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妃拒撩[娱乐圈]_洛水惊痕/敛舟【完结】(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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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活动结束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乔玉初让自己的助理过来请沈秋华。几人一同去了一家老的书画店。

  汽车在书画店门口停下,几人下了车。沈秋华借着月色抬头看门口的招牌——闲云斋。

  “好名字啊!”沈秋华赞道,“谁不想做个闲云野鹤呢?”

  “就知道你会懂。”乔玉初并没有去敲门,而是带着她转到了店铺的侧面,这里竟然有一个小门,门里面亮着灯。

  乔玉初的助理叫石头,石头上前去敲门。很快有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过来开门。见到石头,他朝着后面一看,看到了乔玉初,立刻露出笑容。“你们来了,快请进。”

  几人进了门,来到二楼。房间里面的温暖让沈秋华缓了一口气。她今天穿得不多,就算外面披了衣服,依旧很冷。

  来到温暖明亮的会客室,乔玉初正式为两人介绍。“秋华,这位就是闲云斋的老板,也是我的老朋友李毓林。”他又转头随着李毓林道:“李哥,这位就是我的忘年交沈秋华,我的那幅字就是她写的。”

  李毓林伸出手和沈秋华握了一下,“早就听小乔说你们的交情。看了你的字啊,我真的很难相信这字是你这样一个年轻姑娘家写的,说是比我年纪大的人写的我都信。”李毓林说到这里感觉这话说得不对。“你别误会啊,我的意思是你的字很吃功力,没有二十年以上的苦功是很难达到的。而且,并不像姑娘家写的字。”

  不得不说,李毓林话里话外还是透着一种怀疑。杨琼一听,这是懂行的人。只有真正懂书法的人才能从一幅字上看出这么多。

  沈秋华的字师承其父。沈家老爷子历仕三朝,一笔书法满朝闻名。沈秋华幼年时都是对着父亲的字练习的,久而久之,她的字便也没有了年轻女子的模样。

  “李先生过奖了。我自幼练字,到了这个年纪也就只能是目前的水平了,再难精进。”

  乔玉初已经等不及了,催促着两人赶紧进入书房去写字。李毓林带着众人进入书房。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里面的陈设很简单。四面的墙上都是书架,架子上放满了书。房间中间摆着一张大桌子,上面除了文房四宝等书法用具外再没有其他。

  李毓林慢悠悠从旁边的书架上拿过来一套笔墨放到桌子上。乔玉初的表情无比骄傲。“秋华,你快来看,这是我前段时间收到的好东西。”

  沈秋华跟着过来细看,墨是徽墨。包装极为精美,盒子上描金的三个字“紫琼霜”。沈秋华一见这三个字眼前就是一亮。“绩溪墨。”

  李毓林在一旁不住点头。“沈小姐果然懂行。”他拿出一块墨锭刚要研墨,沈秋华身后的杨琼突然开口道:“老先生,我来可以吗?”

  李毓林抬头,仔细打量了杨琼。方才他一眼就看出杨琼并非同道中人,也就没有太在意。如今听杨琼的话,竟似很懂的样子。他让开位置,杨琼上前开始研墨。

  杨琼其实并不懂这些东西,她前世给沈秋华研墨那么久的时间,别的不会,要说研墨这活,她可是没服过谁的。

  乔玉初也没想到杨琼研墨的手法非常熟练而专业,“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秋华,你的助理都成了内行人了。”

  沈秋华习惯了自己写字杨琼研墨的日子。如今看到杨琼研墨,她的心里格外柔软,只觉得岁月静好,墨香悠长。

  “她只会研墨的。”

  乔玉初挑挑眉,看着自家的助理石头,摇摇头。“我家这个什么都不会。”石头委屈脸。

  “秋华,墨都研好了,你可得给我写一幅字。”

  沈秋华并不矫情,“乔哥想要写什么?”

  乔玉初早就想好了。“这次我可要给你出难题了。前段日子读李白的《将进酒》,只觉得是难得的好诗啊!”后面的话自不必说了。

  沈秋华从一旁的宣纸里面选了一张整开的宣纸,杨琼过来为她铺好纸,用镇纸压好。沈秋华这时已经选好了一只狼毫笔,微微沉思了一下,就落笔开始书写。

  这一次她写的是行书。相对于狂放的草书,沈秋华的行书十分规整,却又有一种霸道潇洒的感觉。

  李毓林看她一路往下写,不住地点头。

  直到沈秋华写出最后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后,李毓林才开口,“沈小姐果然厉害!这一笔字实在太难得了。”他的眼睛里都是星星。

  沈秋华放下笔,改用了羊毫提字。之后拿出自己的印章,在提字下面盖上自己的章,这才后退一步,把空间留给乔玉初和李毓林。

  “好字啊!好字!”李毓林低头恨不得贴近宣纸去细细地看。

  “李哥,这次信了吧?秋华是真的这么厉害。”乔玉初这个书法圈子里的新人,觉得自己找到了个很牛的靠山,骄傲得很。

  “乔哥,李先生,你们过誉了。我的字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并不算好。”这话是当年沈家老爷子对她说的。沈父说她的字终究时间尚短,不足以成名成家。可惜她没有更多的时间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唯有入宫之后勤加苦练而已。

  “秋华,你就是谦虚。”乔玉初美滋滋看着桌子上的字,像个小孩子看到了自己心仪的玩具一样。他身后的石头上前小声道:“哥,半夜了。你不睡沈小姐还是要睡的。女人熬夜对皮肤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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