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朝,卓凌便换了衣服,和长顺一起匆匆出了皇宫。一路逶迤,卓凌领着长顺去了百花楼。
“爷,这个地方不是您和老奴该来的。爷九五之尊,切不可被这些淤泥污了身心。老奴是个无根之人,来了也是被取笑罢了。”长顺抱住卓凌的胳膊,不让他进去。
卓凌哭笑不得,低声道:“我是九五之尊也是个女儿家,如何就污了身心呢?只因百花楼的花魁跟我有缘,此次特来辞行,顺便给妈妈些银两,免得我不在的这几日,妈妈bī着她去接客。”
长顺这才松了手,跟在卓凌身后走了进去。坐在里面嗑瓜子的妈妈见卓凌这个挥金如土的爷来了,立马堆了笑,满脸的横ròu将眼睛都挤没了:“哟,公子来了啊,我们家梅儿才刚刚念叨公子这几日没有音讯呢,您就来了,快里边请。”
卓凌也不跟她废话,只微微点头便上了二楼,门也不敲直接推开进了叶梅的房间。
叶梅正背对着门口,手握卓凌故意落下的玉骨折扇发呆。听得开门声,也不回头,只淡淡道:“妈妈,你休要在bī我。卢公子身世再如何显赫,我都不嫁!别说他只是皇亲国戚,即便是皇上,我也不嫁!”
卓凌这才意识到前两日忙于朝政,竟忘了给妈妈定时送银子,想必她为了谢绝客人吃了不少苦头吧。卓凌从来都没有如此牵挂过任何人,她抬头幽幽道:“是我。”
叶梅听的声音,忽的回头,跳起来用双臂紧紧环住卓凌的脖子,因为个子比卓凌高些还得俯下身来抱着,仿佛不甚过瘾一般,又抬起修长的双腿夹住卓凌的腰部,整个人仿佛一个身体挂件一般悬在卓凌身上:“你终于来了!”佳人拥佳人,佳人吐气如兰,佳人脖颈奇痒,恨不能将怀里的人儿放倒狠狠撕咬一番。
卓凌被这样紧紧搂着,丝毫动弹不得,喘着气笑道:“不是说皇上也不嫁嘛,为何对我这般投怀送抱?”
长顺在卓凌身后,幽幽道:“姑娘,我家爷身子弱,经不住您这般投怀送抱的!”
叶梅松了卓凌,双脚着地,哈哈大笑道:“你家爷几日不来百花楼了,他是我选的夫,此番他来了,不得做做样子亲热一番?”说着整理一下凌乱的衣衫,继续道,“既然你家爷身子弱,那换我抱他好了!”话音未落便抬手一个公主抱,将卓凌捧在怀里,低了头眉目含qíng的看着她。
长顺一心惦念卓凌女儿家的身份被人识破,又开始碎碎念:“爷,老奴说了,这百花楼藏污纳垢,不是爷这样的人该来的。您瞧瞧这姑娘,一个女孩子家的,主动投怀送抱,像个什么样儿啊。”
卓凌哪里顾得上长顺的念叨,只眼波流转,双眸含羞,抬头仰视抱着自己的叶梅,心内感叹――若她是男子,携子之手与子同老,该有多好。
叶梅听了长顺的话却不高兴了,松手放下卓凌,道:“这位老人家何故出口伤人,我虽是百花楼的人,却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非常的洁身自好。你这老头若是再这般伤害我幼小的心灵,我必拔了你的胡子。”
长顺探了头笑道:“姑娘好本事,若真能揪下老奴的一撮胡子,老奴将唯姑娘命是从!”长顺本是站在卓凌身后的,叶梅只是从声音上辨出他是个上了年纪的人。
待长顺探出头来,叶梅这才发现长顺那国字脸甚是威严,下巴却是丛糙不生,没有一根胡子。
“哟,你家都是奇葩啊,公子爷胸比女子的都大,还富有……”,叶梅说着忽然咽了咽口水,继续道,“胸比女子都大,还富有弹xing。你一个老男人,却不长胡子,哈哈哈哈,你们这些奇葩!”说着笑的弯了腰,扭身伏在chuáng上笑了起来。
长顺气得竖了手指指着叶梅道:“你,你……若是再敢这样浑说,看我一掌不打死你!”
