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昨天她觑了个陈乐莘去卫生间的空当,问赵云她们的关系。赵云那时已经喝了十几瓶啤酒,眼神迷离,道:“乐乐啊,她负责保护我安全的。”
这个答案唬了叶柯一跳,这还真是个“二世祖”,出门旅游都带保镖的,难怪觉得陈乐莘有些危险,这还真是危险人物。还亏了同学的叮嘱,那天才没跟她吵起来,不然恐怕这小店还真不够她拆的。
叶柯四年前从国内一所大学的新闻系毕业,现在在一家报社做记者。这家小店是她跟前女友一起开的。EX是个恬淡的有着美丽梦想的女人,跟叶柯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在电视台工作了两年,不适应那么快节奏的工作环境,就辞了职,然后来到丽江开了这个小店。
她的理想生活是,安静地守着一间小店,饮一杯红酒,听一首曲子,写一些日常生活感悟。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去山里听泉水叮咚,听鸟雀歌唱,看流萤飞舞。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可以去山里转转,听山风穿林而过,看流云飘飘荡荡,心里的郁结都随这风、云远去。
叶柯听她描述的挺好,跟父亲借了钱,就跟她一起来到了这里。结果前期的装修,叶柯就倍感烦躁,太多琐碎的事情要处理,而且是她根本不懂的范畴。想想以后还要每天守在这里应付客人,就打了退堂鼓。装修结束她就回报社去追求她自己的人生理想了。
EX也不管她,她也不担心投入的资金收不回来。就这样过了大半年,EX提出了分手,因为两个人三观不同,性格不同,又常年不见面。叶柯也同意了。EX要还她的钱,她说就算是她入股投资的,不急。最后叶柯就成了这个酒吧的第二老板,虽然她根本都不管事,也不管是盈利还是亏损。
☆、第111章
叶柯看着低头喝酒的赵云,暗想:这样一个如花般的年纪,正是快乐地享受生活的时候,怎么感到她浑身上下都弥漫着哀伤,透着沉暮之气,一点朝气都没有。出来游玩都不开心,莫非是有什么心事?
叶柯想着就凑过去,拿手肘碰了碰陈乐莘,悄声问:“她这是怎么了?”
“不该问的别问。”陈乐莘冷冷地回道。
叶柯碰了一鼻子灰,不满地“切”了一声,说:“我看她那么忧郁、悲伤,同情她一下。”
“她不需要任何人同情。”陈乐莘继续酷酷地回答。
切,保镖了不起吗,拽什么拽?“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叶柯丢下一句话去唱歌。
接连唱了三首歌,叶柯放下吉他往吧台走,想找杯水喝。恰好与陈乐莘走个对面,听到她说:“我们不需要以窥探别人隐私为目的的好心。”
What?这是把她当成挖人隐私的狗仔了吗?我是正经的要闻记者好不好?叶柯肺都要气炸了,真是没遇到这么奇葩的主仆。一个生无可恋,一个波澜不惊,叶柯突然对这两个人有了浓厚的兴趣。窥探别人隐私吗?好,老娘就做一回狗仔好了。
喝光杯中的水,把杯子放回吧台,叶柯又走上舞台,拿起麦克风说道:“下面这首歌送给一位朋友,无论如何要坚强。”
《To Blossom Blue》的前奏响起,叶柯略带沙哑的嗓音唱着:
“I’m bleeding in ways of the fire burned
I’m crying in ways of the nightbird
No more is there one to lay by my side
I’m straying in nightmares all the time”
一曲唱罢,叶柯端着酒杯走到赵云桌旁,轻轻地跟她碰杯:“这些天,谢谢你的捧场。”
“要走了吗?”赵云端着酒杯跟叶柯碰了一下问。
“嗯,假期结束了,要回去上班。”叶柯说着拿出两张名片,分别递给二人:“我在C市日报做记者,有时间来C市找我玩啊。”
“记者,无冕之王诶。”
屁,刚才还被你的保镖当成狗仔呢。
“我们也该离开了,都在这里待了十几天。”
“接下来准备去哪儿?”
“香格里拉,去寻找我心中的日月。”
叶柯点点头,说:“好好享受旅行的时光,羡慕你们有时间可以四处走。”
“我还羡慕你有自己的事业呢。”
“你也会有的。”
雨刷器摇摆着刮去风挡上的水滴,赵云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的路面,手握着方向盘,把车子开得飞快。这鬼天气,怎么还下起雨来了。高原上夏季下雨都会很冷,何况这才初春。
她们四天前到达香格里拉,第二天游玩了普达措森林公园。虽然已是春季,但是高原上依然冰雪未消,草枯花谢,只是高原天空的纯净还是让她们陶醉。同样是高原,可能由于在丽江住了些时日,这次的高反并不严重,只是轻微有些气喘。
又过了一天,她们在古镇吃了饭,又买了些牦牛肉干和青稞酒,回到酒店嚼着牛肉喝着小酒,看着电视。半夜陈乐莘却发起烧来,她也没在意,只当是白天吹了风,爬起来找了退烧药服下,就躺下睡觉。
一觉醒来,陈乐莘发现问题严重了,不但发烧,还伴有咳嗽,而且呼吸很吃力,她只好去医院,医生直接给办了住院,挂上了点滴。
今天上午,陈乐莘的病情越发沉重。医生看了X光片子,建议:你们还是去平原治疗。她肺部受过伤,现在又出现积液,如果继续留在高原,恐怕有些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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