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公爵夫人的作风,公爵自己也是知道的,他也未必在意。只是……唉!”王土豪似乎很感慨地说,“谁叫我长得太帅,引起了他的嫉妒呢!”
这话实在自恋得过分,但大家却又无法反驳——王土豪的相貌,是游戏当中最高档氪金皮肤之一“圣徒”。那真是帅到伤天害理的地步,要是他能以这相貌穿越回去,投身影视业的话,绝对能混到上亿的身价,力压各路小鲜肉。
嫉妒的公爵派出了杀手,想要干掉吟游诗人“奈必灵”(王土豪本名王必灵,穿越之后给自己的化名则是奈必灵,就改了一点点)。遗憾的是,他派出的那个杀手刀不够快,拳头不够硬,反而死在了王土豪的剑下。
堂堂公爵可以派出的杀手远不止区区一个,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源源不绝,而且还越来越厉害。所以王土豪杀死了杀手之后,果断离开了雷默尔城,表示要到远方去追寻新的爱情。
那已经是差不多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现在王土豪大概在色雷斯王国的东部,靠近兽人草原的地方。如果熊猫想要去跟他会合的话,一直向西走,估计要走上十天半个月。
当然,熊猫并没有去跟王土豪会合的意思。
他这一趟是想要去兽人草原,见识见识兽人们的生活方式。
经过十几天艰难的跋涉,熊猫最终走出了戈壁。
一路上,他不止一次见到了人畜的骸骨。这些骸骨应该都有相当长的历史了,风化得很厉害。在其中还有一具特别庞大的骸骨,虽然已经散落一地,但光是肋骨残余的骨架,差不多就跟熊猫一样高。
拥有如此庞大身材的巨兽,活着的时候一定是一方霸主,但它死了之后,也不过就是一堆白骨罢了。
熊猫对巨兽的骸骨研究了很久,最终也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只采了几个小块带走,准备带给寒风等几个科研人员当做礼物。
走出戈壁之后,周围的绿色越来越多,很快就从荒漠变成了草原。
草原上,星罗棋布地散落着许多湖泊,各种各样的野兽或者魔物以这些湖泊为中心繁衍栖息,常常为了争夺水源而厮杀。
熊猫此刻宿营的这个湖泊一带,就有好几伙魔兽,经常争斗不休。
比方说,那几个正在湖泊的东边厮杀,打得不可开交的那俩群——马?
它们的相貌看起来都像是马,只不过一群生活在陆地上,一群生活在水里。
无论是生活在陆地上的马,还是生活在水里的马,身上都覆盖着许多鳞片,从鳞片的光泽和厚度看来,怕是有龙族的血统。
这些家伙如果跑到地球上去,大概会被称之为“龙马”。要是汉武帝得到了它们,一定会非常高兴,专门为它们建设庞大的公园。
嗯……假设他不介意时不时被吃掉几个马夫的话。
看这些家伙那比寻常骏马更大的嘴巴,以及锋利的牙齿,就知道它们不是吃素的。
虽然长着马的外形,但它们大概更多的应该算是亚龙一类吧……
第四章 骑最野的马
两群马——假设它们真的可以算是马的话——正在湖边打得不可开交,它们互相冲撞、撕咬,用壮硕的身体不断撞击对方,用锋利的牙齿彼此撕咬,很快就有不止一匹马受了伤,鲜血染红了地面,也染红了一片湖水。
熊猫远远地看着,并没有插手的意思。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的法则。他不过是区区一个穿越者,顶天了算是一个比较厉害的圣武士,凭什么要在自然的竞争里面插手呢?
何况,这两群马……实在也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别的不说,只看它们那锋利的牙齿,还有那娴熟的撕咬动作,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素食动物。
猛兽和猛兽之间的厮杀,或许是魔兽和魔兽之间的厮杀,旁人只要看热闹就好。
熊猫就这么默默地看着,过了一会儿,他在群聊里面发了一段消息,大致介绍了自己看到的场面,询问有没有谁知道这两种马分别是什么。
他的问题很快就得到了回答,犹如两脚书柜一般的和音知道这两种魔兽的名字和习性。
它们的名字还真都有个“马”字,不过一个叫做“青牙马”,一个叫做“水马”。
嗯,都是魔兽,吃人的那种。
青牙马和水马都是龙属的魔兽,一般认为青牙马是陆行龙的分支,水马是水龙的分支。陆行龙和水龙之间,原本就有种族敌对,这两群魔兽的领地又互相重叠,自然是水火不容,不打出个高低胜负不算罢休。
然而青牙马也好,水马也罢,都有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
它们的身体足够强壮,但相对的,它们的攻击能力不是很出色。
青牙马的身体覆盖着厚厚的鳞片,这种鳞片比普通的全身甲都更加结实,一般的刀枪剑戟根本无法刺穿。这种体型硕大的魔物惯于使用冲锋和撞击来将敌人打倒,使敌人失去反抗能力,至于嘴里的利齿,其实多半只用来完成最后一击,以及享用猎物。
水马的鳞片比青牙马薄弱一些,可它们身上有滑腻的粘液。这些滑腻的粘液能够有效降低碰撞带来的伤害,让青牙马惯用的手段威力大大减弱。可水马的攻击手段其实还不如青牙马,它们捕猎的方式一般是先引诱敌人,等敌人靠近水边之后,再猛地拽住敌人,把它拖到水里淹死然后吃掉。青牙马的块头普遍比它们大一些,此刻又是两群魔物的混战,在这种战斗里面,它们根本找不到机会施展自己最拿手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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