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组织了部落剩下的残余劳动力一起进行伟大的烧陶计划。作者大大果然是主角的亲妈,清风几乎是不费一分一毫的力气就说服了部落的人开始烧陶,至于怎么说服,就连看过小说的阿远也表示看不懂。
烧陶并不是件简单的事,首先寻找到适合烧陶的土壤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清风是主角,有主角光环啊,他只是到河边走一走就找到适合烧陶的土壤,并且组织人群制成了陶坯。
有了陶坯,然后就是正式的烧陶。原始的烧陶方法就是:在地面上铺放适当的柴糙,放置晒gān或烘gān的陶坯后再用gān柴糙包围四周及顶部,外面涂抹一层薄huáng泥浆(约1厘米),并留有通风小孔,以免燃烧过快。然后将地面柴糙点燃,任其自然升温,约经二至八小时便可烧在陶器。
不过由于这种烧陶法不能控制升温速度,尤其当周围柴糙燃烧时,使陶坯直接bào露在空气中,只能烧低温(约800℃以下)的氧化气氛,所以烧成的陶器呈红色或褐色。而一部分和糙木灰接触的陶器则因受烟熏而成灰陶或黑陶。
所以当清风砸开泥dòng挖出陶瓷时就看到被火烧得参次不齐的陶瓷,颜色更是各异。不过清风不满意不代表部落的人不满意,相反他们更兴奋,因为他们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漂亮的道具。
清风在心里鄙视这些原始人类的见识,脸上却露出真诚的笑容,说道:“太好了,我原本以为第一次烧陶会失败,没想到居然会成功,这样我们就有道具可以盛放食物了。”
“清风,你太厉害了。”阿秋,也就是古石的妹妹一边绕着头发一边谄媚说道,她的模样在部落算是不错的了,所以一向有点自大,目中无人,这次能和清风说话也是看在他能烧瓷的份上,不过阿秋也觉得是清风高攀自己了。
清风自然也没有错过阿秋眼里的傲慢,不过他才不会和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计较这些东西,他现在想的是把部落发展起来,冬天的刺骨寒冷他再也不想经历了,这些都是源自于原身的经历感受。
由于这次的烧陶成功率在百分之七十左右,清风他们能得到的瓷器总共只有几十件,所以大羽巫师做主把这次的瓷器都分给这次参与烧瓷的人们,当然清分也是其中一个,还是其中得到最多的一个。
抱着六七件瓷器,清风告别了部落的人,他和部落约定今后的几天也会教大家如何烧瓷,而部落作为奖赏,每天会分给他食物。
阿远特意选在狩猎队前回到部落,他手里拿的都是一些常见的野菜,当然也有几种植物混合在其中,为了不让部落发现,大薯和鸭蛋都托给番薯王钻土带回来。
茭白他也是带了自己弄断的那一株,其他的他打算以后再去带回来,没有地窖,就算带回来也储存不久。当然他也没有这么自私,在阿远的记忆中,清风很快就会教会大家挖地窖,到那时他一定找机会把茭白的食用xing告诉部落。
刚回到石屋,就看到阿娇站在屋前等自己,阿远加快脚步迎上去。之前他就和阿娇约定好了,阿娇去学编织糙篓,他则去寻找食物,找的食物一起平分。看着阿娇拿在手里的糙篓,虽然粗糙却异常坚固,拿在手里端详,阿远发现阿娇拿来编织的糙藤有点奇怪,问阿娇是什么糙藤,阿娇只是摇头说这是清风发现的,他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
阿娇还告诉阿远清风把陶瓷弄出来这件事,阿远也是惊讶一下就闭嘴了,他知道清风会弄出陶瓷却没想到这么快,当然这些他也错,谁叫他没事看小说就跳文,如果他知道清风今天会烧陶,无论如何也会挤入队伍烧瓷然后得到一两件陶瓷的,可惜天下没有后悔药。
待阿娇走后,阿远就迫不及待拿着糙藤去问番薯王,“你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的藤蔓吗,我看它们很坚固。”
“啊,这不是梯藤嘛,这种植物韧xing不错,很难扯断。”番薯王抖抖身上的碎土,接着说:“与其拿来编织这种东西不如拿来造梯子,人可以从这么高的地方下到这么低的地方。”番薯王甩着叶子比划着。
“那你知道从哪里可以弄来这些藤蔓吗?”一听到可以坐梯子阿远差点尖叫出来了,他好像发现了一种很有用的植物了。
“当然,一般在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可是那些并不是最坚固的梯藤,最坚固的梯藤上边还会长刺,它们生长在深山中,叫做红梯藤,坚固得可以勒死一头成年野牛。”
狩猎
野牛,并不是现代人看到的那种,番薯王口中的野牛是成年至少五米高,三米壮的野shòu,由于野xing大,脾气bào躁,又群居动物,一般鲜少有生物主动招惹它们。
“它们生活在深山的水潭中,尤其是红梯藤越多的地方野牛救越多,因为它们就是以红梯藤为主食的。所以你如果想要红梯藤就必须战胜一群或者几群野牛。”
“喂,你能不能不要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阿远朝着番薯王的头部就是一拳头,“好歹我们也是同伴,帮忙想办法啊。”
被揍了一拳的番薯王很愤怒,它觉得阿远重视红梯藤却不在乎自己,一时妒忌心又上来了,气道:“谁管你啦,我饿死了,你快点去做饭,我要吃ròu~”
忍着打一架的冲动,捏捏手指,阿远把大薯刮gān净扔进锅里,呵呵笑道:“今晚就吃大薯。”让你不吃同胞,打这下去我就每天都吃你的同胞,饿死你个没良心的。
狩猎队回来时阿远并没有往前凑,他只是远远看一眼就走了,原本想早早吃完晚饭就开始研究怎么挖地窖,可是古木却带来了一碗ròu和一个坏消息。
“男人都得出去狩猎?”阿远惊讶地差点抖掉手中的筷子,这还是他千辛万苦削成的木筷子。
“是啊”古木脸色有点苍白和忧愁,自己兄弟就这么一个孩子,如果明天在狩猎时发生什么意外的话自己哪有脸面去见死去的兄弟,“哎,也不知道族长为什么做这么一个决定,这不是把部落的孩子往死坑里推吗?”
