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西尔这时候才有种生活在魔法世界的实感,绝世帅哥手托“星辰”,这个场景实在太具有梦幻感了。
【我觉得一个小白痴挺可爱,但是有时候也未免太白痴了。】
塞西尔突然意识到他看懂了这句话,但是刚才却没看明白:“等一下,为什么我现在自己就看懂这句话了?”
“这个和通译魔法有关。”兰登合起掌心,笑眯眯地道,“你肯定听过这个说法,通译魔法是读懂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而非语言本身,对不对?那你有没有想过,书面语言没有说话人,为什么还能看懂呢?有时候,某个人说了从来没用过的语言,通译魔法就不能翻译,而如果他向别人解释过一次这个字或者词的意思,那么,全世界的通译魔法就都能够正确翻译了。实际上,不仅是通译魔法,还有一些历史久远的魔法都具备类似的特性,我们把这个叫作‘集群性’,你明白什么意思吗?”
塞西尔脑中冒出来的第一个词是:这些魔法是不是联着一个主机呢?
这只是灵光一闪,但是仔细想想还真说得通,他不禁展开了联想:是不是在这个世界上某处有台巨大的机器或者魔法阵,监控着全世界使用相同魔法的人,比如通译魔法,收集每一个得到的信息,并且汇总起来再发送给其他使用了通译魔法的人,就像一台全球性的魔法电脑服务器。
说起来,基佬骑士团的羊皮卷不也是类似的产物吗?
“你在想什么?”兰登问。
“我在想你们到底来自哪颗星星。”塞西尔嘟囔完才意识到说了什么,有些慌地看向兰登,发现眼中还是那个微笑温柔的男神才放下心来,“就想你们来自哪里。”
“我也想知道。”兰登笑了笑,道,“很多从古遗民年代流传下来的魔法都具有‘集群性’,所以,如果你看见某个字或者词时通译魔法没起效,那就说明在这个世界上从未有人使用过这种语言。不过别担心,这种情况已经很少见了。”
塞西尔附和道:“也是,通译魔法过了这么多年嘛,该收集的都收集了。”
兰登笑了笑,道:“或者说,该死的都死光了。”
塞西尔:“……”
活字印刷最终还是选用了坦布尼塔的文字,按兰登的说法,这是为了“洋气”一点,显得更加高大上。塞西尔虽然有些遗憾,但是中文无法对应魔法单词,如果采用了中文,粗心大意的人可能察觉不到,聪明人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其中的关联。
保险为上吧。
活字印刷进展得很快,每一个铜字都做成小长条状,顶端是字,下面会做一个孔洞。印刷前,先制作一个满是小正方格的方框,每个小格里都固定着一根细柱,把细柱涂满粘胶,活字插在细柱上固定,用一块平板保证活字上下平齐,以桐油燃烧后的烟灰混合生物皮熬出来的胶得到烟墨,涂在字上,再往纸上印下就成功了。
叙述不过是短短几行字的工夫,但是真正做到这一步,需要无数工匠日夜雕刻活字,造纸坊千百次的试验得到最佳配比纸张,烟墨工一次又一次调整胶与烟灰的比例,印刷工还要反复试验粘胶的使用,以免过后无法取下活字或者印的时候活字掉下来。
每一个细节与工作都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塞西尔只贡献了一个点子,真正达到成功彼岸的是这个世界中那些平凡无奇的普通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创造传奇,就已经成了历史的一部分。
看见这个世界第一本纸书时,塞西尔心情当然是很激动的,他抚摸着平整光滑的书页,轻轻翻开,映入眼帘的是一行硕大的标题:春宵一刻值千金。
本世界第一本纸书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位去亚尔及考魔法大学的农村小伙子意外救下了传奇法师的独生女儿,得到青睐并且学到了上古传奇魔法,成为传奇法师并且拯救世界的故事。
这真不是塞西尔故意恶搞,而是经过基佬骑士团领导层以及对城中各阶层人士调查之后得出的结论,在这个世界上流传最广、上至八十岁老人、下至刚学通译魔法的孩童,不分男女种族都会瞄上一两眼的故事。
简而言之,单纯论吸引眼球,到底还是八卦消息强,在这一点上,卡罗厄也贡献了不少,魔法麋鹿们围着塞西尔日日夜夜讲着各种故事,那段时间他一闭上眼就看见无数才子佳人组成猎龙小队走在幽暗森林里遇上神祗……
接下来,就是神战前的序幕了:宣传大战。
天气逐渐不再那么炎热,土豆再度成熟之前,塞西尔开始着手准备大规模的宣传战。这半年,他一直关注着马车商行的消息,不仅开放改装、降价打折,还进行了各种买一送配凳之类的活动,这当然引发了一阵子销售潮,但是却并没有预想中的疯狂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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