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嘛,怎么现在连话都不敢大声说了?”刘好好也见过不少害羞内向的人,只是丁志成过去实在不像走这个路线的,前后反差也太大了。
丁志成被她一说,更加羞窘了,连头都不敢抬。
“我们市的农机厂的确没什么前途,越往后越糟糕,你要离开也是正常的,”刘好好只好耐着性子继续说道,“你想调去哪里?心里有什么想法吗?”
“家里让我去农业局。”他如挤牙膏一般从嘴里挤出几个字。
“家里?那你自己的想法呢?”
丁志成一愣,他习惯于听从家里的想法,哪里还有什么自己的想法。
“你自己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尽管说出来,没关系。”刘好好不知道丁志成是个妈宝,在她过去的印象中,丁志成只是个有些单纯幼稚懦弱的年轻人,人不坏,也不是那种唯唯诺诺的人,相反还挺热情活泼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了。
“我,我听家里的。”丁志成低着头,弱弱地说。
“你都多大了,还什么事都听家里的?”刘好好笑了,“日子是你自己过的,人生也是你自己的,不是你家里的,你就心甘情愿这么听话?”
她家的小未未都有自己的主见,还经常和她对着干,丁志成这个大男人竟然事事都听家里的?
“我——”大概是刘好好的态度温柔亲切,让丁志成总算产生了一丝勇气,他深吸一口气,吐露心扉,“我不想去农业局,可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里。” “你以前不是挺喜欢文学的吗?怎么后来没去学中文?”丁志成的状态让刘好好觉得很奇怪,反正开车去市里也要一两个小时,路上无聊,正好可以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家里不同意。”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听话了?”刘好好失笑。
丁志成沉默了,其实他一直都是个听话的人,只不过他在插队的那段时间,父母在城里自顾不暇,没有时间管他,他正值年轻气盛,意气风发,由着自己的性子,展露了难得的活泼,包括刘好好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真正的性格。
“你都这把年纪了,应该也成家了吧,难道还没有自己的主见?事事听父母听妻子的?”刘好好突然有些明白他为什么会混成这样了,不由得为当年寻死的原主悲哀,就算当初她和庄立军退婚了,丁志成这样的妈宝男,也绝对不会娶她的,恐怕他家里已经给他安排了门当户对的妻子,一个男人太过听话,连自己的主见都没有,注定一辈子过得窝窝囊囊的。
“我记得你当年文笔不错,你这些年还有没有接触过文学?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帮忙把你安排到报社去。”刘好好是真心实意帮他考虑的。
当初她在方志办的下属陈浩,就是个执着的文学青年,她后来就帮忙他调到了南省的诗歌刊物《田野》杂志社,现在他写诗的水平虽然还是很臭,但也是个不错的编辑了,天天和他喜欢的诗人打交道,也算是求仁得仁,比他做机关干部时的消极怠工强多了。
如果丁志成需要的话,她也愿意帮他一把,人总是要在适合自己的位子上,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我已经十几年没有碰过文学了。”丁志成苦笑,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水平,天天拿着扳手的手,再也没有握住笔的勇气了,就算去了报社,也只是给刘好好丢脸。
“那你还是想去农业局喽?”刘好好点点头,倒也没有勉强。
现在的丁志成已经废了一大半,就算去了农业局恐怕也是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
丁志成面露迟疑,一直没有点头。
刘好好也不催他,“不急,调动工作是大事,你慢慢考虑,什么时候考虑清楚了,再和我说,能帮我一定帮。”
刘好好的态度十分温和,而且一再承诺会帮忙,无形中给丁志成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她的话同时也让他陷入了深思,他究竟想去哪里?哪里才是适合他的地方?
到了H市,他浑浑噩噩地从车上下来,还是没有想好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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