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云覆雨_清尊【完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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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本派有何目的。”无鞘剑厉声喝道。

  宿白鸟掏掏耳朵,一副很无聊的模样。“当然是来抢‘无鞘剑’啦!”

  无鞘剑派从弟子全都看向门主无鞘剑。

  无鞘剑的汗自额际滑下,眯起眼,他怒道:“哪里来的小贼,快来受死!”

  宿白鸟一个弹跳,跃上墙头,大笑。“俊小子,俺要的不是你哦,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你——”

  才要发气,就见一条敏捷的身影窜到宿白鸟身边,定睛一看,又是一个异族人,但他手上拿了一用长布包裹着的“长棒”?

  “你可来了啦,猫仔!”

  被唤着猫仔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黑发男子,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的照she下闪着健康的光泽,一双淡蓝的眼埋怨地瞪了一眼宿白鸟。“该死的死鸟,下次偷东西别再叫我了。”

  “唉,你是猫,猫身轻如燕,不叫你去偷叫谁去?”完全不理无鞘剑派众弟子的灼热眼神,两个异族男子立在墙头吵吵闹闹。

  “我姓猫,又不是真的猫。要说身轻如燕,你这只鸟不是比我更轻吗?飞一下就可以进人家的宝库了!”

  “但是——俺来引众人的注意力也是很辛苦的!”

  “反正下次我不要再偷东西了!”

  两个人一来一回的,听得墙下面的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如果他们没有猜错,这两个人所谓的偷,是在他们无鞘剑派偷东西吧?

  但是无鞘剑派别的没什么值钱的,唯一的是……无鞘剑眼尖地盯着姓猫地手中的东西。莫非……“这东西又没鞘,拿着很不方便,你都不知我花了多少心思不让它伤到我!”长布一扯,露出长布下的物品。

  阳光折she,只见一道霓虹闪过,一把泛着琉璃之光的三尺长剑完全bào露在空气中。

  “你们——”无鞘剑铁青了脸。“该死的偷了本派的镇派之宝!!”

  吼声直冲九霄云外!

  “啊?”才回过神的两人这才发现自己还站在人家的墙头上,见底下的人杀气腾腾,宿白鸟拉一下嘴角。“俺说,猫仔,我们似乎要跑了。”

  “没错。”小心翼翼地包好长剑,猫仔已一闪不见踪影了。

  “哎,太不够意气了吧!”宿白鸟跟着飞身闪人。

  “全给我滚回来——”

  惊天动地的怒吼声将天掀了个大半——

  从此,无鞘剑派的人极力追杀两个异族男子——嗯,沉寂已久的江湖又活络了!

  5.

  血,血的味道好浓!

  好想……

  想什么呢?

  猛地一醒来,发现自己坐在chuáng上,他狐疑地歪着金色的脑袋。身旁,是覆雨沉沉的睡脸。

  长长的睫毛覆住了如星般的眼,掩去了平日的锐利,英俊的脸只有安安详,安详得像个天真的小孩子。

  他伏下身,趴在他身边,着魔般地凝视着他。

  看得清呢。

  看得清他呢!

  其他人看不清,却唯独看得清他呢。这个人……是谁?

  凑近嗅嗅,很熟悉。

  是“雨”。

  可是,雨又是谁?为何会在他身边?从有记忆以来,身边就有雨了?温暖的身体,舒服的触感,温柔的话语。呆在他身边,很安全,很安全。

  安全哪……

  “醒了?”低低的声音中有着淡淡的沙哑。略微孩子气的揉揉眼,睁开一双纯黑的星眸。冷钻歪着小脑袋,好奇地伸出手。

  “……不一样……”

  手,停在覆雨的眼前,一只宽厚的手包拢住了他冰凉的手。

  “什么不一样?”慵懒的打个呵欠,刚醒来的覆雨有着独特的漫不经心。

  “这里。”冷钻以食指点点自己的眼,微嘟嘴,煞是可爱。覆雨见之,凑过去啄了一下他微嘟的唇。“不喜欢自己的眼吗?”

  冷钻眨眨红如宝石的眼。“……喜欢?喜欢是什么?”

  覆雨坐起身,一手撩开缠在颈间的青丝。“喜欢吗?呵呵……喜欢就是占有吧。”他甩甩头,将冷钻扯进怀里,以指腹磨着他的颊。“占有之后,就是吞噬!将其心,其骨,其血,其ròu,其魂全占为己有!没有自己,对方就不能生存!让自己的jīng血进入其之心,其之骨,其之血,其之ròu,其之魂,化其为己!最后,你的世界便只有我一人,我可以给你全世界,也可以让你一无所有。无我无你,无你,我依旧是我!”

