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份,设计说明。
以及,两条勾玉形状的项链。
“这个在市面已经是非常普通的设计了,阿儇。”古以沫拿起袋子里的两条缺口相合的勾玉项链,一条是朱玉般嫣红的,一条是翡翠绿的。
“诶,都叫你看完了,算了还是本小姐跟你解释吧。”林儇笑得一脸得意,一双桃花眼里满是兴奋的涟漪。
她拿过两条项链,左手拿着翡翠绿,右手拿着朱玉,摊在手心,伸到古以沫面前,说道:“以沫,你用你手机的电筒照下这两条项链。”
一脸神秘,还是小孩子啊。
虽然无奈,古以沫还是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站起身子,抬起手对着林儇手中的项链照了下去。
本以为,如同常见的把戏,那勾玉里面会出现什么字母或者图形。
古以沫拿着手机,看着那两块勾玉里出现的东西,愣在当下。
小小的翡翠绿的勾玉中心,在光的照耀下,出现了一把微小朱红色的钥匙,那钥匙就如同身处水中一样,在里面浮动着。
而那串朱红色的勾玉中心,出现的是,一串翡翠绿色的锁链。
锁链围绕着中心缠绕着,锁链中心却什么都没有,只是也如同浮在水中一般,围绕着中心缠绕浮动着。
“哈哈,惊讶了吧!我当初看到后面的设计稿子的时候也是又惊讶又兴奋,然后看完了就立马找老郑开始做。做了三天,才做出这个样子的。”林儇看着古以沫黝黑的眸子都呆滞了,笑得一脸得意。
“三天?”古以沫看着林儇,突然抓到了什么关键词,回神挑眉问道:“你什么时候拿到的这个设计图?谁给的?三天可以做出这个东西?”
啊啊啊啊啊,糟了,湄明明嘱咐我不要太得意,肯定会勾起以沫的疑心,完了完了我要怎么解释。
林儇拿着那两串项链,看着对面渐渐勾起嘴角的古以沫,扯出一个难看到极致的笑容。
“这个设计稿的来源嘛,秘密,说出来就没意思了嘛,啊哈哈。不过拿到手的时间是三天前,至于为什么做得这么快,因为材料还不符合设计稿上面的要求,这只是个实验品。”林儇看着古以沫,讪笑着,退了一步。
“哦?”古以沫眯了眯眸子,看着退后一步的林儇,纤眉一挑,“只是这样一个设计,也不算很惊人,你会这么高兴?”
“嘛嘛,后面还有呢还有呢,你快拿好手机照着,我给你看嘛。”林儇一看设计稿的来源问题被带过,急忙一脸狗腿样的又凑过去。
古以沫挑了挑眉,不可置否,拿好手机,继续照着那两条项链。
只见林儇拿起手中的项链,将两块勾玉的缺口相对,然后慢慢的合上。
两块不同缺口方向的勾玉,合为了一块圆形的玉,一半翡翠绿一半朱红。
然后,古以沫便惊愣的看到。
那在翡翠色勾玉中浮动的钥匙慢慢地游走到了朱玉中的锁链下面。
随后,没有任何声响的。
那串锁链散了。
钥匙和锁链在那一瞬像崩溃了般,渐渐化成粉末浮到了玉的最上部。然后,渐渐地,那些粉末变了颜色,变得晶莹,闪着夜空一般的光芒。
而那合成的圆玉中心,在粉末的星空之下,渐渐地浮现出两只十指紧扣的手。
非常微小的,一只翡翠玉色,一只朱红色,十指紧扣的手。
林儇看着那两只如女子般瘦削的手,忽的软了那双桃花眼。
嘛,最终做出来肯定是男女一对的手,不过,试验品就让我任xing一下吧。
古以沫看着那手十指紧扣的模样,黑色的瞳孔收缩,晃动的,是一丝想念,一丝悲伤。
六天了,六天了呢。
“这个看着是勾玉,其实里面是特殊材料,缺口的地方并没有封死,合在一起后略轻巧的钥匙模样的东西会沉下去碰到锁链,然后由于一些反应他们会化作星空一样的粉末浮上去,而那个手其实一直都在,只是被钥匙和锁链的成分掩盖了。”
林儇托着那已经合成圆形的项链,勾着唇角。
“但是这个是一次xing的。就是说,合成之后再分开,各自项链里面的东西不会恢复原样,只会将两只紧扣的手就这样扯开,然后手也会消失,项链里面就什么都不剩了。”
“最后这个设计不会太qiáng硬么。”古以沫阖了阖眸子,收起手机,坐回了椅子上。
“嘛,由于材料特殊,只能是这样的结果。”
“做出来的第一个我就试过再分开,这个合上之后不用工具撬开,两块玉是不容易散开的,结果分开之后我以为至少手在再次合上之后会恢复,结果什么都没了。”林儇看着手上的项链,耸了耸肩。
“是么……”林儇看着古以沫望向窗外的模样,皱了皱眉。
以沫啊,我现在越发觉得,这个项链的设计者就是沈默。
虽然这个项,她寄过来的稿子里,没有命名。
但我觉得,这个设计本身,就已经说出了他应该拥有的名字。
“执子之手”。
《诗经》中说道: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们渴望了一生的东西,不过就这么一句话罢了。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74章
第三十三章:
如同那人离开那天一般的,雾气迷蒙。
