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陈晟的“意识”还存在,那些超凡因子就同样存在,他们争取到了时间研究这种力量。
就在实验人员激活缸中之脑的那一刻,
世界的某处,某个不慎把血滴在祖传戒指上的学渣少年突然发现,原本正在发着光的戒指突然没动静了。
“怎么回事,这难道不是我的金手指?”
学渣少年大惊失色,没了金手指,他还怎么逆袭学霸,怎么成为校花的贴身保镖!
学渣少年执着的继续滴血,可惜毫无动静,少年只觉得好像天塌了一样,心里空落落的。曾经有一个金手指摆在他面前,可惜不知道为什么不灵了。
少年想到今天的作业还没有写完,不由得一阵头大。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段,那个学渣少年,是新出现的天命之子,但是缸中之脑恰好被激活,默认旧主角没死,新主角的金手指觉醒就失败了。 胡谣刚一苏醒,就看见一群狐狸崽崽三五成群满地打滚,胡谣一秒就知道自己是什么状况了。
终于又做回了一次狐狸,胡谣是非常开心的,虽然这通体雪白的毛色他并不喜欢。
这么白,生怕别人看不见你么?又不是雪山上的狐狸,需要白色做掩护。
虽然不是很理解为什么独居的狐狸现在反常的聚集在一起,
但是胡谣感受到了浑身上下充斥了力量,自己的妖术恢复了,还有比这更振奋狐心的事情么?
摇了摇尾巴,驱散围在他身边的那几只小狐狸崽,胡谣站了起来,柔软的白毛随风微微的摇晃,突然间光辉闪耀,胡谣变成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俊俏美少年。
眉眼精致,肤若凝脂,眼尾带着一丝嫣红,随意舒展身躯,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慵懒与妖冶的气息。
周围的其他小狐狸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陌生又熟悉的小伙伴。
胡谣得意的一笑,见识到本狐的厉害了吧,尽情的膜拜我吧,小崽子们。
“天啦噜,你实在是太丑了,我再也不要和你一起玩耍了。”狐狸甲开口说道,随后远远的跑开。
嗯?嗯!
胡谣揉了揉耳朵,他没听错吧,他现在这幅长相妥妥的大帅哥啊,为什么要说他丑!
“也不算太丑了,就是有点奇怪。”狐狸乙接着说道,眼神中满是好奇。
“我倒是觉得挺好看的。”狐狸丁开口。
一群小狐狸就胡谣的新形象展开了讨论,完全把胡谣扔在了一边。
愚蠢的胡谣忘记了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一群生活在深山老林,连人都没见过的狐狸崽崽,怎么可能觉得人类的形象好看!
人类在文学创作中,总是傲慢的认为人类是万物之灵长,是气运之族,动物化妖会选择修炼人形。
实际上在深山老林修炼百年的妖精连人都没见过几次。更何况,大多数动物的身体表面都有毛发,乍一看到人类这种没有太多毛的生物,觉得丑才是正常的反应。
这群小狐狸看胡谣的评价,应该和人类看无毛猫的评价差不多。
有人觉得丑、有人觉得猎奇、有人很喜欢。
但总的来说,大部分小狐狸觉得胡谣毁容了,都劝他不要太伤心,还是有机会变回来的。
胡谣一脸黑线,想在同族面前装逼结果反遭打脸。
胡谣从有意识以来接触最多的就是各式各样的人类,自然培养出了人类的审美标准。
至于这群小狐狸,或许他们眼中狮子老虎或者大狐狸的形象更完美才对。
就像野鸡参照凤凰修炼、青蛇参照神龙修炼、鱼类参照鲲修炼一样。
人类整容还要参考自己的爱豆作为模板呢,何况是动物化形?
胡谣不会和一群没有审美观的小狐狸计较的。
胡谣霸气的宣布:“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大王,你们全都要听我的。”
一群小狐狸用疑惑的眼神盯着胡谣,大王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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