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在顾虑我妈,我也知道是她逼你走的...”
“你别怪她,无论她做什么都是出于爱你。”
“她爱我,为什么就不能爱我所爱呢?”
她叹了口气,继续道:“也许她爱的,是一个能如她所愿的理想中的女儿。这是一种病,这种病从我二哥变得异常后她就已经染上了。她其实一直都不能接受二哥的异常,所以才会给他找媳妇。她自然也不能接受我的反常,所以才把你逼走,这些都是病征。我不知道她跟你说过什么,让你一走就是三年,但她就是个病人,你不能把病人的话当真。”
林锦云说到这里,突然停下了,因为她看到自己的爱人流泪了,她得为她擦擦。
为她细细擦完泪,她又继续说下去。
“还有,说什么正常的人生,这多可笑。就像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瞎的、聋的、傻的、长短腿的、大小眼的,你能要求他们像个正常人吗?这就像逼傻子读书,逼哑巴唱歌,多荒谬,多残忍啊。我大概天生就是不正常的,天生就是喜欢你的,所以我没办法正常了。就当我自私一点,你可不可以陪我一起不正常呢?”
她泪眼朦胧,情真意切,说出的每个字眼都带了深深的自怜与乞求,谁人不为之动容与怜惜呢。
自然,她的爱人,也终于在她的深情里抛开所有,再次抱紧了她。
“我陪你。”
这个世上最大幸运,不是你我都生而正常无忧,而是你愿意接纳这么一个渺小而不正常的我。
而更大的幸运,便是你也愿意陪我一起“不正常”。
作者有话要说:
病床情话可还OK?最后那段告白作者自己都写红了眼。
感觉自己写出了彩虹主题...
大家辛苦了,一看到有人说看哭了作者都觉得很造孽,因为作者本身是泪点低的。
之前虐章写太多,写的好难受好透支啊,向大家告假一天,作者要缓一缓沉迷下手游。所以今天早点更,因为明天不更。
第76章 良宵
林锦云在医院住了两天。
这两天可是忙坏了蒋兰,不仅要在工地医院两头跑,还得费心费力地弄病号餐给林锦云。
这位病人虽已无大碍,但医嘱规定得明确且慎重:病情稳定后的48小时只能进食流质物。
蒋兰倒是一点不嫌麻烦地将白米粥炖的软烂稀糊,可林锦云却丝毫提不起胃口去吃这些索然无味的汤汤糊糊。
这么一来,蒋兰每回催林锦云吃饭就跟喂小儿一般难搞。
能不难搞么?二十好几的人了,吃个饭居然还得要人喂,人家吃饭配菜,她吃饭得配抱、配吻。
蒋兰很是无奈,但也确实拿她没辙,谁让她是病人呢?
好在林锦云也算乖巧识相,给完甜头就立马安分下来,一整碗米糊吃得干干净净。
她就这么恃宠生娇的过了两天。
住院后的第二天,蒋兰去和工头说了不想再做下去的意愿。工头知道她这两年来从没回过家,便也没有为难她,只让她再做一周,工资却照常按整个月的来付足。
而林锦云得知了具体的回去时间后也赶紧打了个电话回家。
她在电话里跟母亲道了歉,又对她嘘寒问暖了一通。郭春兰顿觉欣慰不少,便也不想再对女儿疾言厉色,只问起她回来的时间。
可一听到林锦云说要再过一周才能回家,她就显得很不满。
“不行,这太晚了,也赶不上你侄子满月酒。”
“妈,没有办法,快到春运了,车票很难买。”
郭春兰将信将疑,又问她:“是一个人回来吗?”
“是。”
“你几点到县里,妈去接你。”
林锦云可不想郭春兰来接自己,再说她连车票都还没买呢,便忙劝道:“火车时刻不一定的,晚点更是常有的事。我算了下,那天顺利的话大概晚上十点才能到市里,那时肯定是没车回去了,还得在市里住上一晚。妈,我答应你,只要条件允许,我一下车就回家,好吗?”
郭春兰踟蹰一会儿,才妥协道:“那好,你到了市里,无论有车没车,都得给家里打电话报个平安,如果还有车你就马上回来。”
“嗯,会的。”
“对了,你侄子的名字给起好了吗?你嫂子一直催着呢。”
“想好了,单名一个‘澍’字。你叫哥来听吧,我让他记下。”
这才将郭春兰支走,换林伟健来接了电话。
林锦云也确实早就想好了侄子的名字,林澍。
澍,义为及时之雨,且字中带‘吉’,是林锦云想了几天后才定的名字。
林伟健本还有些嫌笔画多,但一听这字义便没了嫌弃,等了三四年才来的孩子,可不是及时的雨吗。他再一听这字中带吉,就更是喜欢,当下就拿笔写了十来遍。
至此,除了不能回去参加侄子的满月宴有点遗憾外,林锦云倒是很满意这样的结果,至少,她们还有一周可以不受打扰的在一起。
但就是,有些费钱...
她算了下住宿费用,扣去车票,带来的钱可能只够再住五天宾馆了。
唉,这可咋办呢…
“什么咋办?”
“啊?”
“你在嘀咕什么?什么咋办?”
林锦云一惊,这才发现自己不小心将烦恼说出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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