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三年,南方大涝。
北城还算安宁,金明珠忙了十几天,将陆家名下正良药铺能用得上的药材,都捐了。
天气很热,她依旧是晚清时已婚女子装扮,上衫下裙,只不过身上的百褶长裙已经改良过了,更显得腰肢纤细,走起路来那层层叠叠的小褶散开又合拢,无限风情。
送药的车队这就要出发了,金明珠在商会正和掌柜的最后一次对账,陆家看门的陆兴就来了。
他在门口探头探脑,见她手里拿着账本在窗前走过,不管不顾冲到了她的面前。
“少奶奶,老太太让我来找您回去,您快回家看看吧!”
明珠这几日白天在商会忙,晚上住在娘家,没有回陆家。
她不想回去,自然没有在意陆兴的话:“老太太让你来找我,现在你找着我了,回去吧,跟老太太说,商会事多,我忙着呢。”
陆兴苦瓜脸:“少奶奶,您就别为难小的了,小的知道我们少爷从外面带回来的那女老师,惹恼了您,您就是生气,也该回去,让她瞧瞧谁才是陆家的少奶奶啊!”
明珠被他这苦大仇深的模样逗笑,回眸瞥着他:“谁是陆家少奶奶?”
陆兴摊手:“您那!我可就认您一个少奶奶,您跟着我们少爷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把陆家从个破落户变成现在北城的首富了,陆家上下,就是老太太心里头也是明镜似的向着您那!”
七年了,就连陆家看门的陆兴,都只认她这一个少奶奶,可陆明书却把人带回了家里。
金明珠的脚步慢了下来。
这么一唏嘘起来,陈年旧事都浮上了心头。
金明珠原本不姓金,她是顺王府的格格,额娘病死了,阿玛娶了新妇,王府充公之后一家人靠微薄的补贴钱生活,后来没等她成人,阿玛也死了。
剩下的家人吵吵闹闹一起生活着,就这么长大了,她和陆明书也算是青梅竹马,他从小清秀,白白净净的,是个读书的好料子。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也许是因为从小知道那是她未来的丈夫,也许是在他温柔对她的某一刻,总之她是喜欢他的。
陆家这门亲,是阿玛活着的时候定下来的,听说那时候王府还兴着,俩家是世交,后来阿玛死了,陆家对这门亲事不提不念的,陆明书也有了心上人。
不巧,他的心上人也是个格格,后来也改姓金的。
比起明珠这个无人庇佑的,金书瑶很是幸运,父兄俱在,从小过着衣食无忧锦衣华服的生活,她崇拜西方生活,喜欢穿着洋裙高跟鞋,一直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陆明书为了她千金一掷,疯狂地追求下,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只剩下一个壳子的陆家垮了。
债主们纷纷登门,陆家老爷子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陆家变成了个破落户,婚事当然没成,金书瑶抛下陆明书留学去了,陆明书一时想不开,离家出走了。
明珠追上了他,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伤心的日子,并且从白手起家,将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
她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还有金书瑶这个人。
可事实证明,多年的陪伴和追随,什么都不是。
金明珠全力支持陆明书再去读书,结果,他遇见了金书瑶,并且把她带了回来。
金书瑶的父兄因为抽大烟败光了家业,她留学一半几经周折,再遇上陆明书之后,跟他回了北城。
明珠还记得,那日她特地去车站接陆明书,结果接到了一对。
金书瑶一口一个姐姐,明书把人带到了老太太的面前,老太太大怒,金书瑶说她不在乎名分,只想留在陆明书身边。
陆明书说不能放任她不管,要照顾她。
金明珠心中烦闷,这就离开了陆家。
其实她有点累了,这么多年,一直奋不顾身地往前走,她真的累了。
明珠把陆兴打发走了,对完名目,让车队先走,她坐在商会二楼上的阳台上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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