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沈万之所以走到如今这个地步,都是凭着沈信留下的人脉。虽然如今他们在朝中也有了一定地位,可若是沈信有心要他们不好,沈贵和沈万仕途必然会一塌糊涂。这是一个以武为尊的世道,虽然文官们嘲笑武将粗野不堪,可是谁拥有了兵权,谁就在明齐势力中更加重要。文官和武将,皇帝要保下的,自然是武将。
从前他们兄弟二人在沈信面前滴水不漏,沈信也乐意照拂他们,谁知道这一次却被沈信亲眼瞧见沈妙身陷火海,沈信私心里视沈妙如xing命,恼怒之下会做出什么事qíng沈贵也感到心慌。是以自从沈信回来后沈贵就极为烦躁,而任婉云偏偏在这个时候提出要悔婚,几乎是火上浇油,连日来对任婉云的不满全部爆发了出来。
今日也是一样,气冲冲的与任婉云大吵一架,撂下一句沈清必须嫁到huáng家,沈贵拂袖而去,只剩下气的几乎昏厥的任婉云。
“畜生!畜生!”任婉云抚着心口,嘴唇都在发抖。
沈贵不顾亲生女儿的幸福,一门心思想要攀上huáng家为自己的仕途添砖添瓦,让任婉云气的人仰马翻。如今沈信回来了,罗雪雁又不是个好相与的,若非此事极为机密,被沈信夫妇知道了她打的是姐妹易嫁的主意,只怕连杀了她的心都有。即便沈信夫妇这次发现不了,可当日祠堂失火一事,也会给大房心中留下隔阂,日后想对沈妙下手可就难了。
任婉云对沈妙恨不得千刀万剐,当初是沈妙算计了沈清,如果不是沈妙,沈清又何至于落到不得不嫁给一个断袖的下场。如今沈妙有沈信护着,再想在亲事上动手脚只怕不容易。
“夫人消消气,”香兰一边给任婉云顺气一边道:“莫要被气坏了身子,隔几日便是回朝宴,若是被气坏了,便不能出门了。”
任婉云目光一动,面上显出一抹狰狞的笑容:“你说得对,我不能被气坏了身子,回朝宴……回朝宴,我要那个小贱人生不如死!”她转头看向彩jú:“给豫亲王府送去的信到了没有?”
“已经送到了。”彩jú小心道。
“我的清儿既然落不了好,那个小贱人也别想逃!”任婉云面上显出一抹冷笑:“我奈何不了她,有沈信保着她,可有本事,他们就和豫亲王府对上,”她的模样仿佛一条恶毒的蛇,yīn森的吐着蛇信子:“总有人收拾的了她!”
……
豫亲王府。
富丽堂皇的正厅,此刻正有貌美的波斯舞姬穿着薄薄的衣衫起舞,雪白的赤足踏在柔软的地毯之上,细细的脚踝处系着彩色的铃铛,随着他们的起舞发出悦耳的叮咚声。水蛇一样的腰肢灵动的舞蹈着。
高座上的中年男子面目丑陋而狰狞,左腿处空空的,正是豫亲王。此刻他的身下正跪着一名娇小的少女,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尚且年幼的很,生的眉目清秀,只是眼中充满了恐惧,此刻不着寸缕,正为豫亲王轻轻捶着腿。
这年幼少女雪白的身子上遍布着紫色和青色的淤痕,细细一看,还有红色的鞭痕,显然,她经历了非常人般的痛苦折磨。
豫亲王看着手中的信函,突然一笑,猛地一拍座位上的狮子头。他这么一动作,那少女吓得惊叫一声,身子跌倒在地,全身上下都忍不住瑟瑟发抖。
“沈信……”豫亲王嘴里慢慢咀嚼着几个字:“沈妙……竟敢愚弄本王。”
那一夜的事qíng过后,因着他找到了别的趣事,便将此事抛之脑后,对于豫亲王来说,这些少女不过是逗趣的玩意儿,和那些养着的猫儿狗儿一样,至于之后会怎么样,他一点也不在乎。加之有沈贵瞒着,竟也没发现什么不对。
知道这封信过来,才让他终于回忆起那一日似乎有些不对。那沈妙如此好手段,反将了任婉云的同时,还玩弄了他。
豫亲王在明齐,就算是皇家子弟,除了皇帝外,见了他都要礼让三分。沈妙一个小小女子,竟敢将他的尊严踩在脚下。若是从前只是对沈妙生出些想要玩弄的兴趣,这一次,豫亲王却是真正的动了怒,也起了杀心。
只是如今沈信还在定京城护着,要怎么出手?或者是,连沈信一并解决了?
