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并不是,这里是超出了自己对于“酒店”认知的豪华酒店,她环顾四周,没有连栀的身影。
但是自己的身上,好似经过一夜,也沾染了连栀身上香水的气息。
那是种有点冷漠的,树木的味道。
何亚弥摸了摸自己赤-裸的胳膊,房间里的空气让她的皮肤起了一层细栗,她看见床头上留着一张便签。
便签纸是酒店里特供的,上面用铅笔写着给她的留言。
连栀的字迹潦草,但是却很好看。
“工作上有十分紧急的事情,所以我先回美国了。”
署名是“连”。
何亚弥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她将这张便签仔仔细细地叠好,然后她从床上起来,她回头看,床单上有血迹,她感到怔然——继而是尴尬、脸红。
她去洗澡,然后穿好衣服。
酒店里的服务生态度很好,并没有为难何亚弥,并且告之她连栀已经付了费用。
何亚弥便直接离开,她回头看这酒店,很多人在前台退房订房,何亚弥觉得自己在这儿失去了什么。
她不知道二十年、三十年以后,自己能不能坦然面对呢?
但是现在是不能的。
她打车回宿舍,在出租车上,她开始给连栀打电话。
这是连栀的北京号码,何亚弥一遍又一遍地打,然而每次回复她的,都只有冷漠冰冷的机械女提示音。
她坐在出租车上掉眼泪——倒不是如何。
她只是忽然觉得有一点委屈了。
连栀小姐是很忙的吧,但是她其实可以……可以叫醒她的。
又或许,她是想让自己多睡一会儿的吧。
何亚弥被自己这自我安慰似的想法逗笑了,她用手心抹了抹眼泪,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都市风景,感觉心里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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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栀现在在机场。
事实上,昨天晚上从她没有接起第一个电话开始,对方仿佛炸毛一般,没过多久又开始呼叫,连栀将电话卡冲进了马桶里。
这一切何亚弥都不知道,她疲倦地已经陷入了睡眠。
接着,连栀的社交软件开始被轰炸,到最后,她终于看到了她想看到的。
“Lyndsey是有什么麻烦了吗?为什么一直联系不上呢?”
连栀觉得自己赢了,她自己与自己打赌——倒不如说是赌气。
她回复对方,只是手机出了问题。
然后从这一句话开始,一切都走上了正轨。
去到美国,这才是她的生活,她的人生。
那歌是怎么唱的?
Came to California
Nothing but those blue skies
Why'd I lea-ve my old life
Blame it on your grey eyes
连栀想:为什么背离过去的生活,或许是因为碧绿色如同宝石一般的眼睛吧。
第37章 Los Angeles for Her 01
“我的母亲喜欢叫我多洛蕾丝(Dolores)。”女孩望着车窗外慢慢说道。
连栀顺着她的视线往那儿望去, 她看见马路对面有一只小狗, 很小, 可能只有几个月大, 它是黑白相间的花色,在冰淇淋车旁边跑来跑去, 样子很招人喜欢。
她可能真的很喜欢小狗,连栀想着。她的眼睛总是追随着对方。
“噢, 多洛蕾丝, ”连栀重复了这个拗口的名字, 然后好似不经意地问道,“为什么呢?”
“因为她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洛丽塔》, 你看过《洛丽塔》吗?”女孩慢慢地说道, “那个女孩儿本名就是多洛蕾丝,她想要为我取这个名字,但我的父亲拒绝了。”
连栀没有看过那本书, 但是大概什么内容,还是明白的, 她想了想, 斟酌道:“按照你父亲的性格, 决然是不会为你取一个那样有名的女孩儿的名字。”
哪个父亲会为自己的女儿取一个恋童癖故事主角的名字呢?
“不是的,”女孩儿说,“‘多洛蕾丝’意思是悲伤、痛苦,他只是不想让我遭受不幸。”
连栀觉得有些烦闷,她其实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 她并不想要探知年轻的美国女孩儿的往事。
她于是开始打量坐在身旁的女孩——她穿一条宽大空荡的及膝白裙子,裙子上有着相当精致的手工刺绣,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裙子下是一双纤细的腿,很细,看起来仿佛轻轻一折便会折断,她的怀里抱着还一只白色的小狗,和马路对面那一只看起来差不多,连栀说不上来这是什么品种的小狗,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小狗趴在女孩的怀里,闭着眼睛似乎是在睡觉。
总而言之,这女孩瘦得让人联想到“贫瘠”两个字。
可连栀又觉得她长的很特别——因为就算是这样,她看起来还是非常美丽。
连栀的视线扫过她白皙到不正常的肌肤,那几乎是病态到透明的颜色、干枯卷曲的金色长发——在水晶发箍的衬托下黯然失色,和发白的嘴唇,最后又停留在她如同湖水一般的浅绿色眼睛上。
《百年孤独》里是怎么形容雷梅苔丝·莫科特的?
肤如百合,眼睛碧绿——不错,那是双美丽的眼睛,像是艺术品,但是不论见到什么美好的事物,那里总是笼罩着一层忧郁的阴云,而现在,那里停留着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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