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方姓大汉几人闻言先是一愣,随后就憨厚的笑了起来,脸上分明是一点都不相信的表情。
人家泼皮也是有正经事干的,这么多人堵在那里,就是为了抢几枚铜钱?
他们还没有见过这么闲的泼皮。
看来,果然还是因为第二个原因啊!
方姓大汉在心里面无比确定的想道。
这一次,就连柳如意都用一种略带嘲讽的眼神撇了李易一眼,这种明显不相信的表情让李易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打击。
柳如意倒也罢了,李易早就已经习惯,就连这几个大汉这样的夯货也敢瞧不起自己,本才子挥手间就赚了十两银子的事情难道会告诉你们吗?
从怀里掏出那锭银子,“啪”的一声放在桌上,不顾方姓大汉等人震惊的眼神,自顾自的喝起茶来。
十两银子,对于在场的几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若是节省一点花,可以让他们一家在几年之内不愁吃穿,他们辛苦一个月放马,工钱也不过百来枚铜钱,眼前的银锭,则是他们工钱的百倍之多。
就连柳如意的俏脸上也终于出现了异彩,视线再次的放在了李易身上。
“姑,姑爷……,这银子,该不会是你偷的吧?”许久之后,方姓大汉吞咽了一口口水,抬头看着李易问道。
除了这个原因,他根本不能相信,李易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弄到这么多钱的。
“真是个土包子……”李易不屑的撇了方姓大汉一眼,扬了扬手里的画筒,淡淡的道:“这是刚才在城中为人作画所得的工笔费用。”
“作画?”方姓大汉一脸的愕然,一幅画十两银子,这哪里是作画啊,这分明是抢钱!
想想他们为了几枚铜钱累死累活,人家这么一会的功夫,就赚了十两银子,众人在心酸之余,抬头看向李易的时候,眼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真不愧是读书人,还是姑爷厉害啊!
别说十两银子,只要给他们一两半两,在寨子里的日子也绝对不会过的那么艰苦,甚至隔几天就能吃上肉也不是一件不敢想的事情。
虽然这些人都只是莽汉,但被这么多莽汉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李易的心里面还是有一些小得意的。
人在得意的时候,总是会有些膨胀,看着众人崇拜的眼神,李易心里面舒爽无比,大手一挥,无比豪爽的说道:“今天的茶水,我请了!”
几人的茶水总共也不过五文钱,李易收回银子,爽快用自己剩下的私房钱付了帐,忽然心有所感,转过头时,发现柳如意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第三十四章 鹊桥余波
对于柳叶寨任何一户人家来说,十两银子都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即便是柳如意,这辈子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但此刻,她看着李易,心中想的却不止是这一件事情。
数天之前的七夕,一首《鹊桥仙》在柳叶寨中广为流传,寨中少女,即便是并不识字的,也能完整的将其吟诵出来。
柳如意是不懂诗词的,从小环口中听到李易所做的诗时,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听起来倒是有几分意思。尤其是最后那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
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更多的东西……若是对于男女之间的恋情没有深刻的理解,定然是写不出来这样诗词的,这个朝夕相处的书生,之前是不是也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莫非他的心中,也有一个虽然思恋但是不能相见的女子?
但从表面上看,似乎又不像……
想到平日里见到他懒散、贪财、偷二婶娘家鸡时的嘴脸,实在是难以想象,这样的人会写出什么厉害的词来。
不过,这些她都只能在心里想想,却是不好问出来。
至于更深层次的东西,例如诗词的好坏,或者到底好到什么程度,她的心里面是没有这些概念的,诗词嘛,是读书人玩的东西,随便从街上抓来一个读书人,怕是也能作出来类似的词句。
但亲眼看到了某些事情之后,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事情……似乎并不是这个样子。
方才在街上买些女子日常用品的时候,偶然听到身旁的两位女子在谈论着一首叫做《鹊桥仙》的诗词,内容竟然和那首她听过的一模一样,后来谈及诗词作者,两人纷纷表示了对于那位叫做“李易”的才子的钦慕之情。
直到此时,她们所谈到的那位有着惊世之才的才子,才和柳如意脑海之中一道懒散的身影逐渐重合。
之后,她留意之下,听到了更多的信息。
例如,这首词作是七夕那晚从某个诗会上流传出来的,据说是有人在画舫上捡到了一只祈天灯,这首在整个安庆府文人之中引起轩然大波的词作,便是写在这祈天灯之上。
无论是否真实,这一个传言,无疑是为整件事情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然而,这一个在大多数人听来只是当做茶余饭后谈资的传奇故事,仍然有极少数人对它的真实性没有怀疑。
柳如意便是其中之一。
小环的祈天灯,是她亲眼看着放飞的,恐怕当时柳叶寨中没有一个人能想到,那首她们以为的写在灯上普普通通的一首词,会在某一个地方掀起这么大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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