豫亲王摸了摸下巴,眼中闪过一丝yīn狠。
☆、第七十六章 回朝宴
三日后,皇家举行的回朝夜宴,文武百官携眷参加。虽说是君臣同乐,众人却也心知肚明,此次回朝宴,不过是皇帝对沈信的庆功宴。
沈家手握重权,又有沈信和沈丘这样的猛将,用的好了,就是守护明齐的一把好刀。用的不好,便也能随时威胁坐在那把椅子上的人。对于沈家,明齐皇室既依赖又防备,不过在眼前,外地尚未肃清的时候,沈家至少还是安全的。
只要沈家不胡乱趟夺嫡这趟浑水,十年之内,皇室也不会对沈家出手。这是朝中但凡有脑子的人都能瞧出来的事。不过之前沈妙痴恋定王,让人以为若是沈信将女儿嫁给傅修仪,沈家在朝中的地位便会变得微妙起来。不过后来似乎沈妙对傅修仪的兴趣渐渐淡了下来,沈家不必卷入夺嫡的风bào,自然会平安无事,未来十年内,定京城中威武大将军的名号,还是能震慑不少人的。
一大早,罗雪雁就过来瞧沈妙。这几日,罗雪雁和沈信都在查探过去一年沈府发生的事,不过那些事qíng自来被掩饰的很好,认真算起来又都是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是以什么都查不出来,不过尽管如此,沈信夫妇还是感觉到了古怪,这些日子,对待沈老夫人和其余两房的态度疏离了很多。
沈清失去清白的事沈妙没有告诉沈信夫妇,任婉云和陈若秋就更不可能主动说出去了。是以桂嬷嬷的死也是随意寻了个由头,说她手脚不gān净被逐出沈府。任婉云本来以为沈妙会说出真相,谁知道沈妙也顺着她的借口说。任婉云认定沈妙不向沈信夫妇告状一定是有什么顾虑的地方,自个儿倒更加有恃无恐了。
“姑娘匣子里的簪子太少了。”白露给沈妙梳了个长乐髻,如今沈妙瘦削了,也渐渐有了少女风致,在如同从前一样做些稚嫩的打扮便有些不伦不类。何况今日是进宫,大抵还是要打扮的尊贵得体一些。不过从前沈妙的首饰都是任婉云cao办,大多都是金银首饰,而那些首饰在沈妙从三福班买下艳梅水碧,以及扶持莫擎打点陈大夫的过程中,早已被当成银票花光了。如今那首饰匣子中,空空如也。
“昨儿个老爷不是抬了陛下的赏赐回来?”霜降灵机一动:“要不让姑娘从那些里挑一挑,宫中的赏赐,定有不少好东西。”
“罢了。”沈妙一口回绝,宫中的那些东西,哪个不是沾了血的,如今她倒是一点儿也不想将那些东西戴在身上,仿佛沾染上了,就让她想起那些惨烈的岁月来。她想了想,打开首饰匣子中的一个夹层,从里面挑出一个簪子来。
“咦,这簪子好生漂亮!”白露惊喜道:“姑娘何时有了这么个簪子,是夫人送的么?”
