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默的初恋就是一个像何一间这样的人。长得帅,说话撩,人又很有才华,身边好像总围着数不清的喜欢他的人。
他遇见初恋的时候是青春期,脸上狂长痘,而且正处于人生中最胖的阶段,所以他非常苦恼。
他面对男神时虽然想法很多,但是又极为自卑。
而何一间,简直就在一瞬间将他重新带回了青少年的那个时期。
胡文默现在是上市公司的大老板,热爱健身,身材没的说,是个很正经的东北大汉子。他性格直爽不作,除了特爱玩这一点以外,其余的还是非常不错。
作为成功男人的胡文默完全没理由自卑,虽然他平时说话一口东北大碴子味,但是和客户谈生意的时候也完全可以零秒无缝衔接纯正普通话。
可他就是觉得何一间是不能随便碰的。
也许这关系到他宝贵的初恋,也许又关系到他所看重的某种情怀,总之,胡文默知道,他重新将自己代入进了当年的相处模式中去了。
有些人就是招人喜欢,而这种人之所以招人喜欢,首先有一点是很关键的,他们的脸多半都长得比那些不惹人注意的人要好看。
其次一点就是身高与身材,而决定此人后劲是否强烈,靠的就是性格、能力、才华、谈吐这些东西了。
很不巧。何一间正属于样样都占齐全了的人,他当了几十年的明星,身上还多了一些别人没有的气质与魅力。
胡文默看着何一间弹完了野蜂飞舞,旁边的伴奏很会挑时间的又满脸陶醉拉起了新曲子,何一间自然也跟上她们的节奏,投入地弹了起来。
出埃及记。
《克罗地亚狂想曲》、《野蜂飞舞》、《出埃及记》,马克西姆的经典代表作品三连弹,何一间给足了他面子。
胡文默虽然并没有表现的太明显,但是这种内心层面与外在展现出的冲突,还是有绝大部分通过眼神流于表面了。
三首曲子结束,何一间立马从那种沉迷的状态中脱离出来,他大口的喘着气,皱着眉转了转有点酸的手和胳膊,然后捏了捏手掌的肌肉。
“不好意思,我歇会儿。”
胡文默面上绷得很好,他稍稍点了点头。
“你随意就好……不如先过来喝一杯?我们来聊聊马克西姆和钢琴?”
何一间已经很久都没有碰到过和他聊钢琴的人了,他起身坐到了胡文默的对面,嘴角带起了礼貌的微笑。
“胡先生,没想到我们的兴趣如此相似,可否冒昧问一句,您喜欢最喜欢马克西姆的哪一点?”
胡文默完美的收拾起了自己遇见问题时的懵逼,很从容地答道:“我最喜欢他在面对钢琴、对待演奏时态度,你不觉得他在认真弹琴的时候给人感觉很优秀吗?他和钢琴曲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总有种让人无法触及的美感。”
“野性,优雅。”何一间恰到好处的评论了一句。
“是的,他和他的曲子,真的是很有魅力。”胡文默浅尝即止,连忙从这个让他满眼抓瞎的话题当中抽身。
“对了,你要是不嫌弃,直接叫我胡哥就行了,我今年也有三十七了,听说你是二十三,我比你大十四岁,按理来说你都快能叫我叔了。”
胡文默抖了个包袱,何一间接下了,很玩味地喊了声:“胡叔,接下来想继续听马克西姆?还是换点别的?”
胡文默听他这么说,一时懵了下。
“先喝酒,先喝酒。”胡文默连忙掐了话题,端起杯子,与何一间碰了一下。
这里面的酒烈的很,胡文默抿了一口之后辣的眼睛都闭上了,只是没想到,他睁开眼睛时,发现何一间竟一口气把那酒全喝完了。
“我也休息的差不多了,胡叔,继续听吧。”
何一间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那眼神里并没有流露出任何感情,可是还是却让胡文默的心跳漏了一拍。
毕竟被他那么认真的盯着看了好久……
“继续,继续。我就不做要求了,你随意弹就好。”
胡文默往椅子上靠了靠,十指交叉,认真的发起了花痴。
胡文默的居心,何一间老早就看出来了,他不说只是因为他懒得去应付胡文默而已。
同样是男人,胡文默其实很好搞定,但是何一间不喜欢的东西就是铁了心的不喜欢,有涂慕远一个就已经让他精疲力竭了。
他想到了涂慕远,心里一阵浮躁。
何一间想让自己冷静一下,他和伴奏打了个招呼,开始按照以前与伴奏的排练,弹起了莫扎特。
胡文默对古典音乐的鉴赏能力实在匮乏,这么一通曲子弹下来,他被整的昏昏欲睡,全程靠着何一间的颜和手才强忍着没睡着。
何一间这次弹的时间比较久,可能因为从小练得最多的还是古典,所以他对古典音乐有着某种又爱又恨的矛盾感情。
52书库推荐浏览: 白草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