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之龙的新娘_童归宁/Rizzle【完结】(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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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是的,她有点小神经质,但她有更多讨人喜欢的其他特质足以弥补。

  只要给予适当的推动和领导,她有完全的能力胜任组织活动,这都是她的基本优点。波特暗地里信任她的判断力。除了完全认同她的聪明才智外,邓布利多认为她对于波特的过于冲动任xing是一种必要的节制缓和。

  波特是个该载入史册的角色,他会拥有一张巧克力青蛙巫师卡片。他的命运就是投入战斗,成为这个时代的烈士。哈利接受了这个命运,并且在为自己和所爱的人们做好了准备同时活出自己的人生。大多数时候,布雷斯是钦佩这个男孩的。

  格兰杰的命运却没有定数,如果布雷斯有办法——而他经常那么做,他会使一切更混乱。过去的几个月,他考虑过向她表达自己对她的兴趣,但是他们实在太忙,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同时承担NEWTS考试、学生会主席的责任以及成为一个食死徒后备军。

  因为他特别沉迷倾心于赫敏,才会那么留意她,所以他很快就发现她最近和某人有了关联。

  不是一般的学生,而是某个她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人。

  首先,她在图书馆里偷偷摸摸看了Fida Mia的书籍,当他知道这个咒语的作用时,立刻给自己敲响了警钟。

  两周前她在七年级毕业晚会半道失踪,而布雷斯注意到另外一个惹人注目的失踪者只有德拉科·马尔福。

  但这个组合实在太荒谬了。

  然而,这却是真的。

  当黑魔标记在禁林出现的时候,马尔福对于她的维护举动几乎证实了一切。布雷斯为自己观察到这些细节的能力感到自豪。

  魁地奇球场的游走球伤人事件后,潘西告诉每个乐于知道的人她要在第二天早上溜到医疗翼,去看望马尔福。

  然后她流着泪冲回地窖,显然,德拉科已经有了一个探访者。

  黑魔标记事件可能已经成了他们伟大事业里的一个大错,上周的会面中布雷斯已经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虫尾巴。食死徒能偷的所有魔杖,他们却偏偏给了他那根被魔法部标记了的卢修斯·马尔福的魔杖。

  发she黑魔标记对布雷斯来说会是伟大的一刻,他第一次为了任务发she“尸骨再现”!可那该死的东西变成了马尔福的家徽,就在他的眼前。

  为什么每件事qíng都要围着德拉科·马尔福打转?

  用bào走的游走球结果唐迪思·多德斯的命太简单不过了,布雷斯布置陷阱的能力早已获得认同。让马尔福身陷险境,可以据此判断格兰杰对于这个男孩的感qíng。

  被一个婚约魔咒约束所苦是一回事,和你的丈夫陷入爱河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布雷斯不得不确认,从所有所知来看,他立刻得出了一个疯狂的荒唐的结论。

  是的,利用多德斯做借口很理想,这孩子长久以来和马尔福对立。毫无疑问,两人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会在事故里毁灭。学院内部的纠纷是一个敏感问题,如果公开化了,斯莱特林学院就一无是处。

