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日子,左王如今已经成为羟人的新王了。
从边关的防线来说,并没有薄弱处,但却有一些地儿是非常容易让羟人趁机混进来的,特别是离阕城一百多公里的戟城。
这里民风淳朴,由于土地一年四季有三季处于干涸时期,种植的庄稼都是耐旱作物,他们当农民的人少之又少,因只靠着种粮食只能饿死,因而十分热衷于贸易。
这戟城也是商队必经之地。戟城人会将其他地儿的物品千里迢迢运载过来,之后与附近的羟人进行交换,可以以物易物,也可以换取一些银两。
最近这几日,正是开市的日子,因而虽然戟城关口有派兵把持着,却也并不严苛,只要他们不闹事,不是羟人派过来打探消息的奸细,戟城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因着戟城人对羟人并不排斥,羟人在掠夺边关选址时,从来都不选这里。当然,也由于这里实在太过于荒芜了,占了这块地,他们连牛羊都养不起,戟城差不多寸草不生了。
秦筝第一次见到边关的城镇,城墙是用厚实的土堆夯起的,里头据说叠了石块,这些石块还是千里迢迢运过来的,城墙从建立起来就是非坚固。
马车进城时,侍卫递上了令牌,叶炎出去露了一面,才恭敬地被人请了进去。
今日是贸易最为热闹的一日,在马车里头秦筝还没这么感觉,可等到撩开帘子往外头瞧去,只见后头进城的人排得乌泱泱一片,若不是守城的将领全都身着最为坚固的铠甲,板着个黑煞神一般的面孔,加之手上握着寒气逼人的武器,只怕那些个人全都能冲进来。
秦筝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出门真的需要带上侍卫了。
更别提边上还有一些明显就能看出来很是强壮的羟人。
秦筝戴着帷帽,里头还裹了一层纱,让人看不清面孔,为了能够融入边关城镇,特意穿了与这地风俗较为接近的服饰,也就是骑马服。
叶炎与人在前头交谈,秦筝走了一会,人越来越多了,只能扶着朝露上了马车。
叶炎听人汇报一些近况,秦筝觉得无趣,便让朝露去跟叶炎打招呼,想坐着马车到里头去逛逛。
秦筝如此提到,叶炎是有些许不太乐意的,可想到秦跟着他他也有可能照顾不周全,便拨了三分之二的侍卫给秦筝,还替在她手中塞了信号炮,再三叮嘱她不许下马车。
好在秦筝还算听话,真的没有下过马车,只是在马车里头往外头望去,都是卖的活物和皮毛,有些马看上去好似野马,刚被驯服过的,双眸中带着一丝烈性,更多是卖的奶制品以及皮毛,全都是上好的物。
特别是皮毛,油光水滑,只怕是京城中皇帝的国库里头也找不上几件如此好的,更别提这里还是一抓一大把。
秦筝都开始有点犹豫要不要买上几件了。
正当秦筝盯着皮毛时,却听见前头一阵喧哗声,朝露立马将藏在身上的匕首握紧,身躯紧绷,好似离弦的箭一般,而侍卫全都警戒了,将秦筝所乘坐的马车围得严严实实。
秦筝则将手伸到袖子里头,紧紧握着长鞭,外头一阵喊打喊杀了许久,很快这阵喧闹声越发近了,她侧耳倾听,似乎是卖吃的商贩被偷了东西,好似抓贼,没想到这贼狡猾得很,身手也不错,竟然溜得特别快。
他追得快要丢了老命,才勉强跟上,如今这贼被他踩在脚下呢。
“哈!你个杂种!!竟然混了进来,还敢偷吃我的东西!”商贩一顿骂之后,直接操起了身上的皮鞭,对着偷吃贼一顿打。
秦筝听了一会,竟然没有听到被打人哀叫求饶声,疑狐地望向了朝露,朝露撩开马车的帘子,唤了身边一个侍卫,“过去看看什么情况?”
侍卫翻身下马,嚷着:“让开让开!”
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听到了外地口音,大呼小叫着,没回头,一阵骂,“娘的,你算老几,让老子给你让开?”
他还没骂完,只觉得脖子一阵冰凉,低头一看,一把冷剑架在他脖子上,侍卫冷冷地问:“现在,让不让?”
“让让让!”那人哭喊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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