卓凌也不理会叶梅的取笑,道:“此次前来是因为家中有些生意,需要去江南走一遭,因此来跟姑娘道别。”
叶梅收了笑,起身道:“不行!你走了,我怎么办?”
长顺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笑道:“你又不是我家爷明媒正娶的妻子,我家爷走了,你继续接你的客咯!”
叶梅一个踢腿上去,本想给眼前的老男人狠狠一脚,却不料那老男人好像也是练家子,只退身一闪,叶梅便落了空,待叶梅腿上的劲儿散了,再伸手抓了她的脚踝。叶梅的脚被长顺铁钳一般的大手擒住,只消长顺一个反手,她就得滚倒在地,吃一个大趴摔。
卓凌无奈的摇摇头,示意长顺松了手,拉着叶梅坐下,指着长顺介绍道:“这位是府里的长顺。”又回头要介绍叶梅,“这位便是前几日出来游玩,有缘相识的花魁叶梅姑娘。”
叶梅揉罢脚踝,刚刚抿了一口茶,听了卓凌的这话,愣是“噗嗤”一声将满口茶水喷在了卓凌脸上:“他就是你天天顾念的长顺……公子?我瞧着没有一点公子的福相,倒是一脸的管家做派!也不知公子喜欢他什么。”叶梅摇摇头,故意作出一副看不上长顺的模样,想气死这个刚认识的对头。
长顺赶紧过来拿随身的帕子替卓凌擦了脸上的茶水,低头施礼,一副不跟叶梅计较的模样,道:“姑娘说的是,老奴本不是什么公子,老奴只是爷府上的管家而已。但有一点,姑娘既然取了这个梅字做名,举手投足就该有些梅花的淡雅清高,要不然便是生生rǔ没了这个字!”
叶梅哪里知道,自己名字里的这个“梅”在卓凌和长顺心里有那么多感qíng,不正经道:“我说长顺管家,不就一个字嘛,若是你喜欢,便随便取好了。”叶梅右手抚摸着下巴沉思一会,笑道,“对了,你可以取名长梅啊,顺梅啊,反正有梅字就好了。”
卓凌沉了脸,起身道:“姑娘好生呆着,待我给了妈妈银两,这便启程去江南了。”
叶梅也不知什么缘由,使得卓凌忽然就沉了脸子,起身捏住卓凌的衣襟撅着嘴撒娇,不肯让她走。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想着为了各位看文方便,以后就统一在一个时间段更新了,辣么什么时候更新好呢?这是个问题,容作者菌在被窝里深思片刻……[明明是懒,不想起chuáng好吗?作者小子不要这般往自己脸上贴金好吗?]
☆、14|第十三章
且说卓凌冷了脸子要即刻启程离去,叶梅一副小媳妇儿模样,缠着人家不肯放手。 卓凌正无奈呢,叶良辰踱着步子进来了:“你们这是闹哪一出呢,拉拉拉扯扯的?”
叶梅凄凄切切道:“哥哥,我要去江南!”
卓凌朝着卓凌努努嘴,意思是让他安慰安慰叶梅,又故意抬高了声音道:“我此去江南,不过半月有余,很快就回来了。”
不料这个叶良辰听说卓凌要去江南,丝毫不理卓凌的眼色,也来凑热闹。只见他腆着脸道:“梅儿去了,那我也得去!”
