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襁褓里的奶娃子哭声再次响起时,戈欢恨不能找个木舟将他弟弟顺水飘走,飘得越远越好。
眼不见为净。
今天是戈欢穿书的第八天。
他用四天时间才让自己接受穿书这个事实。
书名叫《异世邪君修仙传》。
这本书当时在男频爆火,瞬间席卷网络小说各大榜单,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当时跟风也看了,是一点都没感受到男频应有的热血,爽!
男主是前期惨!中期惨!后期惨,然后强了,变强的过程简直比唐僧西天取经上的九九八十一关还艰难!堪称史上最惨男主!
全程没有金手指,没有朋友,没有爱人,就如传说中的孤儿。
它火主要是因为作者以自身为原型,文笔朴实,注重细节,虽是仙侠世界,但故事却是有血有肉,让人感同身受,容易产生强烈共鸣,据说很多大男人看完不禁潸然泪下!
别说女的了,更是报团痛哭,以泪洗脸。
称它为年度史诗级励志热血大戏。
戈欢没体验过人生疾苦,只觉得男主前期傻逼,中期傻逼,后期勉强算个男人!
这作者恐怕也是个受虐狂,笔下男主天真烂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到最后绝不黑化,只要还有一口气,他就还可以被虐。
在他心中这是本垃圾书,不是为看主角最终黑化灭掉君山派,手刃反派师尊,统治修仙界,大快人心的场面,他绝不会坚持看完。
最主要当时身边很多人都在看,他是跟随大众潮流看的。
想当初自己在宿舍吐槽这本与自己同名的《异世邪君修仙传》书时,被同舍友何亦歌听见,还和他掐了一架。
何亦歌骂道:就你这逼样,也配和男主拥有同一个名字,换作你,肯定活不过三章,也有脸逼逼男主。
狗日何亦歌!
反正他们倆就是互相看不顺眼,动不动就大干一场。
可以为了争厕所吵,一件衣服吵,一条毛巾吵,一个座位吵,简直天生死对头!
恨不能将对方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那种!一度怀疑为什么要有对方的存在!
现在呢,自己真的被穿进这本书了,灰扑扑的世界猝不及防地给他当头一棒。
一开始他觉得不如死了,一刻都待不了,男主家里穷得只剩半条命!
他们家在状元村的最角落,又破又烂,风雨飘渺,老鼠来他家都得捆肚子含泪走。
后来才知道这破烂房子都是租得别人家的猪圈。
这不是一个“穷”字能形容,已经颠覆他对穷的认知。
他倒是特骄傲自己能坚持八天,有朝一日若能回去,他要告诉爸妈他可以不吃不喝饿个四五天,还会自己煮菜了。
此时男主六岁的哑巴妹妹走过来扯了扯他衣角,指了指自己的肚子,戈欢千辛万苦哄好弟弟,半天憋出笑容:“小妹,等下,我马上去。”
戈欢将弟弟放回襁褓,就去给妹妹煮东西。
照书里的剧情,马上就有人来抢房子,原男主负隅顽抗,被打的遍体鳞伤,踩在脚下羞辱,后来被赶到破庙里。
在破庙里,又被一群乞丐欺负,父亲被打死,弟弟妹妹被抢走,最后男主发誓要报仇走上了修仙不归路。
戈欢望了望四周,家徒四壁,一拳就可打塌的墙,雨天漏水,晴天蒸笼。
他认真分析了一番,这比他祖爷爷年龄还大的危房有什么好争的,决定让给他们得了。
这天下午,戈欢煮几片捡来的白菜叶给妹妹吃了,喂弟弟喝几口水,检查了卧病在床动弹不得的父亲,就准备带一家人主动离开这是非之地,免得讨打。
在戈欢眼里,男主父亲就是植物人,只会出气的工具人,原作者也没交代清楚他母亲到底怎么回事,书中男主母亲不知所踪,全篇只字未提。
收拾好东西,戈欢用木板车推着父亲和弟弟,妹妹离开家,与破庙的方向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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