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狱迷情_晓暴【完结+番外】(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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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张雅君急急忙忙的跑回餐桌旁,却发现本来还躺在桌上的季牧染和秦芮早已经不见踪影。一个不祥的预感让她心里一惊,急忙问佣人她们去了哪里,得到的却是季牧染抱着秦芮去了楼上的答案。

  “唔...”揉着发疼的头坐起来,秦芮只喝了一杯白酒,虽然度数很高,但只要上个厕所,喝点醒酒汤就没什么问题。她看着睡在床上的季牧染,觉得格外离奇。她不是该和季悦枫一起吗?怎么跑到季牧染这里了?

  “季小...”秦芮本想叫季小姐,话说出口才想起自己已经和季悦枫结了婚,也该叫季牧染一声姐了。“姐,醒醒,我们两个怎么会在这里?”望向墙上直指凌晨12点的时钟,说明距离她们喝完酒已经过了两个小时。

  “嗯?怎么了?”季牧染显然也清醒了不少,看着坐在一边的秦芮,她也是满脸的疑惑。

  “我们怎么在这里?”

  “我也不知道。”

  “小枫呢?”

  “小蕾呢?”

  这下,两个人傻眼了。大婚之日把媳妇都弄丢了,还有比这更丧的吗?在仔细回想刚才发生的事之后,季牧染急忙和秦芮出了房间,正好碰上在走廊里乱蹿的张雅君。“妈,你在做什么?”季牧染改口改的倒快,这会已经叫上妈了。

  “呃...小染啊!你没事就好了,我还以为...”张雅君说到这里便没了下文,她有些局促的看了看衣着整齐的季牧染和秦芮,总算放了心。“妈,你有看到小蕾吗?她在哪?”季牧染并没有发现张雅君的怪异,只一心想着黎亚蕾。

  “她啊,我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她...”

  “啊!”

  三个人说话的时候,不远处的房间里忽然传出一声格外诱人的□。听过无数次,秦芮一下就听出这声音是出自季悦枫。她飞快的朝那个房间跑去,却发现门被上了锁,根本打不开。“让我来。”这时候,季牧染也跟了过来,只见她一脚踢在那扇门上,紧接着,无比厚实的门轰然倒地。

  秦芮来不及为门默哀就被季牧染拉着走了进去,三个人齐齐站在卧室门口,谁都没想到会看见这样一幕。只见黎亚蕾和季悦枫衣衫不整的抱在一起,头发和床单凌乱不堪,而季悦枫甚至就只穿了一件浴袍!

  “你们在做什么?”季牧染和秦芮冷声问道,只是床上的两人根本没发觉她们的存在,依然抱在一起躺在床上来回打滚。

  “染染,你胸部变大了诶,一定是我的功劳,嘿嘿,我就知道每天捏捏都会变大的。”

  “我要上厕所,你滚开!滚开!”

  “诶...”秦芮和季牧染长长叹出一口气,上前抱着自家的女人回了属于她们的房间。

  这场婚礼,果然有够混乱!

  凌晨6点的天还没有完全亮透,两个穿着白色浴袍的女人坐在阳台上,望着星光斑斓的天空发呆。她们无名指上带着同样款式的戒指,闪闪发亮的钻石在月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秦芮,我今天真的好高兴。在以前,我从不敢奢望会有这天,直到刚才我还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做的一场梦。你知道吗?其实我是个很贪心的女人,我爱上一个人,就会希望能够和她一辈子在一起。”

  “你选择这样的我,就证明你需要放弃许多许多爱你的人。我不是最优秀的,更不是最适合你的,甚至连一个孩子都没办法给你。我无法保证自己会做到哪一步,但是我可以许诺,只要季悦枫活着的一天,就会爱秦芮一天。这句话,不是用嘴在说,而是用心。”

  听了季悦枫的话,秦芮把她抱进怀里,用手摸着她没什么肉的后背,她柔顺的长发。

  “小枫,不论梦里梦外,你是我的老婆,而我,也是你的女人。在没有遇见你的日子,我不知道我的目标是什么,我以后的生活又将是怎样。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却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没有你,我不会知道关心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更不知道世上还会有这样一个让我心疼,让我爱的女人。并不是你要谢我,而是我该谢谢你。谢谢你爱上我,爱上同样不完美的我。我们拥有一样的缺陷,只有这样合并在一起,才可以获得完美,只属于我们彼此的完美。”

  “会的,我们会一直爱下去,就像我曾说过的那样。当你饿的时候,我会给你做饭。当你困的时候,我会抱着你一起入睡。当你老了,我会成为你的拐杖,或是你的另一双腿。我会拼尽全力的来维护我们之间的感情,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将我们分离,哪怕是死亡。秦芮,我爱你,你是我的一切,是我无法失去的人。”

  “我明白,都明白。小枫,我不会离开你,永远都不会。总有一天,我们会老,会丑,哪怕坐在我身边的已经是一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我也不会嫌弃你。只因为你是季悦枫,是我的小枫。”

  “秦芮,吻我。”

  作者有话要说:欢迎大家在今晚八点准时看更新,写完这章,晓暴真的是大大呼出一口气。这篇文进行到这里,终于彻底完结了。从7月8号开文到现在,将近9个月不到的时间,写了大概60w字。其实最开始写这个文的时候并不打算写这么长,只想写个30w就了事,却没想到需要延长这么多字数。这篇文是晓暴从写文到现在最长的一篇文,也是大纲改动次数最多的一篇。虽然这篇文还是存在很多的Bug和缺漏,但就像晓暴以前说的那样,就让它们留下,成为以后见证成长的足迹。通过这篇文,我认识了大家,也结交到很多朋友,更让自己写文的水平有了那么丁丁点点的进步。其实看过晓暴第一篇文的亲也知道,那文笔真的是烂的有够可以。我从小就是个学习奇差无比的人,写文的初衷就是为了看文,或是勾搭一些大神作者。结果阴差阳错的被编辑签约,结果就一直写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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