卓凌看着眼前的兄妹俩,哭笑不得。长顺见叶良辰魁梧健壮,便自作主张道:“爷,带上这位公子吧,一路相伴也有个照应。”却是提也不提叶梅一句。叶梅厚着脸皮,作出一副无辜可怜的模样,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卓凌。
卓凌叹口气:“真是前世的冤家,逃也逃不掉的!”这一句“前世的冤家”让叶梅兄妹二人都误会了,自作多qíng的将自己当做卓凌口中的“冤家”了。二人迅速收拾了行装,跟着卓凌下了楼。
妈妈手里捏着一把瓜子,见叶梅一行背着行装下来,立马觉得事qíng不妙,扭了肥胖的身体堵在门口,道:“梅儿这是去往哪里?”
叶良辰作势要打,卓凌伸手挡住,道:“妈妈,眼下正是花开的好时节,我想带着叶梅姑娘出去看看江河湖水。呐,这是一万两银票。半个月之后我自当将叶梅姑娘完好无损的还给妈妈。”长顺赶紧递了一沓银票。
妈妈接了银票立马换了另一副模样,挪开水桶一般粗的腰身,眉开眼笑道:“那公子一路吃好喝好……那个……玩好。”妈妈说玩好的时候,还故意眨了一下左眼睛,撅了红红的肥嘴唇子,给卓凌放电抛媚眼儿。
卓凌被吓得不轻,赶紧拿手半遮住眼睛,一副马上就要呕吐的样子,点头匆匆跑了出去。叶梅跟在身后取笑道:“妈妈给你抛媚眼儿呢,何故作出一副生死不如的样子?”长顺和叶良辰闭了嘴闷笑。
且说四人一路南下向洛州奔去。在当时的大周朝,有两个特别繁荣的地方,其一是大周国都长安城,其二便是这洛州城了。因着一路探访民qíng的缘由,四人一路走走停停,第三日太阳落山时分才赶到洛州城门口。偏巧当日城门关的早,卓凌叶梅一行便被挡在了外面。
大周律令,为了方便百姓生活,一般都是一更时间才关上城门。卓凌见太阳刚刚落山这洛阳城就关了城门,很是生气,仰着脖子问城楼上的卫兵:“今日非年非节,为什么这么早就关了城门?还不快快开了城门让爷我进去!”
那卫兵一口浓痰吐出,骂道:“不长眼的东西,今日洛州刺史大人的爱妾跟人跑了,刺史大人下了令,早早关上城门,将他们困在城里。若是开了城门,放走了刺史大人的心肝宝贝,你小子只怕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卓凌在皇宫里养尊处优惯了,只道天下一片太平,各州郡的官员也是廉洁爱民,却不料距长安城不过三日路程的洛州城俨然已是洛州刺史的天下,由着他为非作歹一手遮天。顿时十分生气,恨不能立马换了这洛州刺史。
长顺看得出卓凌要爆发了,生怕他一时生气bào露了身份,小声道:“爷,咱们此次出来,万不可张扬。不就是在城外过夜嘛,爷忍忍,明日再进城吧!”
当下,四人便在城外的一个小山坡下生了一堆火过夜。因刚刚入了四月,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了,除了蚊虫叮咬之外,倒也比屋内潇洒自在。
卓凌和叶梅并躺在糙坪上面,望着点点繁星发呆。长顺仔细查看着四周的地形,叶良辰信手拨拉着身前的火堆。
叶梅长叹一口气,幽幽道:“多么美好的夜空啊,繁星点点,若是我们能一直这样躺下去就好了。”
卓凌嘴角挂着浅浅的笑:“这么说来,我们倒得感谢那个昏庸不堪的洛州刺史了?”长安城皇宫内的夜空黑qq的,偶有几颗星星,也仿佛是那垂死挣扎的灯火一般不够明亮。野外的星空广阔无垠,夜空如同蓝色的绸缎一般顺滑,星星便是那绸缎上点缀之物,锦上添花,将一望无垠的夜空装扮的更加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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