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黎先时并没有多少反应,直到温梓然的手差点摸到他的胸口,于是赶忙伸手将人拦住了。温梓然隐约察觉到了这一点变化,但她目盲看不见宴黎脸上的不自在,因此未及深想,接着便听宴黎道:“我没事,只是一点小伤。咱们现在就回城,回城再处理也还来得及。”
温梓然听懂了,略微惊喜道:“阿兄果然厉害,那胡人王子可是已经被阿兄拿下了?”说完也不等宴黎回答便又道:“那咱们不要再耽搁了,现在就启程吧。”
事不宜迟的道理谁都懂,尤其他们刚生擒了胡人王子,那些胡人不可能毫无反应。所以他们需要争分夺秒的赶回边城,将那胡人王子交给宴擎,再之后要如何处置,就不是他们这群半大少年能够参与决定的了——当然,对于他们来说,到手的军功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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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势变换有时候只在一夕之间,就好像宴黎在一夜之间搅得胡人军营天翻地覆,还绑了他们的王子,边城的变化也是目不暇接。
老板娘和秦云书已经在地窖里藏了四五天了,带下来的干粮还有剩余,但水却已经没有了。期间两人谨慎的没有露过头,因此饭馆虽然被胡人洗劫了三回,但躲在地窖里的两人却始终安然无恙……虽然狼狈了些,但在这样的时局下能保住性命已是不易。
为此,秦云书是感激老板娘的,但与此同时她又免不了黯然神伤——如果之前她还指望着出城的温梓然能够在宴黎的保护下安然回城,到如今她却基本不敢再报以希望了。毕竟战乱之中,那半大少年能保住自己的小命就已经不错了,又哪来的余力保护她的梓然?
相依为命的女儿可能也不在了,秦云书每每想到总免不了暗自垂泪。可伤心归伤心,人总还是要活下去的,因此在察觉到水没有了之后,她便擦干了眼泪主动提议道:“阿郑,我上去取些水吧。”
开饭馆的,院子里自然是有水井存在,因此哪怕饭馆被胡人洗劫过多次,吃的没有了也不会缺水。只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去是很需要勇气的,否则万一一个不好撞见了胡人,后果也是可想而知——尤其是像秦云书和老板娘这般,面貌姣好的妇人,落在胡人手里绝对是生不如死!
换个人来,绝对都是不愿意冒险的,但此刻秦云书轻描淡写的说出了这句话,老板娘更轻描淡写的拒绝了:“可别,还是我去吧。你这从南方来的娇弱人,恐怕见着血就能吓傻在当场了,遇见胡人更是连跑都跑不过。还是我去吧,你好好在这里等着。”
说完这话,老板娘站了起来,随手垂了垂久坐僵硬的腰,刚要走又被秦云书拉住了胳膊:“别,还是我去,你手臂的伤还没好呢,怎么打水?”
黑暗中,老板娘的表情略微有些僵硬,因为她到现在也没向秦云书坦诚自己的手已经没有大碍了。不过都到这会儿了,这个自然也没什么好瞒着的了,她便推开了秦云书的手,说道:“没事,我的手已经好了,打得了水。”说完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早就好了。”
话音落下,老板娘已经走到地窖出口处了。她也没急着推开木板爬上去,反而歪着脑袋努力的将耳朵贴在木板上,仔细的聆听着地面上的动静。
秦云书愣在原地一时间还有些没回神——早就好了,什么早就好了?老板娘的伤早就好了吗?既然如此,她还要自己日日跑来照料作甚?觉得白给自己工钱吃亏了吗?可老板娘不像这样的人啊!
一时间,许多念头在脑海里闪过,秦云书忽然便有些糊涂了。
地窖里很安静,老板娘也没有理会秦云书此刻在想些什么,她贴在木板上听了一会儿没听见什么动静,估摸着外间应当没人,于是便小心的将木板推开了一道缝。然后又观察了一阵,这才小心翼翼的带着水囊走了出去,临出柴房前还将木板重新盖好了。
对于老板娘来说,外出打水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也是想出来看看形势。毕竟她和秦云书不可能一直躲在地窖里,且不说胡人占据了边城会如何,万一宴将军已经将胡人赶走了,她们却还躲在地窖里吃苦,不也是一场笑话吗?
于是在打完水之后,老板娘并没有急着回到地窖,反而小心翼翼的来到了后院的院门边。她先是偷偷地听着街上的动静,发现死寂一片后又偷偷探出了脑袋去看,可还没等她看清街上情形,一只大手忽然出现,按着她的脑袋就将她推了回去!
饶是老板娘胆大,这一刻也吓得差点儿惊叫出声,好在最后忍住了,只心脏仍旧突突狂跳个不停。然后下一刻,她便见着几道矫健的身影接连蹿进了院子里……还好,这些人虽然衣袍染血,穿的却不是胡服,而是守军的军服。
老板娘按着心口,心说:吓死了,吓死了!
先前将老板娘按回来的那个军士也压着声音开了口:“瞎看什么,你不要命了吗?!”
老板娘头一回被人这样训斥也不敢反驳,她目光在几人脸上一转,发现竟还有两个熟面孔。人自然是不认识的,但肯定来她饭馆里吃过饭,于是稍稍放心,问道:“我躲了好些天了,也不知外面情形如何,宴将军将胡人赶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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