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乍舌,这种老套的说辞我在一开始就不打算使用,因为它实在是被用得太多,有点智商的人都不会相信。但卡米尔大婶显然为她这个发现微微激动起来,接下来一个人猜测了半天,连被仇人追杀,被后妈抛弃的段子都想到了。
见我一副茫然若呆的样子,她似乎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跟我说话语气也不再qiáng硬,完全把我当做一个迷失丛林的无辜孩子:“我告诉你吧,你所在的是塞得里斯大陆,这片森林是塞得里斯大陆最大的魔幻森林,费尔蒙国家森林。”
作者有话要说:下了好大的决心才开这个坑,真的纠结了很久,老早以前就想写这么一部,可一直没法落笔,这次总算是再三思量,决定无畏一次。
亲爱的们,来点花啊!
第二转
塞得里斯大陆,一片满富光明的神奇大陆。
这里是上天眷顾宠爱的美丽大陆,是受到众人祈福称赞的梦幻大陆,更是和平富饶安居乐业的理想大陆。
形状如王冠的塞得里斯是一片面积广阔达5千万平方千米的绿色大地,整块陆地四季分明,chūn日微风和煦,夏日阳光普照,秋日凉风舒慡,冬日冰天雪地,人民在这片土地上幸福地生活,祈祷神灵的庇佑,感恩上苍的偏宠。
然而,在这块大陆上众多国家中,费尔蒙最为qiáng盛,是塞得里斯毫无疑问的霸主。
费尔蒙,以神shòu狛狮shòu(头似狮,身似豹,尾似马,传说中的动物)为国家最高标志,但只有王室一族有资格拥有狛狮shòu图腾。费尔蒙以肯特为国都,是一个拥有无限光明神力的国度,信奉光明天神,千万年来受上天恩泽,被赋予象征生命、复苏、qiáng盛和光明的魔法力量。但为避免这种力量过于泛滥,仅收复在上层阶级手中,贵族是魔法力量与生俱来者。但这并不是说普通民众就无法习得这种神奇的力量,后天的努力依旧能让一届平民成为费尔蒙最崇高的祭司或是第一统帅。
但是,费尔蒙最为传奇的并不是qiáng大的魔法,也不是兴盛不衰的国力,而是他的最高统治阶级,拉姆斯登王族,天神庇护的一族,美丽与力量的完美结合,是最接近神的存在。
我费力地捶打着石盘上的衣服,喘着气问卡米尔大婶:“为什么说他们是最接近神的存在?”
“因为没有人能够比他们更完美,没有他们,费尔蒙不可能昌盛那么久,也不可能在塞得里斯称霸。”
我和卡米尔大婶在小木屋后边的院子里洗衣服,雷蒙出去捕猎了,粗粗算来我已经来到这个森林和这对好心的母子生活了一个多月。这段日子对我来说是艰难而又幸运的,我必须接受很多超出我想象范围的事,但我也有幸被这对母子所救,不至于尸曝山林。卡米尔大婶跟我讲了很多关于塞得里斯,但更多的是关于费尔蒙的事。她很热爱这个国家,对国家的统治者更是无限敬畏,言语中我能很清楚地感受到她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感qíng。她说和平来之不易,25年前的内乱加外敌的侵扰几乎让费尔蒙毁于一旦,好在在天神的庇佑下逃过一劫,如今人们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
他们家世代在这座国家森林的外围生活,靠打猎再贩卖动物的ròu或是皮毛为生,至今已经是第412个年头,因为是比较危险的工作,雷蒙的父亲在几年前因捕猎不慎被一头白láng咬死。
卡米尔大婶是那种典型嘴硬心软的人,外表粗鲁可内心还是很温柔的,对我因为产生了莫名的怜惜而决定收留我,因为我无法适应他们的伙食,她便想着法变换口味做饭给我吃。我还记得第一晚她得知我罩在身上的毯子下赤身luǒ体时,眼里充满了怜惜。
而雷蒙,更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代表,虽然长得很高大,可却是一个很会害羞也很心灵手巧年轻人。他很照顾我,帮我做了一张木chuáng怕我谁不惯还特意找来柔软的垫背,他替我收拾出一个小空屋,又给我打造了好几件生活用品,虽然这个年轻人话不多,但我能感受到他真心诚意的友好,他可能不知道这对现在的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庆幸自己在这个世界遇到的是他们。
如今我完全接受自己穿越的现实,也了解到自己来到了一个闻所未闻的国度,什么魔法什么贵族,简直跟中世纪似的,最初听到这些的时候我完全震惊了,在听说雷蒙已经70岁,卡米尔大婶更是150岁高龄,我差点没昏过去。但后来我知道,这里55岁算成年,75岁是青年,80岁是婚嫁最为适宜的年龄,120岁才算是中年,人们的寿命远比我以前的世界长得多。卡米尔大婶根据我的外表推测我大概80岁左右,算是雷蒙的姐姐,我唯有尴尬地笑笑,80岁,我真是无法坦然接受。
要说我真的昏过去是因为我第一次看清楚自己的模样,我的脸还是我的脸,可又不是我的脸。脸部的轮廓比之以往深刻很多,皮肤变白了,发色变淡成淡褐色,瞳孔也随之变成浅褐色,总之,这张脸不是我所熟悉的那张面对了25年的脸,可是却也没有面目全非。我还怀疑这具身体也不是我的,因为在它的左肩上有一朵盛开的血色花形胎记,而我原本的身上并没有胎记。
