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在原始》作者:星辰一点【完结+番外】
文案
1.只是没有整理一次房间,老天爷有必要把自己送到危机四伏的原始社会吗,还是自己曾经看过的圣母耽美小说中,成为一个连出场机会都没有的路人甲。
会说话的番薯,会飞的玉米就算了,为什么连原小说的小攻都塞给他,陆远很想仰天大骂,他不是保姆什么都接收。
2.本文绝对是一对一,小攻小受心身纯洁,小受有时候会抽风,但是不用怕,有小功,一切都hold得住。
3.本文还有绝对萌物,植物军团一起出动,外加圣母白莲花原主角,主角的光环妥妥发挥。
4.除了主角一对cp,还会有其他cp,另外番外还会有他们孩子的故事。
5.原猪脚开始时戏份特别多,小攻戏份比较少,但是随着qíng节深入,小受和小攻是会擦除火花地,不喜欢慢热文的亲们慎 入啊。
6.小受会有大大的金手指,比原猪脚还要大,绝对是踩着圣母白莲花登上顶峰的,后面会有一大段小受和小攻nüè文,不喜欢的亲们绝对慎 入。
7.最关键的是小攻绝对是抗抗的腹黑一枚,小受善良却不圣母,腹黑和腹黑的qiángqiáng联合,总之就是一个坑人的故事。
8.再重申一遍,这是慢热文,还有就是各位亲们放心,这绝不是一个坑,作者一定会坚持写完整篇小说,努力保持日更。
内容标签:无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远,古羿,清风┃ 配角:古凌,古方,阿娇 ┃ 其它:原始,生子,穿书,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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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出现了
自由美食家,这就是陆远的职业。他向往自由,所以独自创作了一个网站,专门介绍自己创作的菜谱和美食心得,一切都是随心而做。散漫就是他xing格特色,讨厌麻烦的事qíng,最喜欢简单的事qíng,所以他也是一个宅男,外加腐男。
这没什么惊讶,当他发现自己喜欢腐女喜欢的东西一切都成为自然,也没什么好羞耻,因为当一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是不需要理由的。
《原始之风》是一部耽美小说,讲述猪脚清风穿越后带领着小攻发家致富的故事。虽然小受是一个圣母加白莲花,陆远表示他不会嫌弃的,因为他现在严重文荒中。
“呸呸,看看这作者,居然把小受写成这样,身体总是散发着香味吸引着别人去上他,这不是要逆天了嘛,为什么却只有一个小攻?”陆远把手从鼠标上拿开,泡了一杯咖啡,慢悠悠地喝着。
他的房间很乱,零食撒得到处都是,如果是平时他一定会收拾在睡觉的,但是现在,他很困,于是当他刚迈出脚步时,脚趾不小心碰到地上的cha头,电流随着脚趾直接传到大脑,一阵剧痛后,陆远什么也不知道了。
有意识的第一瞬间陆远就想他还有小说没看完呢,但是当他睁开眼睛后就惊呆了。
——
“喂,听说了吗,之前那个快要病死的清风居然好了,现在都已经可以乱跑乱爬了。”穿着简陋的麻衣裙子的妇女甲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八卦道。
“听说了,不仅听说,我还亲自跑去看了”年轻的女孩乙说道,还不忘指手画脚,“我还看到他亲自做饭呢,哎,你说一个人病好后真是神明怜惜,然后就懂得很多东西了?”
“大羽巫师不是说是真的吗,难道还有假的?要我说,清风可能真是得到神明恩赐才能好起来,还懂得很多我们不懂的东西,没看到巫师大人都夸他聪明。”妇女丙说道,脸上露出羡慕嫉妒的神色。
陆远一边搓着衣服一边翻白眼,他觉得自己好像打开了一道禁忌之门,果然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就连他这个现代人都甘拜下风。
距离陆远穿越过来已经过去一个月,今天刚好是《原始之风》小受男主清风穿越过来的日子。原本他还以为自己做梦,可是在亲手刮了自己几巴掌后,又熟悉部落后他才不再怀疑自己真的穿越到了小说《原始之风》中,成为了连名字都没有出现过的路人甲。
陆远现在的部落叫做达达族,原身叫做阿远,十六岁,缺少营养而死。所以他穿越过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拼命找东西塞进嘴里,即使食物难吞咽,他都顾不上,实在是胃烧得可怕。这一个月他尽量养好身体就是为了等待男主清风出现。
认亲什么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因为在《原始之风》中男主是有金手指的,而且这个金手指还很逆天,几乎阻碍过男主的人或物都成了pào灰,想想也知道,作者大大怎么可能会允许书里面出现第二个穿越者。
低调才是生存之道,他要做的就是跟紧男主的脚步发家致富,至于男主小受会不会时不时圣母,阿远(以后就这么叫)表示他无能为力。
《原始之风》中,清风穿越过来后就能活蹦乱跳,不要问他为什么大病之中还能活蹦乱跳,这就是主角光环。在第二天,也就是明天,清风将会在部落采集中发现番薯,这对于阿远来说是个激动人心的消息。至于抢在男主前发现番薯这种事他想也没有想过,阿远表示猪脚光环不可抢,小心作者大大把你写死了。
抱起木盆里面的麻衣,拉拉裤子,阿远表示还是有裤子的世界好。
达达部落的文明并不算是落后,毕竟连麻衣和木制工具都出现了,虽然食物还是很单一,但是人们已经开始向着文明社会发展了。
“阿远,洗衣服呢。”迎面走来一位遛鸟的勇士,阿远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阿远已逝阿父的朋友古木,正笑着和阿远打招呼。
因为原身阿父死后颇受这位的照顾,阿远连忙笑着打招呼:“是啊,古木叔,你打猎回来了,没事吧?”
