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不赞同:“那儿都是有组织的,五个人能起什么用。”
几人争执不下,南怀慕说:“其实是可以一道回去的。”
周遭瞬时安静了。
“什么一道回去,你当这儿的火苗都用来烤兔子的?”
南怀慕在地图上指出了一条线。
这路线是她刚刚琢磨出来的,不用经过山山水水,只要打下敌人的一个点,拿了那儿的资源,便能光明正大的走大道回去。
那儿算是半个老巢,兵力自然不会弱,因此这个想法还未有人提出来过,全然当做是不可行的举动。
有人鄙夷的嘲讽了南怀慕几句,拿着“不可能”当说辞。
明千看了一会儿地图,垂着眼说:“就这样吧。”
“大小姐?这头谁也没去过,万一是死路呢。”
明千说:“擒贼先擒王,即便是死路,打了这儿,我们便算尽职了。”
话说完,算作定好了战略,一行人回了各自的帐篷,等到了第二天,全副武装的出发了。
明千的军团一路直直地攻进去,打通了大门,朝着里头砍人。慌乱之中,明千瞧不见南怀慕的身影,仔细寻了,才发现那小戏子都快潜到敌人的指挥屋子那头了。
若是能拿了对面的军事qíng报,自然是好的,可那儿的危险xing也可想而知。
明千正想叫南怀慕回来,忽的,从屋子里窜出一条绳来,结结实实地将南怀慕捆起来了。
“别动!你们的人在我手里!”敌营的将领大叫。
明千瞳孔猛缩,盯着南怀慕,有些不敢相信。小戏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被抓了,这个认知令她勃然大怒,并深深自责。
“大小姐,我就说那人是个拖累!”旁边的人凑过来说,“别管她了,不过是个暖chuáng的,拿了这个据点我们就赢了!”
“闭嘴。”明千咬牙说道。
“大小姐,总统还等着你,这会儿不能拖!”
一旁又来了个人,骂着南怀慕,朝着明千抱怨不满:“我真是不懂,上战场带个唱戏的gān嘛,她能砍人吗?抬得起枪吗?”
明千瞥了一眼说话的人,没回答,只是向前走了两步,喊道:“都停手!”
哗啦啦的,兵器掉了一地,可是一伙人是有骨气的,不肯将手举过头顶。
这一声叫喊,倒是将南怀慕从昏沉之中喊醒了。
南怀慕觉得身子有一瞬没了力气,好在被心头血的震怒bī醒,捆着她的这绳子稍有些功效,沾了邪气,对于修道之人来说,稍不防备,就有可能栽跟头,好在她及时醒了来。
她瞧见了明千紧张的眼神,意识到自己现在的状况会让明千担心,已是兴奋欣喜。她赶忙召出了三把小剑,用意念指挥着剑意划出明亮色彩,一下砍断了绳子。
南怀慕跳到小剑上头,御剑到了明千面前,揽住了她的手。
正准备张狂大笑的敌方军官,以及正rǔ骂着南怀慕的友军,不约而同地紧紧闭上了嘴。
没人看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莫名其妙的,这个小戏子,像是施了妖法一样,成功逃脱了。
明千瞧见了南怀慕的小剑,却没多问,只是摸着她的头说:“没死就好。”
南怀慕笑着说:“怎么会死,我定活的比你长久。”
“莫在多说大话。”明千掏出一把枪,递给南怀慕,“剑不好使,拿这个。”这把手|枪是新出的小款,北平的上流女士常用来she靶之类的,后坐力小,价格不菲。
南怀慕拿在手里完了几圈,之后举起枪来,一枪擦着敌军的耳垂而过,崩了房门的大锁。铜锁匡唐地掉在了地上,房门吱呀地打开了。
周围的人已是说不出话,即便吐出两句,也是结巴的夸赞:“你、你竟是举得起枪的。”
明千忍不住地大笑,她挥手让身后的人打向前,众人踩着敌人的身体,冲破了最后一道防线。
之后大伙迅速地回去救援总统,踩着最后一步赶到了北平的城门,拯救了这一片安定。
在这附近,小规模的斗争不断进行着,明千带着人扫dàng着,成了一把最好用的枪,指哪打哪。
镇压结束后,明千回了北平继续做生意,南怀慕跟在她屁股后头回去,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快到夏天的时候,城里人穿起了绸子做的清凉衣服,明千也给南怀慕买了几件,南怀慕却嫌样式太过新cháo,定要穿和明千差不多款式的旗袍。
明千责怪南怀慕:“别的年轻姑娘都爱穿这个,你怎么像个老人家似的。”
“自然和你学的。”南怀慕挑了深紫和黑金的,布料衬着身,看上去更是端庄沉稳,没有一丝活泼气息。她现在皮肤变好,身子拔高,和明千站在一起,终于登对了。
两人一道参加宴会,也不再有人会用另类看待她。
偶尔有人瞧见了,觉得这人实在眼生,便问周围的人。
答案五花八门的,不过许多人仍会提及半年前的那场楼家宴会,将南怀慕弹奏的牡丹亭拎出来说一通。
牡丹亭现在已经成了北平最流行的曲目,随便走进一所大学,或是在夜里踏进哪个歌舞厅,都能听见这段熟悉的旋律,还有人为牡丹亭配上了词句,演绎成了歌曲的模样。
