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应笑我_酒小七【完结】(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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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风与荷香正在外面听候使唤,见林公子这样毫无顾忌硬闯进去,便有些不满。

  荷香:“他怎么也不敲门呢!”

  荷风:“他与殿下qíng同手足,这种话你以后不要说了。”

  书房里,云微明放下手中的笔,问道,“怎么了?”

  林芳洲笑嘻嘻地坐在他身边,“我问你个问题。”

  “嗯?”

  她的笑容有些yíndàng,简直不能直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别过脸去。

  林芳洲说,“你……还是不是童子呀?”

  他莫名的有些气,“我早说过,我已经大了,不是小孩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想问……”林芳洲一咬牙,慡快说了:“想问你还是不是处男。”

  他心里一跳,脸庞无法控制地红了,偷偷地看她一眼,小声说道,“问这个做什么。”

  “你就回答我是不是。”

  他垂着眼睛不看她,红着脸点了一下头,“嗯。”

  林芳洲高兴极了,“太好了!借我点尿。”

  “……”他呆了一呆,“什么意思?”

  “童子尿,我要童子尿,有用。”

  他深深吸了口气,压抑着怒气,咬牙说道,“你出去。”

  “不要那么小气嘛……”

  “林芳洲,你欺人太甚。”

  “哎呀,我手疼,手疼!”

  “……”

  林芳洲最后成功从小元宝那里讨到了童子尿。她又发动全院的小厮,在花园里捉了些蚯蚓,等蚯蚓拉了些粪便,她把那童子尿和蚯蚓粪混合均匀了,用毛笔蘸着涂在huáng天霸王的伤口上。

  韩牛牛问道,“公子,为何要这样羞rǔ一只小虫?我看它怪可怜的。”

  “不是羞rǔ,我给它疗伤呢!”

  这样涂了几天,那huáng天霸王的伤口果真愈合了。林芳洲像伺候亲爹一样伺候它,养了有十来天,它终于恢复生龙活虎。

  林芳洲给它取了个新的名字,叫“镇山小将军”。她带着镇山小将军去那棚头里玩,不敢赌大的,每次只赌十两,每日只战两场,逢战必赢。

  这样过了约莫四五天,镇山小将军渐渐地成为棚头里的一个霸主。

  林芳洲在棚头里再次遇到沈二郎,沈二郎见到完好如初的镇山小将军,啧啧称奇,问道:“你用了什么法子把它治好?”

  林芳洲神秘一笑,“独家秘笈,概不外传。”她又担心他把它要回去,于是试探着问道,“它既然已经好了,要不,我把它还给你?”

  沈二郎却是摇头,“我既说了给你,若是再要回来,我成什么人了?”

  林芳洲深深为沈二的人品折服了。

  沈二郎又道:“只不过,你为何每次只赌十两?我当初买这蟋蟀时,花了百两银子。它很厉害,你放心赌。”

  “你花了一百两银子?买它?”

  “嗯。”

  林芳洲心想,果然是个败家子!

  她说道,“我前些天在潘楼南街看到过你,你当时在卖金雕。你说你急用钱。”

  “嗯,”沈二点点头,接着指了指镇山小将军,“就是为了买它。”

  林芳洲不是很能理解这年头的纨绔子弟。

  她在茶棚里与那沈二郎叙了一会儿,得知他家原来是贩马的,他长到二十多岁,族中嫌他不成器,他赌气之下,带着银钱来京城历练。他心里没算计,才不消几个月,把钱都花完了,于是变卖手里的东西度日,把仆人也卖了,最后才开始卖金雕。

  林芳洲好奇道,“金雕最后卖了多少钱?”

  “一千两。”

  “还真有人买。”

  “你不要看不起我那金雕,我在它身上花的钱,也不止千两了。”

  “是,是……”

  ……

  林芳洲天天去棚头里厮混,那沈二郎也经常来,两人渐渐成为朋友,沈二郎今年二十六,比林芳洲大,林芳洲便唤他“沈二哥”,他唤林芳洲“林弟”。

  在棚头里,林芳洲渐渐的声名鹊起,许多纨绔听说了,都想结jiāo她,只因她竟然会医治蟋蟀。她为人低调,只说自己是来京城玩的,从不提三皇子的名号。京城里人口有一百多万,每天都有许多外地人涌入京城,鱼龙混杂,见怪不怪,因此众人都以为她是个家道败落的公子,也不作他想。

  林芳洲第二次把受伤的蟋蟀带回家时,又去找云微明。她看到荷风荷香围着她们的三皇子殿下,把他伺候得像神仙一般,周围服侍的也都是丫鬟,没有一个男子。林芳洲很担忧,偷偷对云微明说,“你要洁身自好,不要被她们勾了去。不要和那些丫头鬼混。”

  他心里一甜,灌了蜜一般。他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你不知道你的童子尿有多好用。”

  “……”蜜里有毒,毒得他肝疼。

  林芳洲:“你再借我一些。你知道吗,原来京中人都不会治蟋蟀。今日这个是别人拜托我治的,治好了有十两银子的诊金,比治人赚得还多呢。”

  他怒极反笑,“你自己来取。”

  林芳洲在脑子里想了一下她扶着小元宝的小弟弟让他撒尿的qíng形……她是没有这个勇气的,于是讪讪地走了。回去之后她想了个好办法,以后再有人拜托她医治蟋蟀,就让他们自己带童子尿。

  如此过了些日子,她每天玩得几乎忘记归家。过了九月十五,季节到了,蟋蟀渐渐的死的死藏的藏。这一天,林芳洲穿一身素净的衣服,不及吃早饭便出门了,云微明奇怪道:“你做什么去,这样着急?”