沈妙捡起那根簪子凑到面前仔细打量,这还是校验当日在梅林中,谢景行用这朵玉海棠换了她头上佩戴折下的真海棠。若非今日白露说起无首饰,她也几乎要将这东西抛之脑后了。
簪子通体都是玉做的,由浅到深,到了花朵的部分,整块玉石都是晶莹的紫红色,雕刻的工匠也是巧夺天工,海棠花瓣舒卷盛放,竟有大片繁华迤逦之感。摸上去冰凉温润,显然是上等玉料。这么一朵海棠簪子,只怕价值也在千金之上,前生沈妙在宫中也见过了不少好东西,自然能看出这簪子的不凡。也因此对谢景行更加意外,出手如此大方,便是临安侯府再富贵,也经不起这般挥霍。
见沈妙出神,白露怕耽误时间,提醒道:“姑娘,这簪子好看,奴婢替你簪上。”
沈妙这才回神,依着白露的意思。
待最后霜降为她点了点胭脂在脸颊上,这才算完。谷雨举着件莲青镶兔毛的斗篷走来,为她披上,才笑道:“姑娘真好看,夫人见了定会喜欢。”
门外,罗雪雁和沈信正等在门外,沈丘扯下片叶子道:“娘为什么不让妹妹去赏赐的箱子里找衣裳首饰穿戴?这不省事多了。”
“你懂什么。”罗雪雁没好气道:“自来赏赐料子,何曾见过有赏赐成衣的。便真的有成衣,谁知道是不是嫔妃穿过的,我也不敢让娇娇穿。至于首饰就更算了吧,娇娇喜欢穿什么就穿什么,还是别cha手的好。”
沈妙自来喜欢俗气的衣裳,这一点饶是罗雪雁都很头疼。无论罗雪雁怎么劝,沈妙都无法抛弃对金银首饰的喜爱,是以时间长了,罗雪雁自己也瞧习惯了。容貌皆是红粉皮相,当不得真。罗雪雁自己出自武将世家,虽然生的也泼辣美丽,穿的却偏向英气,有些巾帼英雄的意思。
沈丘吐了吐舌头,小声道:“要是妹妹这次又穿的金光闪闪……”话音未落,便听得“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
“妹、妹妹……”沈丘张了张嘴,傻子般的盯着沈妙不说话。
少女穿着紫绡翠纹裙,外罩镶兔毛的莲青斗篷,绒绒的兔毛堆在她脖颈下,衬得那张小脸更只有巴掌大。她本就肤白,穿莲青色这般暗色的也显得毫不晦暗,反而极为尊贵。明眸皓齿间行的却是云淡风轻之态,少女姿态楚楚,然而更吸引人眼球的是沉静而尊贵的姿态,一举一动间似乎有淡淡的威严。
罗雪雁和沈信呆呆的看着,一瞬间,他们仿佛越过这少女瞧见了金銮殿后,重重宫墙下高贵的金凤,甚至连那金凤也不如。
正因为沈妙从前总是穿金戴银,如今这越是清简却越显得贵气,而那种沉静的姿态更是他们从前从未见过的。罗雪雁不自觉的抚着自己的胸口,因为出自西北大漠,嫁给沈信来到定京城后,她没少被这里的贵女讽刺粗鄙不知礼数,罗雪雁自己也曾悄悄的请过嬷嬷来学过,可是即便能学会样子,骨子里却是学不来那种世家jīng致的优雅,便也放弃了。
如今她的女儿,看起来却比定京城任何一家的贵女都显得高贵威严,让她怎么能不惊喜!
“哈哈哈哈,”还是沈信最先打破了沉默,他仰头大笑几声,再看向沈妙时,目光中皆是自豪与笑意:“沈家有女初长成,我的娇娇如今也是大美人一个!”他话说的极为粗糙,惹得罗雪雁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一转头却瞧见沈丘带回来那些个军中的护卫,看着沈妙也是目光发直,不由得有一丝得意,随即便又道:“罢了,我们先上马车,迟了可不好。”说罢便过来拉着沈妙,亲昵的与她说话。
52书库推荐浏览: 千山茶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