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
“我想的是要是我和你在一起了,就找个合适的机会带你来这儿。”
于歌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那万一我没有和你在一起呢?”
“那这里就永远不会对人开放了,我会舍弃它们,不给它们该有的养分,让它们慢慢枯萎,然后铲除,建造一片新的区域,这些都只是时间问题。”
“这个如果永远都不会成立了。”
陆亦景笑笑。
“但真正的惊喜并不在这儿。”
她来到于歌的面前,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小盒子打开,这里面是一颗钻戒,她将钻戒取下,拿起于歌的手来给她戴上。
“真的很配你,阿歌,生日快乐。”
于歌看着手上的戒指,她抬头直视着陆亦景的眼睛,问:“我可以理解成你是在求婚吗?”
陆亦景点点头:“这本来就是在求婚啊,怎么,你不愿意?”
“我……”于歌只是觉得眼睛被雾给蒙上了一层,她赶紧抱住陆亦景把头埋进她的颈窝。
“亲爱的,愿不愿意倒是给我个准信啊。”
“答应了。”
“嗯?什么?”陆亦景没听清回答,她再问一遍。
于歌没有说话,只是抬头封住陆亦景的唇。
“我说,我愿意。”
几个月后,于歌和陆亦景又喜得一女,美名其曰:“于小景”。
相框上的两人一狗全家福接着便被这三人一狗的全家福给代替。
只是于小景还是个正在襁褓当中的婴儿,于歌和陆亦景每晚都轮流着去哄她入睡。
两人哄完孩子再一次一起倒在柔软的大床上。
“我没想到咱们还会有个孩子。”
陆亦景翻身将于歌抱住。
“你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
是啊,于歌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在此之前她也从没想过会和陆亦景在一起。
她以前害怕接受喜欢上陆亦景这个事实,但她还是努力接受了,也同时是一个她想要得到的结果。
“亦景。”
“嗯?”
“我爱你。”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啦!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番外的话我倒是很想写老陆小时候
其实这篇文的最早设定是我在某天看婚礼请帖的突发奇想,后来在听过《浪费》这首歌的时候才确定看这篇文的走向。
悄咪咪告诉你们一件事,以前设定的结局其实是一篇be,倒不是两人感情上出现毛病,而是两人都……嗯,你们懂的【别打我】
十分感谢大家追文到了完结,唉,这个作者又爱断更又爱咸鱼,但你们要相信她还是能有救的,这篇文不足的地方也会在下一本的时候多多注意,改正。
完结后呢我会换一个马甲,应该就是叫做阮知鱼,下一篇会开的新文是快穿,文名《快穿之我信了你的邪》,是系统X宿主的cp,戳进专栏里就可以看见。
文案:向亦文是被活活气死的。
更气人的是,她重生后又绑定了一个红娘系统,她一个单身狗结果却要去给人当月老?
【系统:宿主,前方八点钟方向有一对双向暗恋。】
向亦文:“……来了。”
呵……单身狗又怎么样?不就是绑根红线吗?!
当向亦文苦苦把红线挨个儿绑完准备回去的时候,她突然发现,自己手上还莫名其妙的多出来了一根?
向亦文:等等,谁给我绑了红线?!
系统【推眼镜】:是我。
在这章下评论的小可爱都会有红包哦,感谢大家看完这咸鱼作者想叨叨的话,咱们下本再见
第105章 番外:上辈子
陆亦景自打出生下来她的父母便知道, 这个小家伙长大了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哭鬼, 因为什么呢, 每天除了睡觉喝奶, 其余的时间里她都在“哇哇”的哭着,哭是每个新生儿的本能, 不哭这才见鬼了。
但是陆亦景就不同了,在这个时期过后, 别的同龄的小朋友都是一哄就笑, 见人咧嘴就笑, 笑的堪比财神爷,甚至比财神爷还要喜庆, 她呢, 东西不小心碰地上了,响声比较大被她给听见,上一秒还在开开心心地拿着玩具玩儿, 下一秒后撇撇嘴,“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 眼泪止都止不住, 没办法, 那个比她要年长五岁的大哥陆天明便肩负起了哄这个宝贝妹妹开心的责任。
陆亦景受不了太大的惊吓,两个物体相互碰撞产生的声响太大,不行,就算必须得大声音也得缩减到最小;对她说话声音或者音量太大,不行, 她会认为你是在讨厌她,撇撇嘴就能立马哭出来;给她讲一些关于妖魔鬼怪的故事,在你讲的时候她会听的很认真,晚上睡觉的时候想起这些来眼泪便从眼眶里掉出来了,总之,陆亦景小时候是个胆小的爱哭鬼这件事街坊领居都知道。
那时候陆立,也就是陆亦景和陆天明的爸,早就已经和他的好朋友于正轩发家致富,陆亦景还小,才两岁,刚学会说话,妈妈爸爸哥哥都还说不清楚。
咳咳,这些都不是十分重要的,故事,还是得从她上小学的那个时候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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