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感_红眼【完结】(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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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举杯共饮,李长信表情迷醉,赞叹道:“拉图庄做酒,从采摘到上市,要整整两年半,从新酒到适合品尝的年份,足足要等至少十年甚至几十年,但这岁月啊,岁月化成了酒,酒入了喉,这美味,多长时间都值得等!”

  摇头晃脑说完,举杯迎向徐臻,“没有徐总,这一口拉图我就喝不到,这杯我敬您!”

  情真意切,已难分真假,人精到这份上,他说要为谁鞠躬尽瘁时,自己都坚信不疑。

  “不敢当,与你们的辛苦比起来,酒只是死物,不用放在心上。”

  徐臻迎杯送酒。

  酒只满杯底,否则一瓶酒都不够一桌人一口喝的,即便如此,倒完一轮后,醒酒杯也顺当地放在李长信的手边,也就再够时代与平安贷的两位创始人一并走个几轮就得见底。

  第二杯李长信与杨秀以及平安贷的人敬酒,尤其敬杨秀,开着玩笑道:“托你的福,哥哥我就不说什么了,喝!”

  因着之前乱称呼已经入了徐臻的耳,李长信今晚索性就不改了,改了反而显得突兀,反正酒桌上,这么喊来喊去的也没太大关系,并且他后来但凡说起这两个字,咬字时都刻意弱化第一个音,听起来怪腔怪调,不让人反感,只让人想笑。

  杨秀是真觉得这酒味道很好,又有徐臻在身旁,心里毫无担忧,有机会就端酒杯喝——不喝完这一口,哪有下一口。

  香得浓郁,涩味浅淡,入口圆润,咽下后唇舌尽是醇香和微涩,口感极其舒适。

  她本来就是个吃货,尝到好味道,尤其是尝到酒中糖的甘醇、方馨,还有淡淡的橡木香,馋虫勾起来,不好意思地眯眼笑笑,抬手就去提溜李长信手边的醒酒杯,把个李长信看得目瞪口呆,连连哀声道:“妹子,亲妹子,给我留一口!”

  这一款酒虽然是拉图中的淡酒,但陈了这么多年,也不是好相与的,几杯下肚,脸颊绯红,娇艳若滴的杨秀,看得徐臻又是想笑又是心痒,在桌布下将手放到杨秀腿上,轻轻摩挲着。

  杨秀将手放下去,将徐臻的手抓起来,紧紧握住,炙热高温便顺着手掌心传递了过去,将徐臻的眼眸上也染出一片红云绯雾。

  “你啊,迟早也是个酒鬼。”

  徐臻轻声戏谑。

  杨秀眯起眼睛看她,笑得单纯:“在博茨瓦纳,你跟我讲过不能喝就不喝,我还记得,今天你在,我应该可以喝吧,而且也只有这么一点,我一点都不觉着困。”

  ‘只是现在不觉得吧。’

  估摸着杨秀的酒量,徐臻不太信任地多看了她两眼。

  再好的享受也终有尽头,不多时,服务员开始一瓶瓶开酒车上的酒,冰酒,五粮液,香槟,红酒,因着拉图82的铺垫,连服务员都觉得其他杂货都是小虾米,这车酒连醒酒的功夫都省了,直接在服务员的野蛮操作下开瓶接客,一个个训练有素的服务员开始撤菜换杯子,低声咨询每一个人的需求。

  杨秀咂摸着嘴,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又估摸着刚刚虽然推杯换盏了几回,但其实喝得并不算多,她对红酒一无所知,更不知道陈酒上头这一说,只觉被这上好口感的红酒挑起了馋虫,低声问徐臻什么酒口感比较好,徐臻宠她宠得不行,这会儿都后悔酒带少了,看着酒车想了想杨秀的喜好,跟她说:“冰酒吧,你应该喜欢,甜度比较高,都是果香。”

  光是听徐臻这么说,杨秀就咽起了口水,大点其头,“好!就喝这个!”

  徐臻笑着在底下捏了捏她的手。

  服务员给徐臻和杨秀都换上冰酒杯,也就是常说的细口郁金香杯,因为口小腹大,状如郁金香,功能跟勃艮第杯差不多,都是用于聚香凝口的,只比红酒杯小上一圈,刚从冰柜里取出来,摸上杯脚,透心凉。

  李长信豪迈地选了五粮液,何曙光陪他喝白酒,张时什么酒都喝不了,拿杯红酒装个样子。

  等到诸人端起各式各样的酒杯和各种颜色的酒,气氛一下子就热烈起来,随着李长信大手一挥,“我不跟你们客气,这趟大家都辛苦了,预祝成功!咱们先干三杯!大家一定要尽兴!”

  酒桌文化,至此开始。

  李长信的锋头对外,虽然以一敌众,但毫不逊色,按级别算,他比平安贷所有人加起来还要高,但酒桌上就不说这个了,几杯白酒下肚,他和何曙光都能勾肩搭背地说到一处去。

  几个胆大的同事过来敬杨秀,或者说,借着敬杨秀为名,过来敬徐臻的酒,徐臻笑吟吟地说那就一处喝,与杨秀一起举了杯,碰完杯的年轻人有不懂事想来凑近乎的,何曙光就在徐臻隔壁,几句话将人打回去,也不伤人面子,打回去后,再与徐臻举杯,但绝不过分,浅尝辄止便继续扭头与李长信掰扯,不论是风度修养都是妥帖适度的。

  也有脸皮薄不来敬酒的,例如张时和古息息,张时明显不适应这样的环境,坐在那儿浑身不自在,不时摸摸手机不拿起来摸摸筷子不夹菜,古息息倒不是不适应酒桌,但她性格上就软,又对国内敬酒之类的传统文化没什么经验,默默地填了五分饱就放下筷子,时不时紧张地看看手机,有人过来碰杯就赶紧举杯喝了,其余时候总是忍不住看向何曙光,看他不羁地挽起衣袖,露出干净而骨节分明的大手,看他爽朗大笑,拍着桌子跟李长信敬酒,看他温柔地看向自己,问自己吃得怎么样,并陪她喝上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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