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点则是寇里斯拜托费雷诺大人给自己在市政厅安排了个位子,虽然是个闲职,但也比这该死的穷地方要好。房子用不上了,当然要尽早脱手的好。谁知道公爵什么时候动手,万一这帮贱民顽抗时不慎把自己的房子给烧了,那可就亏大了。
不过他万万没想到,房子没给贱民烧掉,倒给四王子直接拆了。想到这里男爵就气得牙痒痒,上好的宅子啊!虽然一百五十枚金龙有些夸大其词,但三十枚金龙怎么都是值的。
为了早点拿到钱,自己一退再退,二十枚也勉强接受,可殿下竟然这样对待自己!一枚硬币都不拿出来,还用叛逃罪威胁自己,他不知道每年邪魔之月,所有贵族都会撤离此地的吗?
等等……寇里斯放慢脚步,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虽然以前就听说四王子性格恶劣,办事没头没脑,刚到边陲镇时还恶意调戏西蒙男爵的夫人,被私底下当成笑料谈论许久,但今天见面时的感觉却完全不像那么回事。王子并没有恼羞成怒或者耍赖不认,表现出来的神态跟性格恶劣、没头没脑完全挂不上钩。对方一直用平常的语气跟自己说话,为什么当时会吓成那样,乖乖放弃了房子的所有权?难道咬死房子是自己的,王子殿下还真能把他杀了不成?
对了……寇里斯不禁打了个寒战,额头上的汗都缩了回去。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面对王子时,他竟有种在跟公爵大人谈话的错觉。
男爵使劲摇摇头,将这段不愉快的记忆甩到脑后。反正四王子得意不了几天了,等到莱恩大人把边陲镇重归治下,押着罗兰·温布顿前往王都的时候,自己非得好好嘲笑他一番不可。说不定这二十枚金龙,还能求公爵大人替自己讨个公道。
思及此处,他又轻松起来,既然皮毛收到几张不错的货色,房子也不用卖了,干脆就回要塞好了。说什么“告之那些会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简直太装模作样了,等自己回到长歌要塞,非得模仿给大家听听,让大家见识下什么叫做虚张声势之徒。
离开城堡区,顺着长坡走下,寇里斯与一名头戴兜帽的女子擦肩而过。
本来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来来往往的镇民里,妇人都是这个打扮。想要看到美貌的小姐或贵妇,那得去王都才有。但当一阵风吹起那名女子兜帽的一角时,寇里斯觉得心猛地一跳,周围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天哪,那是怎样一名女子,有着一头罕见的碧绿色长发,仅仅露出瞬间的容颜已堪称绝色,哪怕放在灰堡王都里,也会令那些所谓的公主名媛黯然失色,这样的人竟会出现在边陲镇?
他回过头,想要追上去看个究竟,却发现对方正朝城堡区走去。
这是王子殿下的女人?男爵犹豫了下,最终选择了放弃。他实在不想再跟四王子打交道了,这等恶人还是交给公爵大人去收拾吧,自己还是早点回要塞的好。
从码头登上自家的单桅快船,船夫拉起风帆,小船很快驶离码头,向长歌要塞方向前进。
在回程的路上,坐在船头晒太阳的寇里斯还看到了一幅奇景。
离边陲镇大约五里路的雪地里,一大群人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们穿着同样的深褐色皮甲,身后背着长长的木枪,排成长串列队,缓缓在雪地里穿行。虽然隔着一层树林,看不到队伍全貌,但至少有百人以上。
这是……四王子用来对抗邪兽的农夫?
在未化雪的月初,陆路上可谓人迹罕至,在雪中徒步前行有多么困难,寇里斯没有尝试过也能想象得出来。而这帮人全部低着头赶路,似乎视脚下近一尺深的积雪如无物……
他想嘲笑两句,却发现自己笑不出声来。一个疑问不知不觉从心底浮起,莱恩大人手下的骑士能做到这点吗?
第九十六章 叶子
看到周围忙碌的人们,叶子没想到自己还会有接近俗世城镇的一天。
进入边陲镇的地界后,那一栋栋低矮的砖土平房如同尘封已久的记忆,陆续出现在她面前。明明逃进绝境山脉还不到半年,她却觉得眼前的景象陌生得像是另一个世界般。
邪魔之月刚过,镇民度过缺衣少食的冬季后,理应气色和身体都十分糟糕,叶子记得共助会曾在冬天路过银光城的贫民窟——到处都是饿毙冻僵的尸体,还活着的人也如行尸走肉一般,神色麻木,动作迟缓。
但在这里,她见到的人们大都充满活力,有的在屋门口晾晒鱼干;有的攀上房顶修葺破损的瓦片;更多的是背着锄头和锤子的壮年男子,他们互相谈笑着往小镇北方走去。遇到这种情况,叶子都会拉低帽檐,尽可能避开。
城堡的位置很醒目,就在镇里西南角一处高高的山坡上。周围并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植物,想要无声无息潜入进去十分困难。藏进树干中躲避敌人还行,要让树爬起来送自己进去动静就太大了。
她并非善于隐匿身形的女巫,再三考虑后,叶子觉得与其躲躲藏藏,还不如光明正大地走进城堡。
如果夜莺没有骗她的话,即使从正门走进去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若是夜莺欺骗了她,欺骗了共助会的姐妹们,她也有把握从门前两名守卫的追捕中逃脱。
当然,最坏的情况是夜莺彻底背叛了大家,依靠捕猎女巫来为王子效力,那么自己十有八九会死在这里。作为最顶尖的战斗型女巫,很少有人能逃过夜莺的追杀,即使强如哈卡拉,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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