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底游鱼_门徒同学【完结+番外】(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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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拔腿往前跑,乌鸦则连发两弩,一支中了臀部,一支中了后背。

  它的脖子轻轻颤动,后腿再用力往前蹬。可它慢慢使不上力了,疼痛让它站不稳,没跑几步,便踉踉跄跄地栽倒。

  青鹿瘦且肉薄,没什么油水。但那么冷的冬天能打到猎物就不错了,何况还是在已被人踏成平地的小路上见着了它。

  青鹿一般都很机敏,人还没靠近就灵活地钻走。打青鹿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太费劲,回报还不够,只是这一头已经送到面前了,不把它拿下好像还有点不好意思。

  估摸着这鹿是走散了,迷迷糊糊就踩入了雷区。

  阿大把鹿的血放出一点,让乌鸦也来喝两口暖一暖,然后把鹿往肩上一甩,向着西头慢慢回返。

  今日的夕阳很艳丽,让苦山里延绵的山群变得异彩纷呈。

  走过天桥时阿大停住了脚步,他侧头往水面看去,只见碧波粼粼之上,夕阳便化作无数晶莹的碎钻,随着水面哗啦哗啦地涤荡。

  “不知道小言他们家乡有没有这样的景。”乌鸦跟着上前,笑着道。

  “他家乡在哪里?”阿大问。

  “象省的中心,竹柳城。”乌鸦回答,“听说是一个鱼米之乡,小桥流水,亭台楼阁,若不是战争招募士兵,他每天就泡泡茶抽抽烟袋,再勾搭勾搭姑娘。”

  说完乌鸦笑了,阿大也抿了抿嘴角。

  阿大没有去过竹柳城,早些年他随阿妈去过丘陵城。

  丘陵城在象国的边界,也是一个沿海的小城。那时候阿妈想做一点运输生意,便让阿爸给了一条大船。

  阿妈说有水的地方就有人,有人就有金币。

  于是阿妈由河入海,再沿海而上。

  刚开始是很好的,阿妈会把家乡编织的布料和晒干的茶叶带去,换回一些酒,钱,和上好的烟草。她做的是掮客生意,一来一回,两头都赚。

  阿大跟她去过两趟,一趟他待在码头等,看着那些船工操着奇怪的语言和阿妈说话,帮着阿妈把货卸下再把换来的东西搬上。

  另一趟他则跟着阿妈一起下船,走进他们的集市场。阿妈给阿爸买了几件衣服,给她买了一些脂粉,再给阿大买了一条围巾和一双鞋。

  那街道真是大,人潮汹涌,车水马龙。他听到汽车摁着喇叭,看着阳光把橱窗打亮,他的嘴里喊着入口即化的棉花,手心还攥着几枚阿妈给他的银币。

  然后他会盯着男人锃亮的皮鞋和女人闪亮的头饰,目不转睛,忘乎所以。

  在他们离开丘陵时,阿妈买了一把弯刀。

  那把刀不出鞘时,看着和苦山人自己打磨的很像。但只要出鞘,阿大便看得出那是又硬又冷的材质。

  阿妈让店主换一个皮套,换没有花纹的。然后把刀芯替进去,塞进阿大的包里。

  她说阿大是男人了,男人要有一把像样的弯刀。

  “你的弯刀是从外面来,那你就比别的苦山人更有见识和力量。”

  回去之后阿妈给皮套纹染上了蝾螈,还镶嵌了漂亮的碎石头。

  那刀一用就是多年,一直陪伴在阿大的左右。

  阿妈的脑子聪明,模样漂亮,手艺也很精湛。小时候阿大经常想,长大了就要娶一个阿妈这么能干的女人,如此他才能做一个像阿爸一样的寨主。

  但他自己是看不懂的,阿妈经常说男人有了ji///ba就没眼睛,有了眼睛就得忘掉ji///ba。所以他找了人就要带给阿妈过眼,阿妈点头了他才有信心。

  可惜阿妈没有等到他带回人来,在一次出海便中意外去了。

  阿大记得那段日子自己就经常跑到天桥上来,他总觉着有一天阿妈的船会从大海飘回来,再从海入河,再于山边靠岸。

  他经常望着这样的水面,一直看到泪流满面,然后他便见着水面撒上了一层碎钻,就像阿妈镶在弯刀皮套上的一样。

  “应该都有的吧,”阿大说,他拍了一下乌鸦的后背,道,“如果没有,他们要去哪里想事情啊。”

  乌鸦想想也是,信服地点点头。

  第67章 第 67 章

  其实这几年阿大一直在想,如果阿妈还在,她到底会让自己怎么做。

  阿妈走得太早,错过了很多东西,错过了鸭姨的婚礼,也错过阿大的两个小外甥出世,错过了阿爸走时的风光大葬,更错过自己登位,与外敌开战。

  那天若不是从哥提起小远,阿大似乎也不会想起自己身边还有这些有可能持有不同的意见。

  毕竟主和还是主战,在阿大看来根本不是问题,这和牺牲无关,只与忠诚有关。似乎只有战下去才是忠于这片土地,哪怕战到最后一个孩子死去,最后一滴血流干。

  可是这真的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吗?阿大不确定。

  他不希望自己蒙受贪生怕死的罪名,也不希望村民什么都不说,只是沉默地看着他。

  他一直觉得鸭姨才是适合做寨主的人,因为鸭姨敢做,敢扛,抵得住流言蜚语,也承受得了怀疑和责备的目光。

  阿大却受不了。

  这些年来他的胸口像压着一块石头,每死一个村民,那石头就重一分,而每死一个战士,石头又被悬起一点。

  他很害怕某一天纤纤细绳崩断,石头砸下,他便万劫不复。

  从哥被抓来的这段日子,他的感情也在发生着变化。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有一点点喜欢从哥,喜欢从哥干干净净的模样,还有他似乎想了很多,出口却谨小慎微的话语。

  阿大寂寞很久了,如果没有人到来,他或许已经麻木。

  但当从哥睡在他的旁边,从哥和他说话,从哥慢慢地吃东西,再悄悄地偷看他——那一切细微改变让阿大察觉到了一份存在感。

  这份存在感叫他舒服,让他觉着似乎他也想有一个人陪伴。

  他想起了小远。

  早些年阿大是逼着自己不要去想,人的大脑是很奇妙的,久不想了,竟然也能真忘了,至少是淡化了。那天从哥再提起来,有些本应该很刻骨铭心的细节,阿大却怎么都记不起来了。

  小远也是个识字的人,但他却和从哥不像。他应该成为自己的契弟,但好像自己对他的感觉又和对从哥的不同。

  或许是阿大和小远都是苦山人,所以阿大知道他什么受得住,什么受不住。所以最后他也明白小远是不怕刀刃的,刀刃快下快出,小远死得也就不痛苦。

  可回头想想,阿大却会为从哥通体的伤痕感到一点点的心疼。

  尤其是那一回他看从哥安静地哭泣,然后歇斯底里一般一下子抱住自己——这带有些微软弱和崩溃的依赖让阿大心软,以至于阿大在那一刹那,竟忘了从哥的身份,只觉着自己该好好照顾他。

  是该好好照顾他,他到底是契弟嘛。

  阿大对自己说。

  但有时候想法是好的,要实现它却没那么容易。

  等到阿大和乌鸦刚刚到达村口,便见着一个年轻人嗖地一下,从家门口跑过来。

  这是阿大安排看着从哥的小年轻,叫赖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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