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穿越一个月以来,吴静香啥也没干,一头埋进她的兔子养殖业中。
每天替兔子找口粮,就够她忙活一整天。
“爹爹,你帮我把这菜刀磨锋利些?”
吴大城还在清点自己再城镇上刚刚运回来的大米、面粉。
别瞧着吴大城一家住着全身最破的茅草屋,吃食方面绝不含糊。
别人家还在吃黍栗之时,他们家吃的是上等的稻米,精细的白面。
她的病娇娘亲苏氏喜欢每天喝上一碗软糯的小米粥,吴大城自然是得满足妻子小小的要求。
要知道他们村里的好多人,为了节省粮食,好多早上并不吃东西。
奢侈、浪费、败家娘们,这样的标签一直贴在苏氏的头顶上。
“等爹爹忙完,就帮你磨刀。”
吴静香除了专心养殖业之外,也是偶尔下厨,捣鼓点吃的。
一个月里,吴大城夫妻认可她的手艺,可以说厨房现在是吴静香的一亩三分地。
“爹爹,你忙。”
吴静香打完招呼,便一个人搬出磨刀石,菜刀与石头来回摩擦发出“咔嚓、咔嚓”还在院子里到处溜达的兔子,完全不知,饲养员准备将他们一锅炖。
“嗷嗷……”
“嗷嗷……”
兔子在刽子手吴静香的手上没有挣扎几分钟,便被割喉窒息,扔在地上,四肢胡乱挣扎,在地面上留下一道道划痕。
等吴大城忙完出来,便看到这样的衣服场景,他家的软萌可爱的小乖,手举着一把锃亮的菜刀,衣裳沾有鲜血,鲜红欲滴,脚底下是一口大锅,盛满了鲜血,红彤彤的流动液体。
女儿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只兔子,茭白的兔毛,鲜红的血滴,相交辉映,诡异的和谐,夕阳西下,锃亮的菜刀反射出女儿笑容,诡异地让人胆寒。
吴大城此时的内心:
卧槽!
真不愧是我女儿,贼像我,有我的风范。
“糟了,娘子差不多从小溪边洗菜回来了。”
吴大城内心一阵不安,立即上前夺过吴静香的菜刀,“女儿,不是说等爹爹来的吗?
你怎么亲自动手了,累不累?”
语气关怀备至。
如果自家娘子回来发现他让女儿杀生,耳朵定要受一阵折磨。
“爹爹,我自己来就好,等我杀我这几只,我们一起剥皮。”
吴静香言笑,她记得镇上也有收皮草的小贩,不能浪费。
“女儿,你快到边上歇息。
这等粗活,你一个女娃子家家怎么可以粗鲁。”
吴大城接过菜刀直接提起地上的一只兔子。
“不是,女儿,你不是很喜欢兔,舍不得卖了它?”
在菜刀离兔子的喉咙只有一个手指头距离的时候,恍然记起,这些兔子可是女儿的宝贝疙瘩,每日都要精心照料,今日怎么大开杀戒。
“嗯,我是很喜欢它们。”
吴静香点头,“不过我更喜欢吃了他们,蒸煮,干锅,煸炒,炭烧……
爹爹你喜欢吃什么味的。”
紧接着,吴静香又向吴大城诉说了她的养殖业计划。
兔子的繁殖能力强,一兔子养到六个月,就可以产崽一胎三到八只,成年兔子产下一胎,又可以接着怀孕生崽,只要养上一段时间,他们家可以天天吃兔肉。
“今天杀了五只兔子。
我们做一顿酱香兔头,干煸兔肉。
其他的就做成兔肉干。”
“爹爹你先把那些个兔头看下来,我先来处理。”
“兔头,这玩意好吃?
闺女这兔头干巴巴的没肉。”
“啃兔儿脑壳好吃。”
吴静香期待的说道,想起当初自己在川蜀游玩之时,掰开兔头的上下颚,吃着脸上的嫩肉,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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