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同学来的时候,李常齐和顾以珩已经开始打了。
他们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等到两人打够了,发现了他们,才上场分组。
经过一下午的练习,李常齐的球技也没怎么见长,但是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就是他不犯规了。
其实对于李常齐来说,打篮球不犯规就完全足够了。
用康新的话来说就是:“李常齐这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逆天投球技术,往那儿一站,简直就是人形投球机,只要他不犯规,恕我直言啊,篮球赛咱想输都难。”
对于这个说法,同学们纷纷表示赞同,他们虽然打的不够好,但是和二十二班的也打过两场了,对对方的能力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如果顾以珩和李常齐来上控卫和分卫,剩下两个前锋和中锋再由他们班打的差不多的沈望梁宇和康新来上,篮球赛想输确实挺不容易。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们每天放学都借着晚自习前的时间在球场练习,随着配合越来越默契,他们心里对赢得篮球赛也越来越有底。
学校里只有一个篮球场,这一个星期,他们每天都来练,但是却从来没见过二十二班的人出现。
或许是之前那两场随意打的篮球赛给足了他们信心,如李常齐之前所说,二十二班确实自信过满,轻敌了。
但这对于一班来说是好事,二十二班越轻敌,他们就越高兴。他们巴不得二十二班的一直别出来练,别看见他们现在的水平。
尤其是别看见他们的隐藏王牌,李常齐。
篮球比赛的前一天,也就是星期六,在大家都情绪高涨的等待着明天放假的时候,学校论坛又一篇帖子被顶上了第一。
这篇帖子的标题特别简单,七个字——高二一班:挑战书。
内容就更加简单了,就一张图片,连多余一个字的赘述都没有。
但仅仅一张图片,就足够让学校论坛再次沸腾。
图片是一张手写的挑战书,宣纸毛笔,古白话,非常正规。落款是高二一班,日期是今天。
而且挑战书中那句‘输者,于文艺汇演中表演脱。衣舞’还被圈了出来,其嚣张程度不亚于二十二班当初发的帖子。
这篇帖子是顾以珩发的,他专挑着刚下晚自习的点,正是学生使用手机人数最多的时候,点击发送。
图片中的战书出自李常齐之手,是顾以珩让他写的。
用顾以珩的话解释就是:“二十二班那边发的帖子里写了惩罚,但是我们没认,今天我们这边也发出来,就说明这个惩罚是双方都同意的,这么多人都看见了,到时候如果二十二班输了,想耍赖都不行。”
“还有,我们要让全校的人都看到,二十二班下的战书和我们班下的战书差别有多大。一个是随随便便的一句话,直白又粗俗;一个是用毛笔写的白纸黑字,礼貌又高雅。”
“就是要让他们知道,高二年级的二十二班比不过一班,无论哪一方面,都比不过。”
李常齐本来是觉得,在这个时代用毛笔写挑战书很奇怪,但听他这么一解释,他就同意了。
真的不怪他爱攀比,非要跟谁争出个胜负,实在是二十二班之前所作所为太过分,导致现在一有能狠踩一脚他们的机会,李常齐就不想放过。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顾以珩没说。他觊觎李常齐的毛笔字很久了,这次终于有理由讨过来一篇收藏了。
这篇帖子一发出,短短五分钟,评论就已经破了四位数。也就是说,在这五分钟内,就已经有一整个年级的人来这篇帖子下回复了。
晚上十二点之前,帖子内有一条评论被赞上了第一条。是二十二班的回复,意思大概是他们接受挑战,一班的人到时候可千万别耍赖。
一班回应的战书,无疑把这场篮球赛的热度炒到了顶峰,大家都忘了这只是一场两个班之间的恩怨,对它的重视程度反而比校运动会还要高。
所以第二天下午的篮球场热闹非凡,主角还没去,篮球场周围就已经围满了观众。还有人直接一下课就叫了外卖在球场吃,生怕错过点什么。
下午两点,二十二班和一班负责上场的人准时到了篮球场。
刘雄侯志远他们装备十分齐全,穿了统一的球衣球鞋,带了一个色系的护腕吸汗带,气势上非常压人。
相比起来,一班的人就随意的多,他们这边的人就是各自穿着各自的运动衣,根本不像来打比赛的。
两边的人一出现,篮球场外的议论声就没断过,说的最多的就是‘一班估计是知道自己必输,也不弄那些形式上的东西了,随意一点过来,早打完早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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