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被夸得都不想把纱带缠回去了。
不过齐博士说, 暂时还是保持像以前那种状态, 尽量隔绝光源不容易伤到晶体。
缠好纱带, 阿弥就自觉地坐到桌子边摸读起了课本。
会了基本的拼写后便能开始自己学习认字了,这个过程令阿弥有些小小的兴奋。她本身就比较喜欢诵读课文。
即使不明白什么意思, 也会按着拼的音把内容轻声读出来。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阿弥已经反复把这首诗念了好几遍。
第一遍的时候磕磕巴巴的, 到后边就越来越顺溜了。
看她这么认真,叶知秋干脆就铺了几张纸巾在的楼梯上, 轻声坐了下来, 面向着阿弥,背轻轻靠在墙背上,浅笑着等阿弥念到尽兴。
“知交半零落。”阿弥停了下来歪着脑袋不断地想这句是个什么意思, 总好像懂了一点点,又完全一头雾水。
小傻瓜, 你已经念了七遍了。
知秋噗嗤笑出声, 暴露了存在, 就只好k 断暗中观察的打算,站起身:“为什么总是念这一句呢。”
阿弥坐在椅子上扶着书的手没有动,身子却向着楼梯口,笑吟吟的.她知道知秋今天会来接她去学校的。
“因为有些不明白。”说完阿弥就有些小小地不好意思:“老师上课有讲过,不过我没在意。”
前段时间, 老师在课堂上讲些什么阿弥全都不在意。
现在想想不认真学习确实只会给自己添许多苦恼,比如现在摸着字,读得出来了却并不清楚摸到在指尖的字面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首用来送别友人的诗,诗人心有所感,说友人一旦分开,便天涯海角各自去,四散分离零落,各处漂泊。”
阿弥侧了侧头:“所以诗人很难过。”
“对啊,这首诗留名后世也是因为诗里感慨的现象一直都在发生。”叶知秋仍是站在原地,颇有几分为人师表的味道:“很多人为了生计都背景离乡,同朋友家人分离,天各一方,亦是会有零落之感。”
明明想要照顾的人都在身边,大家却都要舍近求远,跑去远方以着爱的名义拼搏,再见时都满身风霜。
也是因着这种不理解,叶知秋才没有像别人那样去到异国工作和谋生,而是安于原地,陪着家人,过着平淡朴实的生活。
阿弥点点头,奇怪道:“知秋,你怎么不走过来呢。”
“等阿弥过来找我啊。”叶知秋神秘道:“看一下阿弥能不能抱到知秋哦。”
知秋还是第一次这样跟她说话,像小孩子一样。阿弥小的时候就会经常看到街上的孩子玩躲猫猫。
可大家不喜欢她,都不喜欢和她玩。
阿弥放开书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身上是穿得整整齐齐的校服,头发也梳得很利落,别在耳后。她伸手作出一副四下摸索的样子。
眼睛上缠着纱带的她看起来真的很像玩躲猫猫的正常人。
叶知秋看着阿弥的样子也有些怔。她没有玩过躲猫猫,小时候的她并不是很合群,她打小就锋芒必露,成绩优异,是家长们常说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她不喜欢和吵吵闹闹的人玩乐,每天都以学习和成长为己任,有小朋友来请她玩,她也是回一句我要做作业。
渐渐的大家就都不来约她玩。
小学的时候她住机关大院,院子里有很多小朋友经常会在楼下玩躲猫猫,其中一个蒙着眼睛左突右跑地在人群中扑腾。
其中的快乐叶知秋无法体会,多年以后才略有些遗憾没能珍惜应该玩乐的童年,以至于后来每每回忆小学时候,都只有自己站在喧嚣以外的小身板。
阿弥笑嘻嘻的,装出一副嗷嗷大叫的凶猛样子:“小白兔,嘿嘿嘿嘿,看你往哪里跑,等本大王抓住了你,就有你好看的了。 ”
装得还挺形象的,叶知秋憋着笑站在到了楼梯边,生怕阿弥一开心就忘记脚下的步子,踏空了可怎么办。
阿弥耳朵可好了,不过她才不想这么快结束游戏呢,她装模作样地走得很慢,还装样子得意的对着空空的墙角狰狞:“哈哈哈哈哈,抓住你了吧,嗷。”
阿弥往前一扑微是趔了下脚,然后就又装出气急败坏的样子,哼:“还敢偷跑。”
看她一个人演独角戏演得这般入神,叶知秋再也憋不住了:“你这个大灰狼可是一点也不厉害。”
阿弥这才嗷嗷地冲过来:“这回我一定要抓住你。”
墙角离楼梯口也就几步路,阿弥往前走几步就闹到了不同于她身上的香味,张开手就抱了上去。
她每次总是无论面向哪里都可以很准确地扑进知秋怀里。
可这次没有。
“呀。”阿弥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声音都有些变了,不过始终没敢让自己掉眼泪,她伸出手轻轻摸着面前突然变‘肿了的知秋’:“你怎么了啊知秋。”
叶知秋笑得肚子都有些发抽。
她手里抱着只大布偶,有一米多长,阿弥一撞上来就先碰到了布偶,大概觉得她变了样子,所以有些害怕。
叶知秋将计就计:“这几天我太忙了,忙得都变形了呢,所以比以前大了很多,肚子都变得像棉花一样,变成了大胖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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