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千年,一世倾城_小十/某R【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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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情却直接跳开了这个话题,他转身,面向我问:“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泰国?”

  “不知道啊,本来是要找你的,但去法国的路上,被他们直接扔到海里来了。”我摸头,讪讪道:“我也想不通。”

  ——这天底下过得如此糊涂的人,大概仅我一个了。

  林子情闻言沉吟了片刻,随即道:“可能他们也遇到了什么事情。”

  我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敛了神色,很严肃地问了最重要的那个问题,“告诉我,子情,那束光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子情只是笑,笑而不答,明亮的眼睛纯正清澈,没有一点阴霾。

  我知道他是不会回答了。

  想起林丹青的话,我又不太敢逼问得太紧,撇撇嘴,姑且这样罢了。

  只要他还好好的,什么都不重要。

  我真的不想再失去什么。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会儿天,看时间差不多了,林子情起身,说:“你现在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想了想,报出阿来的地址。

  既然何处都可安身,这里似乎也不错。

  “你呢,打算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我反问他。

  “这里也不错啊!”林子情说着,已经从床上爬了起来,我还赖在上面,这才花心思去打量小屋的环境:很朴素的一个地方,二十平方米的一件地下室,除了床、简单的桌椅,还有零星放着药品和衣服的柜子,再无其他,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想当初,林子情虽然比不上丹青的娇贵,但也绝对是人上之人,乍然间到了这样的景况,连我这个旁观者都看着心寒,他身为当事人,却表现得那么淡然自如。

  真正匪夷所思。

  “他们这样是变相地囚禁你吧?”见林子情将衣服穿好,眼见着赖不下去了,我索性翻了个身,趴在床头,双手支颐,问他:“嘿,我带你逃跑吧!”

  他帮我承担了一个诅咒,我带他逃离抢强盗窟,所谓礼尚往来,大抵如此了。

  林子情笑,他走到我面前,蹲下身,凝目看了一会儿,然后,亲昵而自然道:“不要胡思乱想了,其实,我觉得这样很好。从前一直在想,倘若自己不是林家的,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到底是什么感觉。经过这段日子,我突然喜欢上这种简单的生活了。如果你也喜欢这里,我们就一起在这里生活,这里……也许会成为我此生最怀念的地方也说不准呢!”

  我眨眼,对他的话表示不能理解。

  可无论如何,林子情要留下来了,这是事实。

  “好,听你的,我们就在这儿待着,可是你每天这样打架,天天受伤……”

  又想起他斑驳的伤痕,我舌尖一阵发寒。

  “以后不会受伤了。”他淡淡地道:“之前因为……算了,我已经适应了,以后绝对不会受伤,也不会败北,你不用担心。”

  “你确定?”我怀疑地瞧着他。

  林子情微微一笑,清隽的容颜坚毅而柔软,“我保证。”

  我听着这三个字,心莫名地一颤,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了他的脖子,将脸贴向他几乎赤裸的肩膀上。

  ——林子情裸露在外的肌肤炙热而柔滑,就像阳光下,芭提雅海边细腻的沙滩。

  “那我们说好了。”我喃喃道:“这一次,咱们就在这里待着,好好过过平常人的生活吧!让前尘往事都见鬼去吧!”

  林子情迟疑了一会儿,手终于抬起来,按到了我的背上。

  “锦夜,你想要的凡俗的快乐,我们一起去找。”

  我有点不太明白他的话,但心里是感动的,虽然我自个儿都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可我其实很容易满足,哪怕只是坐在大街上,看着这熙熙攘攘的人流,人生百态,似乎也是一件很欣喜的事情,好像求了千年也不曾得一样。

  第六节 现世

  第二天,林子情将我送到了阿来的院子外。

  阿来见到我,虽有羞惭,但更多的是欢喜。

  我也不怪她,甚至不想给她造成什么心理负担,只是说在那里刚好遇到了老朋友,所以脱险。

  又不咸不淡地问了一下她那个混蛋男友,得知那人已经因事离开,捏在身侧的拳头,这才不甘不愿地放了下来。

  如果可能,我真想替阿来狠狠地揍他一顿。

  遇人不淑,对男人而言是杯具,对女人而言,则很致命。

  说话的眨眼工夫,阿来已经张罗了一桌好饭菜,招呼我们去吃。林子情本执意要回去,可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拽,终于答应坐了下来。

  这顿饭,我吃得不亦乐乎,林子情却受罪不小:阿来的风格偏辣,他被辣得嘶嘶吸气,偏偏为人太过内敛,就算是辣,也生生地憋着,只把眼泪在眼眶里转啊转,莹润如浸水的鹅卵石。

  我在旁边瞧着,也按捺住狂笑,不住地给他布菜,然后,亲眼看他一点一点地吃下去,阿来终于看不下去了,在桌底下拉拉我,凑过来低声劝道:“锦夜,别捉弄人家。”

  “你别管,我就是想知道,这个人能闷骚到什么时候。”我的声音不小,估摸着林子情也听到了。

  林子情一哂,还是优雅地、不紧不慢地、非常礼仪周全地,将我送到他面前的菜肴全部吃了下去,末了,还用餐纸擦了擦嘴巴,合掌对阿来道:“多谢款待。”

  我撇嘴。

  这人还得瑟上了。

  “我要回去了。”他这样对我说。

  我点头,将勺子往桌上一搁,“那我送你。”

  林子情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这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的样子,旭日初升,芭提雅特有的炙阳灼烤着我们的脸。

  “我以后会常去那里看你的。”我说。

  “嗯。”他没反驳,只是淡淡地叮嘱,“那里龙蛇混杂,还是我多出来看你好了。还有,如果你真要去,旁人问起我们的关系,你就说……就说,你是我女朋友。”

  他说“女朋友”三个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尴尬,好像我占了他那么多便宜都不作数,他担了一个名分,就是冒犯了我一样。

  我又很奸诈地笑了起来,扑过去大咧咧地挽住他的胳膊,涎着脸道:“有个这么帅的男朋友,我也不算吃亏嘛!”说着,已经拽着他昂首阔步地往前走去。

  海边沙滩,烈阳如镜,这是一个如此美丽的世界。

  ——何必管蓝天白云后的汹涌暗流。

  生活又恢复到最初的平静,唯一不同的,是少了小爱,多了一个林子情。

  我租下了阿来的一个房间,虽然阿来执意不要我的房租,可我还是得为一日三餐奔波。好在是海滨城市,游客又多,无聊的时候,随便兜售一些小纪念品,竟然也能维生。

  想想我以前好歹也是一个酒吧老板,假假的有产阶级,再对比今日,顿时感悟道:人生就是要能屈能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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