  “今天拔山将军下葬,我早点去送个行。”

  “……谁?”

  “拔山将军。”

  “满朝文武我都认识,没听过这样的名号。”

  “哦,拔山将军是个蟋蟀。”

  “……”他无奈地摇头,“你都结jiāo了一群什么人。”

  拔山将军的葬礼很隆重,也几乎宣布了今年斗蟋蟀活动的落幕。大部分棚头都拆了,剩下一些破破烂烂懒得拆的,也再没伙计看着,只偶尔有一些浮闲làngdàng子在这附近散散步,缅怀一下今年热烈的战况。

  林芳洲与沈二郎成为好朋友,两人以兄弟相称。那沈二郎出手阔绰,吃饭时总是抢着结账,林芳洲也不好占人便宜,也与他一起抢。

  十七觉得他们好无聊。

  不能斗蟋蟀,沈二郎带着林芳洲一同看了几场蹴鞠比赛,从此林芳洲有了新的爱好。

  却不知,因这新的爱好,她差一点送掉xing命。

  第41章

  林芳洲往常时候在家也玩气球,只是她体力和技巧都是下下等,别人嫌她,而永州城里的蹴鞠儿好手又少,成不了大规模的比赛,因此她一直兴趣缺缺。

  到了京城可就不一样了,这里卧虎藏龙,大的蹴鞠比赛每月都有,小的比赛也几乎天天有。那玩皮球的高手,万人追逐,去酒楼吃饭都不消自己掏钱,到青楼里转一圈,花魁娘子也上前来敬酒,比状元榜眼还要风光呢。蹴鞠比赛凭票入场,还可押注赌博。京城最大的蹴鞠社有两个,一个叫雷霆社,一个叫虎啸社,两社各有一班高手,经常争得不相上下,势同水火。

  林芳洲喜欢雷霆社,沈二郎等一gān与她有jiāoqíng的纨绔,也都是雷霆社的支持者。看比赛时,倘若有雷霆社,一定只给雷霆社喝彩,押注也押雷霆社。

  要说京城里的纨绔子弟,那也是分帮派的。比如,北方的子弟说南方子弟刁滑,南方子弟说北方子弟愚笨,双方互相看不起;江西子弟与福建子弟互相讨厌,经常打架;官宦人家的子弟,通常看不起商贾,而商贾的子弟,又讨厌官宦人家清高……

  林芳洲那一伙,聚的是一群商人子弟,雷霆社里专管把皮球往风流眼里踢的那个球头,也是商人出身。而虎啸社收的许多徒弟都是大官的后代,虎啸社的支持者里也有许多官宦子弟。

  两个球社争得难分高低,渐渐的,各自的支持者也有些水火难容。

  那虎啸社的支持者里,为首的是蔡公子。在棚头里斗蟋蟀时,蔡公子对于鞠躬尽瘁的黑熊力士那般无qíng,林芳洲当时就很看不上他。后来才听说,这蔡公子竟是齐王妃的亲弟弟,人品不好,心狠手黑,还有特殊癖好,养了许多娈童,林芳洲听说之后,更觉厌恶。

  蔡公子长相倒不能说难看,只是一双鼻孔朝上翻,看着很滑稽,林芳洲指着他的鼻孔,对沈二郎说,“看,那猪鼻子长在了人的脸上。”

  沈二郎等一gān纨绔哄然大笑。

  蔡公子看到他们竟敢对着他大笑,料也不是什么好事,怒道:“你们笑什么笑!”

  林芳洲气定神闲地看着场上的拼杀,“我笑的是,虎啸社今日怎么都成了病猫,我看呀,应该改名叫‘猫叫社’了,哈哈,哈哈哈哈!”

  蔡公子气得脸色发青。

  虎啸社今日表现不好,雷霆社赢了他们三个球。按照惯例,赢的一方请球头自不用提,那输的一方,球头是要被鞭打的。

  散场时,林芳洲一行人出来,正好看到雷霆社的社员呼啸着要去喝酒,几人上前想和他们搭话,那些社员见惯了这样的,有些不耐烦。

  可是当雷霆社的球头一眼看到十七时,他竟然向十七招了招手,“大白马,你怎么在这里?”

  林芳洲有些奇怪,“你怎么叫他大白马?”

  “因为他姓马,还喜欢穿白衣服。”

  “哈哈哈哈是吗,原来你叫大白马呀……”林芳洲看着十七,觉得这个外号很好玩。

  十七gān咳一声,道,“他们乱叫的。”

  林芳洲突然一拍脑袋,“哎呦!你们认识?!”

  球头奇怪地看了林芳洲一眼,道,“你不知道么,大白马也是我们雷霆社的弟子,他跷球很好,可惜平常太忙,也不来玩。”

  在一个球队里,“跷球”的责任是传一脚好球给球头,让球头能顺利把气球踢进风流眼里。场上最风光的自然是身为前锋兵的球头,但林芳洲一直觉得,想把辅助xing的跷球踢好,才是真正的不易。

  她听罢此话,连忙郑重向十七作了个揖,“哎呀!失敬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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