古以沫环着胸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看着窗外楼下雾气中不分明的路灯。那双墨黑的眸子里,泛动着难以掩藏的波澜。
十点了。
夜晚十点。
那个早该归来的人儿,仍还没有讯息。
即使眸子的主人在尽力压抑着,压抑着这不安和悲戚。
然,眸中那黝黑的深潭仍止不住的泛起着不安的波澜。
整整一天,古以沫什么工作都无法进行,只是如同一个等待着大人买糖果归来的小孩子一般,一次次的望向桌上的手机。
她希望,手机响起。
却又,不知如何去拿起响起后的手机。
她心中有愧,但也有怨。
愧在自己的顽固,怨在,那人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却选择离开。
而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滴答的不只是时钟,还有心中的那抹忧。
在一声一声的滴答中,怨被忧吞噬,不留一丝。
她开始害怕。
曾经站在千人面前挥斥方遒的王,在害怕。
她真的怕了。
怕那人再也不回来,怕自己的身边再也没有她。
“默……回来吧……”古以沫望着不知名的远方,阖了阖眸子,皱紧了纤眉,嘴中呢喃。
“嗡嗡……”办公桌上的手机震动着,晃动着,闪烁着光芒。
古以沫猛地睁开眼,平日端庄的模样不复,只剩急促。
古以沫拿起手机,看着光亮闪烁的手机屏幕上那个“默”的字眼,眼角竟是渐渐泛红。
“喂。”古以沫阖了阖眸子,朱唇启时,是一如往常的清冷淡然。然而,只有来到她面前,才能看到,那jīng致的面容上,狠狠压抑的,泛红的眼角。
“以沫,我回来了。”沈默提着行李从车上下来,抬头望着那高楼上,泛着光亮的一层,温雅的眉眼弯着,柔和的琥珀色觑着那雾气中的灯光,好似这样就,看到了,那窗内,拿着手机的人儿。
“嗯……在哪儿?”古以沫成功的压下了那眼角的红意,睁开眸子,墨黑深潭恢复着平静。
“公司楼下,不早了,下来一起回家吧。”沈默望着那暗下去的楼层,忽的软了眉眼。眸中的疲惫好似被chuī散了般,如常的温雅明亮。
古以沫听到那熟悉的温和嗓音说着“一起回家”,便怎么也忍不住想要立刻见到那个自己思念了一周的人儿。
“默!”沈默收起手机,看着公司门口那个穿着白色小西服的的高挑人儿,偏了偏头,嘴角勾起。
“嗯,我在。”沈默放下行李,走上前去,轻柔的牵过古以沫的左手,十指紧扣,“回家吧。”
“好。”古以沫望着就在自己眼前的这张自己爱到骨髓的容颜,那一周的压抑、焦急、思念,就在看到她的那一瞬,被安宁充满。
直到坐上车,由于古以沫要开车,她才肯放开那紧扣的手。
而沈默只是安静的等着古以沫平静下来。
她知道自己离开的时机会让以沫有怨,也知道自己今日归来得太晚。所以她什么都不多说,只是牵过那人的手,轻轻地十指紧扣。
古以沫坐上驾驶座,松开手,垂头不语。
就这样沉默了三分钟,古以沫才发动车子,偏过头看了一旁的沈默一眼,只那一眼,沈默便知道,她恢复了。
“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老爹说要给你带些新鲜的好牛ròu,下午的时候我等他装包裹然后空运。牛是他养的,明天应该就送到了。”沈默少见的说了很多话给古以沫解释着。
“怎么也不来个电话。”古以沫挑了挑眉,还是有些幽怨。
“忙着收拾东西。今晚就住我那儿吧,过几天休息了,我就去帮你搬东西?”沈默偏过头,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沉寂温柔,话语柔和。
古以沫即使没有转过头去看,也知道那眸中的温和,恼羞成怒的怨气忽的就消了,那清冷的面容上终于展露了笑意。
“好。”古以沫弯着眉眼,点了点头。
随后,车内又恢复了沉默。
却,沉默得温暖。
我们不可能每分每秒都能同自己想要陪伴的人在一起。
一定会有分别,一定会有分开后就再也没了联系的人,一定也会有,分开后,在你苦苦的思念中,来到你面前,带着一如往常的温柔的笑意对你说“我回来了”的人。
最后一种总是那么求之不得,所以珍贵万分。
你会笑着,流着泪,对着那个人说“欢迎回来”。
人生所求,莫过于在你的时间计算中度过了漫长等待之后的一句“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回到了你的身边。
☆、第75章
第三十四章:
古以沫开着车同沈默回到她的公寓后,同沈默说了会儿话便去洗澡了。
沈默看着浴室的门关上,眼角的笑意隐去,拿出了兜里刚震动过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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