  似懂非懂,冷钻伸出粉嫩的舌,舔着覆雨的唇,笑嘻嘻。

  覆雨含笑地回吻他。“懂与不懂,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全无意义。因为,如今,你的世界只有我!我是你的全部!”

  堕落到qíngyù的海洋里,单纯的人激qíng地回应,但,无魂无魄的他,也只是一具无意识的躯体罢了。

  他,无感知。

  他,无qíng感。

  他,无喜好。

  他,无常人所有,他非常人矣?!

  悲?可悲吗?

  无知,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幸福,可以掩盖一切不幸?

  “如你失去了我,可活得下去?”呢喃中,覆雨爱不释手地以指梳着他huáng金般的发。

  ***** ***** *****

  难得天气好,覆雨心qíng一来,便打算带着宠物到京城里逛逛。

  “可是,主子,为什么我和红罗不能跟啊?”冰璃哀怨地瞪着一脸不悦的主子。没道理啊,以往主子无论去哪里都会带着她和红罗的,可是这次却不让她们跟?带怨的美目一转,瞪着主子身边的金发少年。凭什么,他就可以跟?

  “就是嘛,主子,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去?人家也想出去透透气!自从回到京城后,一刻也没出去,闷都闷死了。”红罗说得可怜兮兮。

  覆雨用修长的手指揉揉太阳xué,以眼示意跟随的陆逊。

  陆逊脸色一沉,非常痛恨主子的无qíng无义!每每这个时候,都把责任推到他身上!轻咳了一声,陆逊以难得的柔和声音道:“京城嘛,你们两个从小到大,也不知逛过几回了,所以,不差这一回吧。”

  “就差这一回!”红罗和冰璃异口同声地大吼。

  看着两姝叉腰,同时露出母夜叉会有的凶恶面相,陆逊嘴角的ròu抖了抖。两个不知死活的丫头。偷偷瞄瞄主子,果然……

  yīn冷的笑在覆雨的嘴里溢出,听得红罗和冰璃不由自主地放下腰上的手,惊惶失措低下头,不安地绞着手中的帕子。

  “很大声,嗯?”覆雨抱胸,微倾身上前,给两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闻言,红罗和冰璃拼命地摇头。

  “不服气?”

  “……没……”细如蚊语。

  “那就好。”笑咪咪地点点头,揽过一旁茫茫然的冷钻,阔步走向大门,而陆逊一头汗水的跟了上去。

  狡猾的主子,邪恶的主子!

  竟然将他当作引子!

  陆逊在心里哀叹,哀叹,再三哀叹!明显的感到身后那两道灼热到会焚烧他的眼神!

  回府后,他会不会被这两个丫头剥了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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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朔王朝建都偏北,京都邑斯城,位于中原心脏之地。天子脚下,邑斯城是一派的生机勃勃。

  当朝的圣上,是难得的明圣之君。他开运河,放海港,通陆海两丝绸之路,南来北往,顺畅无阻。

  百姓丰衣足食,风调雨顺,外无征战,内无乱患,可谓是一片的国泰民安!

  京城里,客栈、酒楼、茶馆、数不胜数,但,最大的三家在京城里可谓是三足鼎立!

  此三家名楼为:来宝客栈,喜福酒楼,清雅茶馆。此三个名点,最是富家公子,仕徒名流爱留连的风雅之所。

  坐在喜福酒楼的雅座上,淡然地尝着美酒。

  之所以来酒楼,主要是为喜福的名酒而来。

  兰陵王,一种激烈但不伤喉,更回味无穷的西域美酒。盛在琥珀杯中,一道流光,晶莹剔透。

  陆逊从王府里出来后,脸色就没好过。僵直着身子,端坐在一旁,瞪直了眼,看着主子优闲地尝着这人间美酒。一举一动,无不优雅而尊贵。他是天生的王者,这身贵气是于身俱来的!很难想象一名常常游dàng在江湖的皇子,会保有皇子该有的尊贵!

  他是个异数!

  身为皇家子,却偏爱江湖事!

  打死他也不相信,今日之所以离府到酒楼里纯是为了尝尝这久违的兰陵酒!酒楼混杂,各形名式的人都有,江湖人爱酒,自然常出入于酒楼。只要有酒,就会有江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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