这个道理族长也知道吧,阿远并没有在意,在他的记忆中,《穿越原始》中的确有部落的男人都参与狩猎的一个环节,那时他们在森林还遇到了最大的一个敌人——láng群,要知道原始的láng群可不同于现代,它们的数量最大可达几百,有些甚至还变异出一些特能,比如风、雷之类的,可是他们还是没有被全歼,就是因为有清风这个作弊器在。
虽然会有伤亡,可是最后还是满载猎物回部落。阿远要担心的就是怎么在明天的狩猎中活下来。
“狩猎?还等什么,你一定要争取去狩猎。”番薯王的口水都开泛滥,即使它没有嘴巴,那可是ròu啊,没有跟着阿远前它还能在森林中捡漏,偶尔一顿ròu食,可是跟着阿远的这几天别说是ròu食连一点油腥也没沾上,嘴巴快要淡出一个鸟来了。
“你是不是根本没有听我说话啊?”阿远无语地看着兴奋摇动叶子的番薯王,他突然觉得额头很痛,话说自己没有自保能力明天的狩猎肯定是最危险的一个,要不要现在就装病呢。
番薯王一转头就看到阿远脸上露出的犹豫,它可不能在吃素了,连忙急道:“去,你当然要去,那可是很多的ròu,有我保护你,你就放心去吧。”
“你确定你能保护我?”阿远怀疑地看着番薯王,故意用手捏断番薯王的一片叶子,“这么脆弱的叶子能碾压一只兔子吗,到时没把自己搭上去就好了。”
“啊,我的叶子”番薯王使劲摇着自己被扭断的叶子,大声抗议:“哼哼,愚蠢的人类,你根本没见过本大王帅气的英姿,不知道本大爷的真正实力。而且,这是部落活动,即使你装病也不能逃过,你就认命为本大爷去找ròu吧。”
阿远也知道这个道理,他只是在临死前幻想一下,无视还在跳脚的番薯王,他还是去洗洗睡吧。
部落族长亲自下命令,无论每家跳脚抗议都没用,在今天所有男丁都要参与狩猎,虽然只有今天但是谁也没有好心qíng,谁知道自己是不是最倒霉的一个,有去无回。
为了保证自己今天不会出现饿昏、没体力的小差错,阿远早早起来把古木昨晚端来的一碗ròu都吧唧吧唧倒入肚子中了,当然也分给了番薯王一部分,结果直接导致了番薯王甩叶子甩了一整天。
清风也参与了这次的部落活动,他虽然穿着麻衣,整个人看起来却比其他人更清慡,阿远摸摸下巴,不知道主角的系统开启了没。
小攻古羿也来了,站在清风旁边,两人看起来格外和谐,有说有笑,其实阿远只要认真观察自然就知道古羿根本没有说话,他只是板着脸,眼底还掩着深深的厌烦,可惜阿远是不会看到的,因为他正在和古木说话。
古木是部落勇士,他不会和阿远在一个队伍,所以为了增加兄弟遗子活下来的成功率,正在给阿远讲解狩猎时的一些重要环节和知识。
阿远并不是部落勇士,在部落中,并不是所有男丁都是勇士,他们有的生来是普通人,有的生来就是勇士或者巫师,阿远并没有觉醒,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勇士或者巫师。当然部落也有普通勇士,这些都是靠长年累月的积累和锻炼。
古方站在队伍前面蹙眉,其实他并不赞同大羽巫师提出的建议,让这些毫无战斗经验的青少年上战场毫无疑问就是找死,他不明白大羽巫师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是对大羽巫师长久的尊敬和畏惧使得他也没有拒绝他的建议。
多余的话他并没有说,部落的人被分为三部分,年长的勇士为第一组,年轻的勇士为第二组,其余毫无狩猎经验的男丁第三组,清风并没有在第三组,他被破格升为第二组成员,对此部落有些人颇有微词,只有阿远没有在意,人家可是主角,怎么可能和他们这些路人站在一起。
第三组都是一些毫无作战经验的人,古木在前边带队,眼睛却频繁往回看,他很担心阿远,因为他们正吊车尾来着。
阿远的麻衣里面蹲着一位呼呼大睡的番薯王,他的视线总是在周围打量,第一次深入森林的紧张感使得他的神经都开始兴奋不得了,他身上的武器只有一把骨刀,这还是前身阿父留下的遗物,现在被阿远征用了。
“等等”
古羿和古凌是神血觉醒勇士,加上古羿的风之能力,被族长安排在前方探路,部落已经走了一大半路却还没遇上一只野shòu,实在是太不寻常了,即使这次部落的人数占了很大优势,可是在森林尤其不缺pào灰,不可能走了半天一只野shòu也没见到。察觉到森林的四周不寻常,古羿立即叫古凌去通知部落和族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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