小溪与山路方向一致,却交错蜿蜒,像是一根麻花分两边绕起来。
马车经过一处双山谷地,小路两边的草长的特别高,草头上顶着圆圆的毛毛蓉球,赵凌从窗中伸手出去,拔了两根。
半天时间,皇族与洛王府的大队伍,到达猎场行宫。
作为洛王府世子的十三皇子,则跟随洛溢,去了隔壁洛家的行馆。
猎场的环境,龙腾山脉四周的环境,与二十年前完全一样,赵凌都再熟悉不过。按着大梁的一贯章法,大哥狩猎的时候,洛溢他十有八九会跟着同去,这是他逃走的最有利时机。
说是行宫,其实是比较平坦的草地,草地上搭起来帐篷,供人夜里睡觉。
下人们在搭帐篷,洛溢去到梁帝那边,赵凌一个人蹲在地上,比划着离开此的路线。洛家军没跟来,连宁庄也没跟着来,洛溢临时有事,差他去办。禁军护卫,比洛家军容易搞定。
52书库推荐浏览: 疯沓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