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争论非常激烈,原告就是咬着自己拥有版权,对方这么做就是盗版狗是侵权!
被告则是耍无赖,说自己就是传播了盗版又如何,就算告,也轮不到你来告,让老外来告我呀。另外我也没在这几个对战游戏上盈利,你告我什么?
现场发生的一切,果然就如方之言预料的一样,因为国内相应的法规制度并不完善,条款比较模糊,有很多盗版行为完全无法明确地界定是不是真的犯法。
而且这里可是边锋游戏的主场,哪怕是他们和法官并没有任何关系,但无形中也会受到照顾。
关照地方企业,这是任何地方都避免不了的。
案件并不复杂,经过几道程序后,当场宣判,原告方起诉理由不成立,边锋游戏没有违反相关法规,原告败诉,需承担所有的法律费用。
奥美的老板布莱恩当场气得跳了起来,满嘴“SHIT”“FUCK”之类的词语。
边锋游戏的人击掌欢呼,终于逃过了一劫。
出了法院,布莱恩就被一群记者围住了。
“HELLO,请问你对于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看待?”
布莱恩毕竟在国内待了这么多年,中文还是很溜的,他脸色阴沉得仿佛能滴下水来,胸膛起伏着说道:“该死的!我能怎么看?我还能怎么看!那帮人是强盗,是小偷,他们偷走了我的权益!”
走在后面的边锋的人听到了布莱恩的话,陶总不悦地反驳道:“请你注意,那不是你的权益,那是玩家们的权利和自由,他们有权利决定在什么平台上玩游戏,以及选择什么样的游戏方式。”
布莱恩更是愤怒了,“那你先去看看那些玩家使用的是不是正版游戏软件吧!说句不中听的话,你们,包括那些玩家都是小偷!可能你们没有想过,也不会想象得到,一款优秀的游戏,需要多少开发人员不眠不休地工作几年才能够开发出来。别人的心血,就被你们这么轻飘飘地用五块钱一盘的盗版光碟给窃取了!就大陆这种版权意识,你们永远不会受到世界别国人民的认可,大陆还在努力加入WTO吧,在知识产权方面,早晚会吃大亏的!”
布莱恩有愤怒的理由,但是他这话也有点过激了。
在2003年那个时候,很多人确实支付不起几十上百块的正版游戏费用,而且,很多人想支持正版,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渠道。
因为在很多小城市,压根就买不到正版软件啊。
再过十几年,等大陆的经济腾飞后,人们真正富裕了,很多老玩家会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当初的盗版行为做补偿。
最常见的,在STEAM平台,有不少玩家,掏钱买了很多游戏,但是他并不会去玩。
如果有朋友问他为什么这样做。
一般都会开玩笑说“我都已经花钱买了游戏,为什么还要花时间去玩呢。”
但事实上,他们是在为自己过去的行为做补偿。
同样,在电影行业也是同样,曾经有多少人说过,“我们都欠星爷一张电影票”!
…………
无论如何懊恼、愤怒,官司输了就是输了。
布莱恩带着几位高管,沮丧地返回居住的酒店,在路上,有高管建议道:“我们上诉吧,这判决明显不公平!”
旁边就有人反驳他,“在来之前,大家其实就有心理准备了,只不过是还抱着一丝希望。现在情况很明显了,上诉也没什么用的。”
刚走进酒店大堂,酒店的大堂经理就迎了上来,“请问是布莱恩先生吗,有几位客人在等您。”
布莱恩就是一愣,自己在这边没有什么朋友啊,难道是媒体记者。
不过他立刻就否定了,如果是记者的话,肯定会去法庭现场了。
“带我过去看看吧。”布莱恩决定去看看是谁。
被大堂经理带着,布莱恩来到二楼的咖啡厅。
现在是白天,这里又是酒店内部,自然没有几个人在这喝咖啡,所以坐在里面的几个人非常显眼。
“就是那几位。”大堂经理伸手示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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