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被美食淹没 作者:红尘滚滚【完结】(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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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盆堆成小尖山的酱骨头被端了上来,刚送灶上下来的酱骨头还翻滚着白烟,肉香味和酱香味齐齐涌了上来,堆得满满当当的肉骨头把酱红色的汤底也给埋住了,根本看不见汤的存在。
装酱骨头的器皿并不是大碗,而是正正经经的大盆子,不是那种用来洗脸的搪瓷盆,而是比那还要大上一圈的白色的那种铝盆。
“这么多,吃得完吗?”路远之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百分之九十都是骨头,也就看着多,其实吃不了多少肉的。”
酱骨头虽然被煮得没一个都十分入味,但时尉还是比较喜欢下面泡在汤里的部分,因为骨头太多不好翻动,时尉先是把上面地搬到自己的大碗里,然后把路远之的大碗堆满,又用勺子盛出浓汤,最后又把自己碗里的骨头给倒回汤里。
路远之看着自己碗里的骨头开始犯愁。他才喝了小半碗粥,肚子已经五分饱了,肉着东西吃着又觉着饱,怎么把碗里的这些吃完,都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吃不完就带回去嘛,很简单的事情!”时尉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啃。
时尉这时候是个典型的肉食主义者,能吃肉绝对不吃菜,但单纯的肉吃得又太腻,所以对排骨肋排骨头什么时候,他十分钟爱。
尤其是像酱骨头这种贴着骨头,不仅有肉还带着筋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时尉总觉得贴着骨头的肉别其他的肉香一些,是被骨头影响了,吸收了更多的钙所以变好吃了吗?时尉不知道,但他觉得好吃就行了。
骨头上的肉其实并不多,尤其是骨头弯弯绕绕缝里的那些肉,必须十分困难地才能咬过来吃掉。为了吃一口肉,大概得消耗掉一口半的肉提供的热量,但真放弃的话,又十分地舍不得。
大概也就是因为吃得不容易,所以才格外的香吧。
吃这样的骨头,就得是双手并甩开架子地吃,路远之一开始有些放不下,更不想把手弄得油乎乎脏兮兮,所以好半天也吃不掉几个,但吃出味道真把架子放开了之后,路远之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骨头肉很香,啃肉的时候还能磨点骨头下来,软烂的肉和汤汁在炖煮的过程中变得十分入味,再配合着一起咬进嘴里的筋,酱香软烂又步伐又嚼劲,要是找到一根连着长长的筋的骨头的话,那更是畅快得不行,炖煮过的筋吸收了浓厚的香味,软糯得比肉更有风味,不会倔强得咬不断叫不动,但也没有失去全部的韧性,吃起来又软又弹,让牙齿不能更享受了。
时尉习惯在全部吃完后再吸骨髓,路远之也学了他这个习惯,一开始说着绝对不吃完,但真的放开吃后,不仅吃得干干净净,还多要了一盘爽脆的双黄瓜。
吃完晚饭,宿舍里正在睡觉的四只小可怜被他们记了起来,准备给他们买点吃的带回去。于是洗完手后,时尉便让路远之在外面等一下。
燕京的冬春天冷,夏天也热,店里氤氲着让人忍不住唰唰出汗的热气,店外面却是好很多的。
路振宁正是这个时候来的。这个以往抬着下巴摆出一副威严把自己打理得盛气凌人的中年男人,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意气风发。
路振宁虽然是个一大把年纪还靠得靠儿子的废物,但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大概是越缺什么越听不得别人说什么,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在外表这一方面,他都把自己往精英的方向去塑造。
但现在呢?那里还有那种装模作样成功人士的派头,头发杂乱,眼里全是红血丝,眼带下垂得都要碰到法令纹,不仅是胡子拉碴,右嘴角还裂了口子往外渗着黄色的浓水,混着丝丝的血迹,常年养尊处优的皮肤变得松弛而蜡黄,赶时髦装庄重的西装也没有了,圆领的T恤领口都泛着黄。
六月末七月初的傍晚算不上凉快,但也没白天那样的燥热,但路振宁跑过来的时候,整个后背都被汗水浸湿,鬓角额头鼻尖也无一例外地挂着汗水,看起来既狼狈又可怜。
他先是跑到燕大的宿舍找人,敲了好半天,才被实在受不了爬起来的林峰告知了路远之并不在宿舍。
叫嚷得把所有人都吵醒了之后,无奈开始回忆,终于想到时尉提过要不要给他们带点酱骨头回来的事情。
然后路振宁连酱骨头店在哪里都没听完就跑出来了,一路抓着人就问。
路振宁这段时间过得并不好。
路老爷子这次是真的气狠了,吩咐门卫连小区大门都不让进。
白衣芳和路振宁不同,她几乎没怎么工作过,之前虽然拿着工资,但那是路振宁给她找的清闲工作,只要喝喝茶水聊聊天就能混过去的“家属工作”,但从路远之那里“借”到钱开了厂后,她连只要定点上班的活也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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