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之后,图书馆变成了丁雪常去的场所。
林锦云却丝毫没把丁雪的变化放在心里,充其量只当她是普通同事兼舍友。
她也不恨丁雪,她的心已经累到不想再去恨谁。
她有时甚至有些感激丁雪,因为她觉得以自己当时的状态,再教下去也是误了学生,还不如去图书馆,利人利己。
她也已经习惯了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就算每天与书为伴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而林锦云所求不过是一个安静的空间,一个远离人心远离是非的清净地。她在这里面可以不理活的人事,只读死的文章,三餐四季,独守一心,静待归人。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她在这个陈旧枯燥的图书馆里度过了整整两年的光阴。
两年的时间足以让周围发生许多变化:郭春兰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与中风前无异;刘凤终于成功怀孕,预产期在今年年底;周梅谈了个对象,准备今年国庆前领证办酒;林梦蕾考进了重点校市一中。
最令人意外的当属许小峰和丁雪了。
许小峰去年说服了家里,辞去了教师的工作,终于如愿以偿地走上了南下经商的道路。
而丁雪竟然自己跟学校申请又留校了一年,说要积累更深一点再去市里任教。
每个人都在交好运结好果,往更远的前方走去,只有林锦云依然停在原地驻足不前。
时间在她这里仿佛是停滞的,蒋兰走了三年,她就三年如一日般活着,每天每周两点一线,在校就工作,在家就干活。
每年除夕那晚,她都会去蒋家门口守着,但却从没守到那个人。
她远离声色犬马,自然不懂当下的潮流,二十五岁的年纪,打扮得却像五十二岁般老土过时。
夏天县城里到处都是穿连衣裙和衬衫裙的年轻姑娘,她却穿着确良短袖衫外加工装长裤,像个街道妇女主任般保守死板。
一到冬天,她就必穿蒋兰织的那件大红色毛衣,毛衣早已被她穿得发旧起球,肩上崩了口子就拿针缝一缝继续穿。
随着年岁渐长,郭春兰开始操心起女儿的婚姻大事,试着旁敲侧击地让她去相亲。
林锦云一听到相亲二字就即刻板下脸来不说话,当天干完鸭场里的活就回了学校,连晚饭都不留在家里吃。
郭春兰也怕女儿一去不回,这才打消了念头,不敢跟她再提相亲的事。
物是人非事事休,林锦云只保留了读书这一项娱乐,为了看书方便连头发都剪短到齐耳的长度,她的大部分时间都被用来阅读和思考。
但凡事讲究个度,月盈则亏,水满则溢,长年累月的用眼过度终于导致林锦云患上了近视。
那天她放下书本后,突然就觉得眼前模糊不清。
她瞧见有个影子走进门,知道是丁雪但却看不清她的五官,于是眯着眼盯着瞧了许久,直到把丁雪看得两颊泛红还是觉得眼前如一团水雾般。
之后几天一直如此。
丁雪得知后比林锦云还紧张,便催她去医院做个检查。
林锦云一开始是不愿意去的,丁雪就天天烦她吵她让她看不下书。
后来,她终于妥协了,去了趟医院做检查,最后被诊断为轻度近视,需要戴眼镜矫正。
林锦云接受了这个现实,很快就给自己配了副眼镜。
事实证明,读书带给林锦云的不止有近视眼,还有一股内敛深沉的书卷气,让她举手投足间尽显饱读书文后的从容和淡定。再把眼镜一戴上,俨然一副渊博学者的形象。
尽管她衣着老土,素脸朝天,但气质是束无形的光,照着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能隐隐发亮,卓尔不群。
第一个发现林锦云身上这束光的自然是离她最近的丁雪。
她成了一个隐秘的追光者,每天寻着这束光,瞄着这束光。等她反应过来时,想脱身而去却发现为时已晚。
丁雪发现这个同事变得不普通,虽然她土里土气,沉默少言,经常放空,但却气质出众,不卑不亢,生活规律,爱做家务,修的一手好书,写的一手好字...
她的优点真是太多了,自己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丁雪这么想着,也同时悔着。
她不知道在悔着什么,总之一旦林锦云有新的闪光点冒出来时,她就有些后悔和懊恼的感觉。
可留给丁雪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母亲已经给她下了最后通牒,这个学期结束后无论如何也要调去市里的学校教书。
丁雪当初决定再留一年时,曾告诉自己会选择留下是因为讨厌更换环境,是因为觉得自己经验还不够,是因为难舍一人独大的安逸......
她替自己的决定想了无数个看似合理的借口,直到此刻,站在衣柜前磨磨蹭蹭地收拾着要打包的衣服时,她才肯向自己的内心坦白:留下的原因有且只有一个。
而这个原因却还浑然不觉,此刻正傻乎乎地靠在床头看着一本书。
丁雪转身瞥了眼那本书的封面。上面写着:《人到中年》谌容著。
她气地一甩衣服,往林锦云的床边重重坐下,朝她气愤道:“你整天看这些书有什么用?眼睛都看坏了还整天对着书!”
林锦云一听就知道这是要找茬了。她对丁雪最近的频繁发作早就见怪不怪,于是也没搭话,只把书合上放在床头,摘了眼镜做起眼保健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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