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千年,一世倾城_小十/某R【完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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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暗界人士而言,林子情便是近百年来,林家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战士。凡是被他盯上的,无论逃到哪里,最终都会被诛杀。

  还有一个小妖,甚至逃到了魔界,祈望得到魔君的庇佑,结果,一样被林子情单枪匹马闯入魔界,将其断首在魔界入口,三生河畔。

  这件事曾掀起轩然大波,后来虽然不了了之,可林子情的名声,却传得五湖四海,无妖不知,无魔不晓了。

  如果他成为了下一届林家家主……

  我吐吐舌头,没敢深想下去。

  那种铁腕人物,还是敬而远之得好。

  “那另一个是谁?”我问。

  实在想不到,林家的小辈里,还有谁能与林子情一争高下的。

  毕竟,林子情实在太耀眼,如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样,遮蔽了同辈林氏子弟的所有光芒。

  “不知道。”安穆眸色一沉,低声回答。

  我张大嘴巴,“不知道?”

  不会吧,既然能与林子情匹敌,那个人的名声一定也不小才对,就算比林子情逊色一些,至少也干过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吧。

  安穆如希腊雕塑般的面容,愈加阴冷起来,他用一种近乎敬畏的语气,缓缓地说:“正因为不知道,所以那个人才格外可怕,我们血族牺牲了足足十多人,才探知那个人的存在,可也仅仅知道他存在而已,他的姓名,他的容貌,他的实力,统统——不、知、道。”

  我悚然。

  “你们有什么打算?”等了一会,我又问。

  “只能先关注林家近期的动向,从蛛丝马迹里慢慢把那个人找出来了。”安穆摇头,轻吟片刻,他转向我,若有所思道:“你锁了元神,也就是说,即便是林家的人,也察觉不出你的存在。”

  我纯洁地眨眼。

  “锦小姐……”

  “我不管三界的事情很多年了。”我忙忙地打断他,“林家谁当家主,与我也没多大关系,只要不妨碍我赚钱就行了,我可不想搅合进去。”

  “你既是暗界中人,与这件事就脱不了干系。”安穆好整以暇地看着我,还是很礼貌很厚道的样子,“锦小姐可以不管,可如果林家真的换了一个强势的家主,把我们逼得没地儿走了,我们就只能来锦小姐的店里……”

  “行了行了。”我一头黑线,“你说吧,需要我怎么配合?”

  从现在开始,我郑重地收回刚才对安穆的评判:他哪里厚道了?分明就是阴险啊!

  安穆微笑,又歉意地瞧了我一眼,回答的速度却一点都不慢,“明天林家会给一家孤儿院捐款,如不出意外,林家许多重要的成员都会参加捐款仪式,我们想知道与会的人都有谁,拿到名单后再一一排查。”

  我哂然,用看乡巴佬一样的眼神看着安穆,“这还用我亲自出马吗?回头随便找一份晚报,上面不都有名单吗?”

  “包括那些隐形的林家人。”安穆好脾气地驳了回去,“那些混在人群中、并不在主席台上的林家人。这些人的名单,晚报是提供不了的。”

  我撇撇嘴,心不甘情不愿地‘哦’了一声。

  ——这可是一项大工程啊。

  见我应承,安穆会心地笑笑,又极绅士地欠了欠身,“那就不打搅锦小姐休息了,明晚我再来拿名单。”

  尾音还未落呢,屋里已经空空如也。

  安穆消失了。

  “神出鬼没……”小爱在那边不满地嘟哝道:“非奸即盗!”

  我则擦了擦冷汗,转头对小爱说:“算了,我们还是乖一点吧,以他的实力,想杀死我们,就像捏死蚂蚁一样容易。”

  小爱这次没有反驳。

  这种云泥之别的差距,他也是有知觉的。

  第二天,我挂着一个伪造的记者证,顶着晚报记者的身份,混进了这个G市名流富豪济济一堂的捐款仪式会场。仪式地址是城西的孤儿院,因为来人皆是位高权重之辈,孤儿院早早便开始清场了,除了媒体和工作人员,还有少许应景的群众外,再没有其它人。

  为了不惹人怀疑,表现得像个真正的记者,我端着单反相机,装模作样地左拍拍、右拍拍。

  平心而论,这间孤儿院还是蛮不错的,占地面积大,建筑有古罗马的遗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都很齐全,至少可以容纳一千多名孤儿。

  不过,G市有那么多孤儿么?林家办这家孤儿院,该不会是为了培养战士的种子选手吧?

  我不甚正经地想着一些古里古怪的问题,一边凌乱地抓拍着那些疑似林家人的来宾,偶尔,也会百无聊赖地抬起头,拍拍云,拍拍天,等拍够了鲜亮的蓝天白云后,我又将镜头缓缓摇了下来,准备继续做正事。

  然后,我看到了他。

  该用什么词语,去形容一种动人心魄的温暖呢?

  当镜头挪到他的脸上时,我只觉得太阳从未像今天这样明亮过,那种缱绻的热度,从我的指尖,一点点蔓延到心底。

  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笑可以那么好看,唇角眼眸,都像镶了钻石一般,炫目神迷,暖得人心底发涩。

  放在快门上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按个不停,恨不得将眼前的那一幕,一刻不落地留住。

  他看上去大概二十六七吧,或许更小一些,穿着一套普通的休闲服,白色的衬衣,黑色笔挺的长裤,看不出品牌,但质地优良。合体的衣服将他的身形勾勒得素净挺拔,有种宛如军人般的严谨气质,可是并不太明显,弥漫在他周身的,更多的是月华般的光晕,清尘绝世,见而忘俗。

  此刻,他正半蹲在我面前,将一个不小心摔倒的小孩扶起来,白皙修长的手柔和地拍打着小孩弄脏的裤腿,头微微扬起,英俊清秀的脸上是那轮炫目温暖至极的笑。

  有那么一刻,我嫉妒那个摔倒的小孩。

  嫉妒啊嫉妒。

  只可惜,小破孩一点都不懂得惜福,摔倒了,被大哥哥扶起来了,也不过傻乎乎地笑了笑,又撒着脚丫跑开了。

  他望着小孩的背影,脸上笑意未减,直到小孩跑远了,他才缓缓地直起身,拍拍手上的泥土,转身,目光堪堪迎向我。

  我的手指还在卡擦卡擦地按个不停。

  镜头里的他,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终于变成了一个大大的脸部特写:很干净清秀的长相,淡淡的剑眉,眸子漆黑如墨,眼角微往上挑,鼻子高而挺直,唇却很薄,颜色如水粉般润泽。

  与林丹青的清秀决然不同,他便好像一位从家教极好的高干家庭出来,又一直呆在军校里的高材生,举手投足里,有一种健康、蓬勃、青草般的气息。笑得那么明亮,那么温暖,像发光体一样。

  这种温暖,对于长期处于夜生活中的我,是有致命吸引力的。

  “晚报记者?”他终于停在了我的面前,隔着相机,望着我问。

  我脸皮再厚,此时也不敢继续花痴了,讪讪地放下相机,我将那张伪造的记者证拿起来秀了秀,“是啊,记者。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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