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立刻后退两步,谨慎地看着熊猫,一副全神戒备的样子。
熊猫哭笑不得,无奈地说:“我们混江湖都讲究个信用,吐出来的吐沫就是钉出去的钉子,哪有说话不算数的!你们这不是搞笑嘛!”
但两人不为所动,依然一副“我们不会上当”的样子。
看着这两个人如同斗鸡一般的警惕模样,熊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摇摇头,将行李搁在旁边,活动了一下身体。
“好言相劝没用,你们这是非要打不可?既然你们想要打的话,我奉陪!”
说完,他脚步一跨,已经冲到离他比较近的小胡子面前,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出拳就打。
小胡子使用的是长矛,这种兵器很讲究距离,一旦被人逼近就会很吃亏。眼看熊猫说打就打,速度快如刮风,他吓了一跳,急忙后退,却哪里来得及!
只听碰的一声,熊猫一拳头就打在他的下巴上,打得他顿时脚下虚浮眼前发黑,踉踉跄跄转了一圈,终究还是站立不稳,倒在了地上。
一拳放倒了小胡子,熊猫转头看向大胡子。
大胡子吓了一跳,急忙用盾牌护住身体,不求有功先求无过。按照他的经验,这时候要小心戒备敌人绕过盾牌,但熊猫却没有绕过盾牌的意思,而是直接冲过去,身体微微一矮,用肩膀狠狠地撞在了盾牌上。
轰隆一声,大胡子被连人带盾牌撞了出去,干脆利索地摔倒在地。
“我打赢你们了,现在我可以回房休息了吧?”熊猫说着,也不等他们回答,就回到行李旁边,提起来,径直走进了正屋。
走着走着,他突然忍不住笑了。
“这桥段,还真特么俗套!”
第十五章 鹤立鸡群的马王
江湖之中的很多事情,其实真的相当俗套。
但俗套之所以是俗套,就是因为这些事情经常发生。那些吟游诗人们津津乐道的故事里面,虽然有夸张或者故意戏剧化的成分,但很多都是实实在在会发生的。
比方说,排座位、争面子之类。
熊猫休息了一会儿,就出来去马厩看望青龙。
他的住所并不包含马厩,马厩在冒险者们的住所外面,是单独的建筑物。
这个马厩里面很空,养着不少的骏马,也有不少的侍从在这里照顾它们。马是很娇气的动物,如果得不到细心的照顾,很容易生病。所以比较上档次的马厩,往往一个人就照顾几匹马,甚至一人只照顾一匹。
马厩很大,但一进门就能看到青龙。它的块头远比一般的马要高大得多,有一种鹤立鸡群的出众感觉。用星爷的话说就是宛若夜空中的萤火虫,怎么看怎么显眼。
熊猫走过去,发现一个年轻的骑士侍从正站在距离青龙不远的距离,好奇地打量着它。
“我的马怎么了?”他问。
那个骑士侍从大概是没想到他会出现,吓了一跳,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
“你的马,真是太帅气了!”他说。
熊猫看看青龙,穿着皮甲大师亲手打造的马铠,它的确显得威风堂堂,十分的帅气。
“你的眼光真好。”
“那是,我在这边照顾战马,已经好几年了。”骑士侍从说,“但是像你的马这么帅气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熊猫点头,他也觉得比青龙还帅气的马,估计是不大容易见到了。
别的不说,块头就摆在这儿呢。
战马当然也讲究匀称恰当,并不是身材越大就越好。但在匀称恰当的前提下,当然是身材越大的马,就越威武霸气,就越帅。
青龙的身材是很匀称的,一点也没有什么臃肿或者痴肥的感觉,它就像是将一匹寻常良马按照比例放大了一般。如果用人来举例的话,就像是一个身高两米五,偏偏没有任何笨重或者高瘦感觉,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动作也很灵活的大块头篮球运动员。
这样人出现在篮球场上,就算他什么都不做,站在那里也已经很霸气了。面对着这样的对手,绝大多数的球员都会从心底升起无力的感觉——就像是当初熊猫的祖师爷参加国术国考,结果被一个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以上的北方大汉硬碰硬从赛场上打出去一般;又像是熊猫当年在大学里面,见到那种脑筋很好而且还很刻苦的学霸一样。
这个骑士侍从年纪不大,估计也就二十岁上下。这个年龄对于骑士侍从来说,其实是挺正常的——做到照顾战马的这一步,差不多在骑士侍从里面就是到顶了。除非能够立下功劳,成为正式的骑士,否则可能一辈子都只是这个等级。
用专门的说法,这个叫做“扈从”。
扈从是骑士侍从的最高位,他们的本事往往并不比一般的骑士差,差的只在于出身不行,又没有功勋,所以才不能转正。
没有得到正式的骑士身份,就始终是扈从,一辈子都是扈从。
按照这个骑士侍从的说法,他已经照顾战马好几年,换句话说,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扈从。
有这样本事的年轻人,并不多见。
正如敢于在近距离观察青龙的人,一点也不多。
青龙可是魔兽,而且是绝对有可能吃人的魔兽。它又没带着嘴套,如果愿意的话,在这个距离上,真的是一瞬间就能咬过来。别说是扈从,就算正式的骑士,要是在这种距离被它突然暴起发难,都很可能被咔嚓一下咬掉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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