不管怎样,也许正因为现在这张脸卡米尔大婶他们才没有怀疑我的身份,对此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在这里我惊奇的发现我没有语言障碍,对那些奇怪的文字我也能认出来,所以他们没有拿我当做异族人。我想换做其他人很有可能把我送到国家审判所接受调查,因为费尔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国家,任何没有正当理由进入的外来人都会被抓起来扣押审讯甚至有可能处死,而举报人将会获得丰厚的奖赏,但是善良的他们冒着风险收留了我。
我这人一大特点就是既来之则安之,心态出奇的好,说好点是镇定,其实就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再过了段时间我就把这些事放到脑后了。既然老天让我穿到这个人身上,我也没办法改变,何不好好适应新身体,为自己计划计划。
日子在东升西落中缓缓流逝,我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出路,毕竟我不可能一辈子跟卡米尔大婶还有雷蒙生活,他们属于这片森林,但我并不是。可是,面对外面的世界我感到莫名的害怕和陌生。如果要走出这片森林,我该如何在外面的世界生存?我生无长物,以前仗着老子的一点家底过着米虫的生活,在一所三流大学不温不火地当个英语老师,每天就是混日子。
所以,在我看到雷蒙徒手劈死一只身高超过2米的力瓦熊(比黑熊更qiáng壮的种类),我悲哀地觉得自己跟废柴没什么两样,五谷不分,四体不勤,手无缚jī之力,更没有能混口饭吃的一技之长。
两个月后,我慎重地跟卡米尔大婶谈到这件事,出乎我意料的是卡米尔大婶并没有阻止我,她沉吟片刻后说:“明天雷蒙会到艾普纳西采买些东西,你跟他去看看吧,回来再做决定。”
我接受了她的建议。
第二天一早我便背上一只小包袱,心qíng忐忑地跟着雷蒙出发。
离开小木屋时,雷蒙对我说:“黛西,今天是拉姆斯登狩猎的日子,我们得绕点路才能到集市上去,你走得动吗?”
黛西是卡米尔大婶替我取的名字。
我故意朝他不屑地挑了挑眉:“瞧不起我?”
经过这两个月的锻炼,我的体力已经大有长进,走路对我来说不再是难事。
雷蒙的小黑脸果然红了起来;“不是,只是山路难走,这附近还有可能出现野shòu,你最好跟紧我,不要走丢了。”
我笑嘻嘻地拍了拍他厚实的背,说:“嗯,我明白,我会好好跟着你的。对了,你说今天是拉姆斯登狩猎的日子?”
我曾天天被卡米尔大婶灌输到耳朵起茧子:拉姆斯登一族,完美的贵族,无限的力量,惊人的美貌。这是一首歌谣,她每天要唱,可她其实没亲眼见过王族中的任何一人,我有些不以为然,然后立马遭到她的厉声斥责,她坚信拉姆斯登王族就是如传言所说的那样,而且没有人可以对他们不敬。
自那以后,我缄默,不再对拉姆斯登发表任何言论。
不可否认,我或多或少对这家子产生了点好奇。
雷蒙一边拿着短剑斩断路边的荆棘野糙,一边耐心地回答我:“每年拉姆斯登王室成员便会到这里狩猎,国王拉姆斯登三十六世带着他的王子们,还有大部分王公贵族都会来。”
“真的吗?他们会在哪边狩猎?东边吗?”我的好奇心越来越qiáng烈,说不定能偷偷躲在角落里看看所谓的费尔蒙贵族是怎样的,还能看到拉姆斯登王室究竟长得何德何能如此受人敬爱。
“黛西,”雷蒙无奈地摇了摇头,毫不犹豫地粉碎了我的美梦,“我们现在在国家森林外围,何况他们狩猎时会在四周布下结界,没人看的到他们究竟在哪里活动,也没有人闯得进结界。”
结界……我差点忘了这个地方是个有魔法的世界。我泄气,立马失望地低下头喃喃:真可惜啊。
我有些失落,自个儿暗暗难过,绝好的机会,像我这种小老百姓恐怕以后都找不到机会瞻仰那种大人物了。
“你说这些人搞那么神秘做什么,他们不是会魔法很厉害吗,怎么还要设结界呢?”
我踢着小石子问雷蒙,可等了半天得不到回答,有些不耐地又问了遍:“雷蒙,我问你话呢……”
我抬起头,顿时脑袋嗡嗡作响:雷蒙呢!
“雷蒙!你在哪?”我来来回回喊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回答。
不是吧……才出来没一会,我就跟雷蒙走散了。
站在一片陌生的大树面前,我华丽丽地囧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一开始不会有多少人来看,所以我要继续努力!
第三轮
如果说光明天神现在问我,是要看拉姆斯登王族还是要见雷蒙,我绝对一脚踢开拉姆,要雷蒙。
我在偌大的森林里徘徊半天依然没找到雷蒙,渐渐开始着急。我对这座森林根本不熟,除了小木屋附近的一片林子我还能找到北,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我就铁定摸不着回家的路。然而,现在不要说北了,我完全不能分辨周围的景色。
雷蒙曾经教过我,如果在森林里看到树叶色泽特别翠绿,青糙繁茂却坚硬,那说明这附近有大型野shòu出没。因为有些大型野shòu会分泌一种液体,会加剧植物的生长,但同时,这些液体和植物中的某种液体结合会形成毒素,外观上的变化就是颜色加深,并且枝繁叶茂得出奇。
而此时,我观察到附近的植被呈现出雷蒙所说的特征,心中警铃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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