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养老婆我成了开国皇帝 作者:七流【完结】(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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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古斯都盯着他,眼里燃烧着永生难灭的怒火。
  他咬牙切齿道:“……李、应、天!”
  许多年前,老教皇去世的前一天夜里,做了一个预知梦。
  梦里有只金色的巨眼,巨眼里倒映着一个渺小的人影。
  老教皇有些不明所以,不过他神棍惯了,还是给出了似是而非的谶语。
  他说,“深渊里,带来噩运的恶魔睁开了眼,眼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
  后来有一天,姚重华也做了相同的梦。只是他以为,那只金色的眼眸属于康斯坦丁。
  奥古斯都过有很多名字。比如倚艳笙,比如赫仑,比如海伦娜,又比如,赵太一。
  他比康斯坦丁小那么点年岁。
  在他们的故土土崩瓦解的时候,奥古斯都才刚刚继承“奥古斯都”这个名讳。
  他们的故乡成为了“域外战场”,“神明遗迹”。奥古斯都被迫开始在宇宙间流浪。
  这个世界和他们的世界不太一样,有许多人形生物,大多都很孱弱。
  自称为“虫族”的人形生物要强一点,自称为“人类”的生物因为不会修炼,因此弱很多。
  人类看上去很可怜,不过奥古斯都并不打算拯救任何人。
  他很同情他们,但奥古斯都清楚,这些人只有自救。他能庇护一时,却没办法庇护一世。
  他们太弱,而弱小就是原罪。
  直到有天,奥古斯都在路边捡到了一个小孩。
  和康斯坦丁不一样。
  从古至今,他的脾性都偏于温和柔软。这个名讳带给他的力量,也许没有康斯坦丁那么强,但是总归也是属于神.的名讳。
  这个小孩名字叫李应天,被人打断了腿和胳膊,太阳的曝晒让他的腐肉长出一层蛆虫,他倒在路边,不远处枯树上站着一排秃鹫,等着他咽气。
  他的父亲是矿奴。
  因为父亲没有采集到虫族规定的能源石份额,作为惩戒,他被砍下了小指,丢在了路边。
  他的小指会送给他父亲。
  也许是觉得李应天必死无疑,被丢在路边的时候,那些虫族没有补刀。
  因为这小孩瞧着太可怜,奥古斯都没忍住那么点恻隐之心。
  他把小孩救了起来,但这小孩一直高烧不退,而奥古斯都又找不到药。
  于是,他给了李应天一滴血。
  从此,李应天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走向修行道路的人。
  再后来,他成了整个帝国的开国皇帝。
  ……
  奥古斯都把人救活以后,并没有养他的打算。只等着这孩子病好了,就放他离去。
  没想到这小孩挺机灵,死活赖上了他。在他的门外长跪不起,倔强异常。
  其实他如果想走,一个李应天怎么可能拦得住他?
  他在这个世界流浪许久,居无定所,也没有同伴。也许是太过寂寞,奥古斯都终究是又心软了一回,留下了他。
  ——“大人,你叫什么呀?”
  ——“太一。”
  这是之前还没继承名讳的时候,奥古斯都的父亲给他取的乳名。
  ——“那您姓什么呢?”
  姓什么?奥古斯都有些茫然……按照道理,他也许该姓“奥古斯都”,但是这姓氏好像又不符合人类的规矩。
  于是,奥古斯都随手翻了一页书,笑着拍拍李应天的脑袋:“我姓赵。”
  ……
  这就是整个人类帝国最大的秘密。
  关于光明神。以及李应天亲口许诺的那句话——
  “李与赵阀共天下。”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塞不进去。补充两句吧。
  1李应天是和女性结婚繁育的后代。
  2赵阀没有神的血脉,赵阀记载里,第一位跟随李应天打天下的人是赵太一的学生。不管任何历史上,都没有“赵太一”的存在。因为被李应天抹杀了。
  青史烬成灰。
  3奥古斯都可怜,不代表他就洗白了。欠他的人是李应天,不是加文,也不是康斯坦丁。只能代表他不是神经病,行为逻辑变成这样有原因。
  我解释完了。
  (以下剧透!!!!!!!!!!!)
  4林恩和赵明月都被附身过。只不过后者太强,没有被成功。前者本来也不用死,是李铮以为林恩死了奥古斯都就会走。林恩其实被附身了很多年,他和奥古斯都做过交易。
  代价是让加文活过来。

第204章
  这就是元宵啊?
  加文看着小小的婴儿车,觉得这玩意简直在亮着圣光。
  他在这瞬间有些不会说话,手指颤了颤,轻轻戳了戳元宵的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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