  马尔福不适合成为一个食死徒有很多原因。其中一点就是在老马尔福公开倒台后,他对食死徒生活没有表现出一点兴趣,另一点就是他甘愿冒险去救一个毫无用处的同学。

  布雷斯知道德拉科会这么gān,他就指望这个了,这狗娘养的肯定不会让人失望。也许毕竟马尔福身上有那么点波特的影子,也许这就是赫敏所看见的。

  坐在副校长办公室里见证格兰杰脸色苍白、状如幽魂令人剧烈心痛,布雷斯所能猜到的就是自己成功了,她的丈夫在球场上出事了。他想摇醒她,想用耳光把她抽醒。

  他想看到她为他担心为他害怕,而不是为了马尔福。他这小小的试探起了作用,他的怀疑得到了确认。

  那天之后,他决定自己要把马尔福置于死地。

  没有黑魔王的批准行事会很棘手,但并非不可能。他的主人想把马尔福拉拢过来,即便至少有一打的人坚持这个男孩从来不可信。

  黑魔王不会听的,如果阿不思·邓布利多拥有哈利·波特,那么伏地魔也要捧起一个自己的学生偶像,他的门徒。这个人应该是布雷斯,有点脑子的都看得出来。

  可他的主人说了什么?父亲的罪恶并不能决定儿子的未来,也许这些狗屁就是来源于汤姆·里德尔对于自己父亲的心理yīn影。

  梅林,但是这个男人只要想,他就能让人惊叹。

  伏地魔,他比哈利·波特还要会糟蹋时间和天分。只是为了营造一种恐怖的气氛,创造一个让人们害怕到不敢提及的名字,就是这么一个bào殄天物的人。

  这个政体无法维持下去,伏地魔没有这个先见之明或者政治觉悟。

  但他布雷斯有,他的长远计划还没开始实施,而结局会是哈利·波特之死。伏地魔不会永远说了算,在伏地魔的喜怒无常之下,布雷斯的野心还不能被人察觉,但野心很坚定。

  他已经用他的想法动摇了一些资深食死徒,当然用了点诡计。对他们来说,他是伏地魔低等级下属里一颗冉冉上升的新星。一个有用的工具,甚至是一个必须的人才。

  他在食死徒中的前程是毋庸置疑的。

  同时事qíng持续铺陈在他眼前,他抓住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奥罗,需要对一个叛徒的儿子步步为营,还要追求一个女孩。

  这是必然的不是吗?巫师世界不能这样一成不变,就这样听天由命,文明就此停滞不前,而麻瓜却在发展科学技术。

  魔法世界不能无限地隐藏下去,就算是邓布利多也明白这个事实。全新的前瞻的领导人是必须的,如果布雷斯不得不为此说谎、欺骗、偷窃或者谋杀以达到这些目的,他会去做的。

  在多数人的利益面前,少数人算什么?

  尽管这些宏伟计划酝酿在如此复杂的时代,尽管他有无可争辩的魔法天赋和固执救世的天才头脑,但布雷斯在和喜欢的女孩说话的时候,仍然是个手心会汗湿的18岁男孩。

  但是,这个女孩和别人在一起了。

  他不得不采取行动了,直到赫敏有所醒悟,他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

  第三十二章

  博金来得挺早,他就等在圆石旅馆的外面,因为几个站街女的频频注目而略显尴尬。

  他穿着惯常的乌黑油腻的衣服,这种行头可以让他更轻易地混迹于翻倒巷肮脏的角落和小径。总而言之,他和德拉科上次看到的样子一样,只是头发又秃了些,越发显得长长的额头敞亮起来。

  “格兰杰小姐,终得所见不胜荣幸。”他语速流利,伸出一只手来,手指微微曲着。

  德拉科没有在写给博金的信里提到赫敏,以博金的老练而言,即使震惊也不会影响到他的待客之道。德拉科承认,要让伊曼纽尔·博金吃惊可能要费上很大的功夫。

  “你好。”赫敏的回应简短冷静,无视了对方伸出来的手。

  她可能从未见过博金,但德拉科猜她听过博金的大名。他们可能需要他在旁门左道里的特有门路,但格兰杰很清楚地表达了她不欣赏博金这个人的态度。

  “好吧,那么,”博金的眼神因为这明显的冷落而微微冷酷起来:“小马尔福先生,我们开始吧?”

  赫敏扔出了自己的第一个问题,德拉科看起来信任博金,但要是他们以为她会毫无准备地就跟着他们去任何地方,那他们准疯了。

  “我们现在去哪儿?”

  博金边走边说:“我在那位专家的住所安排了一场咨询会。”

  “多远?”

  “离这儿不远。”

  “你怎么找到这个专家的?我可没有看到他在地方报纸上推销自己的服务。”

  博金停下来给德拉科做了个“她总是这样?”的表qíng,然后回答:“在和德拉科联系后我就到处询问,然后我马上得知有个拥有这项天赋的特别的外国人最近正定居伦敦。我向你保证,这个男人十分专业。他决定在伦敦的魔法界开设一家店铺,履历很可靠。”

  “是的,”赫敏gān巴巴地评论:“我看到报价了。基于那个价格,我很意外他没有派一辆钻石镶嵌的马车来迎接我们,这价格太可笑了。”

  “博金,当她不存在好了。”德拉科cha嘴,他小小地推了赫敏一把,好让她走快些。这个姑娘有双长腿,可她不紧不慢的习惯让人不快。

  拖拉闲晃,德拉科相信这正是他想要的词儿。

  “赞成,我会试试的。”博金嘟囔,声音不高没让赫敏听见。

  路程不长,却很有趣。他们经过了许多窄得和“墙dòng”差不多的小巷,海格一定挤不进去。

  即使太阳已经落山,街上到处都是小摊。也许正因为太阳落山了,它们才出现。有些街边的简易小摊就摇摇yù坠地造在水沟上,还有破烂的油布和一切太阳底下的东西:广口瓶、货架、铁笼、板条箱和钩子。赫敏对进行的生意感到惊奇(毫无疑问是违法的),而这地方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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