古木摇摇手里的一大块shòuròu,笑道:“没事,你古木叔壮着呢,我这里有一块打猎分到的shòuròu,你拿回家吃吧。”说着就想把shòuròu塞进阿远的洗衣盆中,被慌忙反应的阿远躲开了。
打猎本就不容易,阿远的阿父本来就是在打猎中死去,可想狩猎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qíng,看了看古木手里份量不多的不知名shòuròu,阿远使劲压下心底对ròu的渴望,摇摇头:“古木叔,我就不用了,刚好病才痊愈,实在是吃不得肥腻的东西,你拿回家吧,我家里还有食物。”阿远边说边跑回家,只留下一阵余音传入呆愣的古木耳里。
“清风,你到底在煮什么,好香啊。”一个汉子凑到清风的石锅旁边使劲闻了闻,惹来清风一顿好笑。
“石大哥”清风看着眼前这个憨厚汉子的好笑样无奈一笑,“如果你喜欢可以来和我一起吃,拜托你就不要再尝试把脖子伸进锅里了。”
被清风一顿好笑,古石不好意思地挠挠乱蓬蓬的头发,岔开话题道:“那我叫上阿羿和阿凌,放心食物肯定会给你补上的,绝不多吃。”拍拍胸膛保证,期待地看着清风。
清风自从昨天穿越过来了解qíng况后就发誓带着这群原始人类一起发家致富,这会正是打好关系的时候,怎么可能拒绝,况且古石不是说食物肯定会给自己补上嘛,他还有什么好拒绝。
“好啊,快点哦,部落采集马上就开始了。”
“哎”
今天正是部落一个月的月末,也是夏季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凉慡的秋季就会到来。达达部落把一个月规划成两部分,一部分拿来狩猎,另一部分就是采集。采集日只有五天,而且还是全员行动,所以部落的人都很珍惜这个日子,因为只有这个日子那些没有狩猎能力的孩子和妇女才能收集到食物。虽然不能饱腹却能活下去。
阿远在天还没亮时就起来了,抬头仰望带点橘红的天边,眼睛不自觉地眯起来,小麦地肤色完全掩盖了一双闪着莫名光芒的眼睛,现在这个时候男主肯定和小攻在吃饭,阿远心里一边嘟囔手上的动作一点都没慢下来。他可没有小受的主角光环,早饭只有之前吃剩的菜gān,还是他自己用盐腌制的野菜gān,配上古木叔昨晚端来的几块shòuròu。阿远并没有全吃了,采集时会大量出汗,他必须留点东西在中午吃。
把几块用盐腌制的shòuròu揣进腰包中后,阿远拍拍鼓起来的肚子微笑,“嗯,饱了,接下来就是去空地集合。”
由于参与行动不仅是部落勇士还有妇女和孩子,甚至还有老人,所以采集的范围一般都是森林外围,进入森林深处有可能会有大型野shòu,阿远并没有原身的记忆,但是看过小说的他却知道这里最普通的野猪也有两米高,书里面可是说了野猪的一只蹄子足可以踩死一个成年女人(这里十五岁就是成年)。
部落现在已经可以制作麻衣了,裤子也出现了,但是部落的勇士还是喜欢穿着shòu裙,至于遛鸟这种事,不好意思,人家引以为傲呢。看着旁边几个汉子相互挤挤,相互说着那些粗话来比较着自己□□那个玩意,阿远就有揍人的冲动。他不停在心里暗示自己不要冲动,为了不长针眼他直接闭上眼睛。
“阿远哥”一个脸颊有着两个深深的小酒窝的十五岁姑娘从人群挤出来,靠近闭目养神的阿远身边叫道,“你还好吧。”
“阿娇”阿娇就是古木叔的女儿,原身和她是青梅足马,阿远勾了勾嘴唇,“古木叔和阿紫婶呢?”
“呵呵呵”看着阿远往后瞄的眼神阿娇没心没肺地笑起来,“别找了,他们在那边,那里都是大人的地方,我们只能随着这边的队伍出发,你忘记了?”
“啊?”我这不是第一次参加吗,阿远在心里暗道,嘴上却说:“我就是一时忘记了吗,那我们两个一起?”
“当然”阿娇昂首挺胸,“我们之前就是一对的。”
阿远在这边和阿娇有说有笑,那边小受清风却隆重登场,因为今早的早餐使得清风和小攻古羿关系亲近了不少,古凌直接邀请清风加入他们队伍一起去采集,清风笑着答应。
《原始之风》中作者大大对小受的外貌进行了大量的描写,清慡的黑发下就是jīng致的五观,还有总是晒不黑的白玉肤色,一双巧手规矩地垂在胸前,珍珠般的眼球散发着迷人的亮光,使人不禁沉沦其中不能自拔。
于是等清风一出场,空地上的吵闹声立刻停止,虽然只有几秒,但是全场震撼肯定的了。
清风被这么多人注视着,他们火辣辣的眼神简直把他烧起来了,他红着脸低下头,羞涩地笑笑,阿远眼睛一亮,他刚才好像看到了小攻古弈的面瘫脸露出了一丝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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