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悬情_一只炮灰女【完结+番外】(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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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蔓被她盯的有些发毛,结结巴巴道:“我、我只是不明白,刘大姐比周姐更惨,怎么不能做报道?”

  乔若茜胸闷,并非觉得小助理犯糊涂,而是蔓妹子面对她一直小心翼翼,难道她是倍而苛刻的雇主?但也不能怪阿蔓,显然这是从小寄人篱下形成的性格,大概还有没到法定工作年龄的原故,一旦被她炒了便无处安身,故此严重欠缺安全感。

  虽然心生怜惜,她却不打算宽慰小助理——有些事说一千道一万都没用,人的自信要靠自己内里有料才能建立,不如给点实在的指点。

  于是她故作生气地将资料一扔:“怎么报?按女方说的报道,没证据叫诽谤,报刊和采写的记者会被告上法庭。而且新闻性已过,法院早就判女方败诉。”

  李晓蔓一哽,半晌道:“是啊,她娘家唯利是图替男方说话,外人能如何?连警察都不管,男人打死老婆也只会判几年!可恨!难怪有人杀夫!”

  乔若茜皱眉,语带告诫道:“监狱里判无期徒刑的女犯,很多是求告无门、忍无可忍杀夫。但犯法就是犯法,量刑依据法律。男人打老婆,尤其是长期殴打的,法官认为男人不是有意打死老婆,是习惯性虐待、失手杀人。而女人杀老公,因男女体力之差很难做到‘失手杀人’,只能先谋后动、趁其不备杀夫。过失杀人和谋杀,量刑当然不同。”【注】

  李晓蔓悲愤:“只要结了婚,男人就可以随意打老婆!性~虐叫情趣,女人没有拒绝被虐被强~奸的权利,谁还敢结婚?”

  “世上永远不缺勇士,结婚是绝大多数女性的选择,不结婚才是异类。”乔若茜生烦,男女之间的恩爱仇怨谁搞的清楚,所以她向来不喜欢做这方面的报道,除非像“富姐案”那种金主坐牢、女方死了还没有代她起诉的亲友,怎么写都没关系。当下轻飘飘道:“我的血已经冷了,听太多麻木了。婚恋家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扯不清。不过女方娘家站在男方一边的倒不多见,你等着,我打几个电话。”

  某记者要打谁的电话?呵呵~~当然是给小助理开个眼界的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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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失杀人和谋杀的区别,我想这个解释很清楚了。直到今天我国仍无“婚内强~奸罪”,人们只是知道这个词,更别提二十多年前。倒是法律规定结了婚,夫妻间必须履行性~义务,至于属不属“性~虐待”不易界定,伤重到残废了倒好界定,以虐待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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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推断谁是骗子

  乔若茜决定让阿蔓妹子学个乖,早日进出黑白分明的童稚境界。于是当她的面进行电话采访,目标对象——刘姐的姐夫王某。

  她没凑巧与王先生有交情,但以她的关系网能搭上,而且与刘姐相关的人员中,这一位是最有可能接受采访的——朱丹送来的资料上写了一应人物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王某工作的公司为知名企业,而且他是人力资源部主任。这个部门与媒体的联系仅次于广告部,乔若茜绕了一个弯,联系上做这方面报道的某记者,果然他与王主任有交往,关系还挺好。

  她以某记者的名义给王主任留言,很快复机到。

  乔若茜按下扬声器、自报家门,声称自己是某记者的好友、某女性刊物驻广南市的特约记者,今天收到他小姨子送来的资料等等,然后沉声道:“资料是复印件,我估计不会只送给了我,故此给您报个信。您知道的,女性刊物注重这方面的话题,我觉得与其让别人凭一面之词写,不如我辛苦一下做个核实。”接下来便是简要告诉他资料的内容,特别点出某怨妇对王先生的强烈怨恨。

  王主任的声音磁磁的,一听就大有素养,表现也很有修养,耐心听她讲完才接腔。

  他的语气非常平和,没一句骂人话,淡淡道:“我和她姐姐不是介绍人,她和小许是在酒席上认识的。那是她到广南的第二天,想找工作,我们便带她出去吃饭,是一位朋友的孩子摆周岁庆宴,来的人挺多,小许也去了。他俩相识不到十天就结婚!小许还在服刑的事我们告诉了她,并告诫她慎重考虑。她坚持结婚,这样她和她女儿的户口可以落到广南下属新清市。那是新建没几年的山区市,有本科文凭又有住房容易落户。她不是天真少女,受过高等教育,有婚史有孩子,怎么会被别人蒙骗领结婚证?婚后,她们母女的户口转过来,她过河拆桥闹离婚,小许怎么肯答应?”

  “原来是这样,我就觉得蹊跷!”乔若茜叹息连连,又读资料上小女孩被虐死的那段。

  这回王主任没听完,带怒打断:“荒唐!我岳父母是来探我们一家的,两位老人年纪大了,她弟弟请假专程送他们过来。到广南后,他们获知小许夫妻又在闹矛盾,便让我太太陪着一块上门劝解。我那小姨子可好,只顾和小许吵,女儿发高烧都不管,我太太看不过眼送孩子去医院,终究没能抢救过来。她竟讹上我们!所幸那天我岳父岳母小舅子都在场,不至于说不清楚。他们夫妻的事,我们管不了也不想管,但涉及到我和我太太,如果有人乱写,我们会起诉。”

  乔若茜忙道:“如果是我执笔,肯定客观公正!您放心,就算编辑部另换人写,我也会将您的话转达,报刊怎么能不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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