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梦黑线,“你越说越不像样了。”
“你难道要重色轻友?”艾依嘟嘴。
谭梦坦然道:“你难道第一天知道我重色轻友?”
不等艾依控诉,她就道:“这方面,我们不是彼此彼此吗?”
艾依顿时心虚了。
“你给我个实话,捐款能不能让你的眼睛复明?”谭梦问道:“要是不能就算了,反正长得再好看你自己也看不见,有什么意思?再说了,你反正是不会和人谈恋爱结婚的,长什么样其实都一样,我又不会嫌弃你。”
“但是贺丽钊肯定会嫌弃!”艾依道。
谭梦迟疑了下道:“你便是长成天仙,他也不会看你顺眼啊。”
但那样能膈应他啊!
上辈子兢兢业业当了一辈子电灯泡的艾依心中这样咆哮,但却不敢说出来。
——别以为她不知道,上辈子柏启一直怀疑她是蕾丝,只是拿不出实际证据,只能心塞地吃了一辈子醋。
谭梦却是道:“是不是捐款并不能让你复明了?”
艾依有些不甘地点了点头,“这个贼老天道德感可高了。”她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坏人,见死不救这种事在她看来是理所当然,但显然贼老天不是这么想的。
谭梦叹了口气,最后只能安慰道:“你放心,等到下一个世界就会好了。”
艾依翻了个白眼,她才没谭梦那么乐观呢,依照句息的性子,不坑她简直不可能!
自己多可怜啊,唯一的反击手段就是当电灯泡了。 谭梦发现,好像突然之间,自己遇到贺丽钊的次数变多了。
她每天早上都会去附近的超市逛逛,主要是逛果蔬和生鲜区域,不是次次都会买东西,但如果遇上新鲜的,品质好的,那必定会买上一些。这样做主要目的是活动一下手脚,也是因此,买菜的事大头还是谭妈妈在做。
——倒不是她不想包揽过去,而是谭妈妈嫌弃她花钱大手大脚,不乐意交给她。
就是这种特别日常的活动,却是让她每天都能遇上晨跑的贺丽钊。
要单是这样还算了,每次遇到,对方都会自觉放慢脚步和她一起走回去。
贺丽钊明显不是个擅长和女孩子聊天的人,一开始,两人之间总是会陷入没有话题的尴尬,然而即便如此,他也坚持每天和她偶遇。
然后不知不觉地,就发展成两人即便什么都不聊,但一路相伴,气氛也会极为和谐温馨了。
除了早上,谭梦也就吃过晚饭之后会陪着艾依在小区里面玩一会。偶尔也会去附近的小吃街,不过艾依如今嘴巴也叼了,比起外面的小吃,她更爱吃谭梦亲手做的。
她自己吃就算了,还总是喜欢拿出去馋小区里的其他孩子。
——也就是大家都把孩子教得不错,一群孩子即便再馋也没动手抢,否则就她这种欠揍的行为,怕是早被人收拾一顿了。
然后早晨遇到的时候,贺丽钊似是无意般提了一嘴,感叹了一句:“我还以为你只会做甜点呢。”
这话说得平平淡淡,但谭梦还是听出了里面的酸意。
于是第二天,谭梦将一盒子生煎包递给了贺丽钊。
——如今两人的偶遇开始升级了,以前是谭梦从超市出来才能遇到贺丽钊,如今谭梦一出小区,对方就会出现在她面前,陪着她逛完超市,然后再把她送回家。
贺丽钊当着她的面就打开盒子吃下了一个生煎包。
“怎么样?合你口味吗?”谭梦微微笑着问道。
贺丽钊竖起了大拇指,“比宝味斋的都好吃。”
“宝味斋?”谭梦好奇。
贺丽钊又吃了一个,然后解释道:“是一家私房菜馆,只接熟客的生意,那里的生煎是出了名的好吃,也是出了名的贵。等下次有机会,我带你去尝尝。”
他天生不爱吃甜,也不爱吃辣,但却爱吃肉,喜欢鲜咸口味,谭梦做的生煎是真的合他的胃口,否则他也不至于在路边吃了一个不说,又忍不住吃了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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