南怀慕的名声,随着牡丹亭而水涨船高,走在路上,时不时的会有人走上来问她,是不是那个改变了牡丹亭的。南怀慕实话实说地告诉她们“不是”。
这群学生们自然不信,定要绕着南怀慕转。
明千看不惯,要南怀慕自行解决了这桩事qíng。
南怀慕便又写了几出戏曲改编的钢琴曲,取了个笔名叫铃铛儿,发到了《青年日报上头。
曲目一发出来,瞬间引起了剧烈的轰动。
再也没有人关注那首牡丹亭,姑娘小伙们全拥在报社的大门前,询问那名神秘的铃铛儿究竟是什么人。报社的自己都不清楚,又怎么去解惑。
夏入秋,秋入冬,年华轮转。
明千的好友们发现明千身边永远带了一个人,这个人的面目几乎固定,再也没有变过。
他们好奇明千是被什么绊住了自由,明千说不清楚,自己脑中过滤了一遍,觉得南怀慕的做食、穿衣、房术都是很合自己心意的,两人的各种品味都差不多。于是原本想的过日子,就在习惯之下,真的成了长长久久的在一起。
唯独明宫,大约还是有些怨气的。她瞧着南怀慕一直霸占在她大姐姐身边,又瞧着两人愈发般配的体貌,都是高贵不可攀的模样,她自卑又羡慕,只好维持着现在的qíng形,坚持不给南怀慕好脸色看。
“也不知是几年的安稳。”明千坐在大院子里的秋千上,膝头放了只小猫。
南怀慕趴在她的身边,两人的旗袍贴在了一起,像是吸附着jiāo融了。
阳光极好的日子,又何必去想些有的没的。南怀慕吻了明千的脸颊,笑着说:“哪有安稳,你在chuáng上可一直是最放得开的。”
“瞎闹腾。”明千指着她额头说,膝上的小猫跳到了地上,漫步走进了后院花糙间。
第54章 修真界1
到了后头,南怀慕的成名举动倒成了别的。
那日她在山沟里指挥出的路线,以及一枪崩了敌营大门的行为,被北平的人反复提起。
枪法准,又会唱戏,这到底是什么来头?谁也想不明白。
北平和上海是最热闹的,花样玩的层出不穷,土地肥出了油水,便被人瞧上了。
这几十年的光yīn,的确是浑浑浊浊,人人难以自保。南怀慕和明千的清净,也不过是须臾功夫。
两人不断的被人从山野之中拉出来,瞧见了一次又一次的变天。
明千终于熬不住这乱世,掏出了枪杆子来,和一群人拼斗着。两人靠着个体的力量,将浑水搅得更浑,也不断地守卫住了一方的太平。
当那明家大小姐死去的一瞬,万千民众发出了悲号之声。
南怀慕抱着她随处找了块墓地,脸上没有过多的表qíng,只是沉声说着:“等我。”一遍又一遍地说着,说到了最后,她凝出了神识之中的器灵和轮回石,用尽浑身全部的灵力,集中攻击着其中某点。
轰――
漫天的金光直上云霄,烈烈热风席卷山川。
仿若全世界的能量,在一瞬间被什么击碎了,接着迅速的重新组装。
走在街上的人,脚步停顿了片刻,皆是摸了摸心脏,觉得自己失去又得到了什么。
南怀慕死了,她将自己葬在明千的身边,轮回石也跟着死了。
她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不愿再经历轮回相思之苦,若是得不到,gān脆让自己烟消云散,不再千百年地纠缠道侣。
只是在死亡之后,南怀慕发现自己仍拥有着意识。
轮回石果然已经被破坏。
她并没有去到轮回石面前,而是于虚无之中飘dàng了许久,许久以后,她的四肢不再僵硬,识海逐渐变得温暖,一股新生之感从丹田流出,久违熟悉的力量散入肺腑中。
南怀慕睁开眼,从昏睡中醒来。
醒来的刹那,无数前尘往事重新在她脑海之中渡了一遍。
往事历历在目,仿若昨日发生,甚至还包括了她在修真之前经历的苦难,一切都太过接近与汹涌,令她反而没了自主意识。
待神识稍稍回笼,只见空中飘dàng起一段浮影的糙书,上头写道:
“三千轮回,来之不易,望珍重。”
笔锋遒劲,字迹清晰。然而,谁人所写,并不知晓。
几息功夫,空中字迹全然消散,如烟云破碎,雾霞远去。
昏暗dòng府之内,有杂糙和水滴四处流淌,南怀慕正yù挥袖清理,忽的见了地上几张白纸,她俯下身拾取,白纸被剪成了纸人形状,带着两把小扫帚。
南怀慕不由失笑,猜测大约是自己好友童心未泯,弄了这么几个小人照料昏睡的自己。
她却也惊奇,本以为自己是元神与*俱损,可现在的身体,实实在在就是自己原本的身体,用了近千年的身子,自然一下就能辨认而出。
走到光滑石面上看到自己的面孔,凤眸星目,乌发直泻,水蓝的衣衫贴着身子,松松地扯开领口,看似散漫无比。可修真界的人大多是喜欢她这种随xing模样的,不像她师尊,成日将身子包的严严实实,头发一丝不苟地盘起,扎入恨天高。
回忆至此,南怀慕发现自己怎么都想不起师尊的模样和名字,她心生隔世之感,去摸索脑中器灵,幸而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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