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侯一听,顿时高兴起来,让吴纠坐在自己旁边,笑着说:“二哥这般想着孤,孤好生欢心。”
吴纠把筷箸交给齐侯,说:“那君上不防尝尝味道,看是纠做的好吃,还是洛师王宫做的好吃。”
齐侯笑着说:“一定是二哥做的好吃。”
他说着,夹起一块鸡肉来,今天吴纠做的可不是下脚料,每一块鸡腿肉都是吴纠精挑细选的,齐侯夹起一块放入口/中,只是刚咬下去,就感觉与众不同,绝不是那王宫中的烤鸡可以比拟的。
鸡肉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处理,竟然一点儿也不柴,肉质紧实鲜美,十分弹牙,能感觉的出来,肉质非常好,再加上外面裹/着的那层浓浓的酱汁,配料经过长时间的熬煮,浓缩出来的酱料紧紧包裹/着鸡肉,每一口吃下去都不缺滋味儿。
齐侯眼睛突然就亮了,没说话,先吃了两块,将鸡腿肉的骨头吐出来,这才含糊的说:“二哥真好吃,二哥真好吃!”
吴纠都不需要听他说话,就看齐侯那眼神便知道了,吴纠笑眯眯的说:“君上别急着吃肉,下面还有宽面吃。”
下面的宽面也叫皮/带面,就是要做的和皮/带一般粗细,这样吃起来才够爽。
齐侯不知鸡肉下面还有面,毕竟这看起来是一道肉菜,齐侯就拿起筷箸,拨了一下,果然看到大块大块的鸡腿肉下面,竟然还铺着一层白生生的宽面。
宽面白/嫩/嫩的,在齐侯眼中,就好像他家二哥的脸颊一般,整齐的扑在下面,沾染着上面浓郁的酱汁,让齐侯一看,特别有食欲。
齐侯是那种很典型的人,吃菜一定要有主食,这道大盘鸡吴纠选的实在好,浓郁的口味适合齐侯,而且还有主食,吃起来不单调。
齐侯迫不及待将宽面夹起来一条,又宽又长,竟然不带断的,送入口/中,只觉得滑不留口,而且韧的筋道,好像会主动往嗓子眼儿里跑一样。
齐侯这会都不说话了,一直埋头苦吃,吴纠看着齐侯的吃相,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根本不需要问了,自然是自己做的好吃。
齐侯一口气将一大盘子的大盘鸡肉给吃了,下面的宽面也吃掉了,连盘子里的配料都给吃了,就差将多余的酱汁都给喝了,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齐侯吃过之后,喝了一口茶,似乎还在回味那大盘鸡的美味,吴纠见他嘴边挂着猫胡子,就拿了个帕子给他把嘴边上的幌子擦掉,若是让人看到了,齐侯这威名可就扫地了。
齐侯伸手抓/住吴纠的手腕,没有了猫胡子,又变成了俊美无俦的齐国国君,低声笑着说:“二哥,你说孤干脆退位,将侯位让给昭儿,然后随你去楚国吃软饭,怎么样?”
吴纠听了猛地一颤,震/惊的抬起头来看着齐侯,齐侯笑眯眯的,这话似真似假,不过吴纠知道,只要自己说“好”,齐侯可能真的会退位。
就在两个人四目相对的时候,公孙隰朋却去而复返,连忙跑进来,说:“君上!!君上捷报!前线捷报!”
公孙隰朋突然跑进来,齐侯只好松开了手,说:“哦?这么快就有捷报了?”
公孙隰朋连忙将文书递给齐侯,齐侯看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然后递给吴纠,说:“二哥你看,鲁国认怂了!”
吴纠接过文书一看,王子郑虽然是第一次领兵,但是大败鲁军,在夹谷关将鲁军炸的灰飞烟灭,抱头鼠窜,鲁国根本不敢再往前进,后面的曹刿都没有用武之地,单子正大军很快也跟上支援,鲁国是丢盔卸甲,已经回到齐长城以南的地方去了。
文书上还写着,鲁国不敢再战,有/意谈和,不日可能就会派使臣过来详谈。
吴纠笑了笑,说:“这是必然的事情。”
果然第二天,身为代大司马的周甫就来拜见齐侯,送来了鲁国正式的求和文书,文书上写着,鲁国有/意求和,鲁国国/母文姜斥责了鲁公的鲁莽行为,特意向齐侯道歉,说是看在齐国与鲁国本是世代姻亲的份上,想要齐侯放鲁国一马。
不止如此,他们愿意送来使臣公子季,表达诚意,想请齐侯来夹谷山,在这里与齐侯会盟。
说是使臣,其实并非使臣这么简单,说白了就是人质。
公子季的身份十分高贵,与现任的鲁国国君同乃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也就是文姜最小的儿子,公子季年纪颇轻,不过十分有作为,是有名的名士,公子季与公子庆父不同,鲁公重用公子庆父,是因为公子庆父有可利/用的地方,而鲁公重用公子季,乃是因为公子季与自己是血亲,不需要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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