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阳光闪瞎眼_静舟小妖【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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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温煜就开始收拾行李,打算收拾完就去买票。

  电话来了。

  运动圈居委会的电话。

  温煜拿起电话的时候想,能有一个月了没见了吧?

  自从上次看过顾帅的比赛,精彩绝伦,热血沸腾的情绪在他身体里横冲直闯了一个多星期才散,现在还有余温,如今只是对方的电话打过来,耳边似乎又回荡起来那山呼海啸般的掌声。

  “顾帅。”还没开口,脸上便带了笑,温煜发现自己不讨厌这多事的小子,甚至还有点喜欢。

  总之是那种迷之骄傲感在作祟。

  “煜哥。”顾帅的声音响起,还是那么清脆,像是山涧的滴水一样,澄澈干净。

  “在哪儿呢?集训完了?”

  “嗯,今天上午回来的,明天吃饭啊?”

  “那恐怕不行,我有份素材要去收集,明天早上的飞机,正要订票呢,等我回来的吧。”

  “哦。”顾帅应了一声,神情间说不出的失望。

  “这次的素材很简单,估计半天就结束,要一起去玩玩吗?我还没买票。”说出口,温煜就有点后悔,倒不是他因为他邀请人一起走,这种事他经常干,主要是觉得自己可能会被顾帅拒绝。他认为自己和顾帅的关系并不算好,甚至是有那么一点陌生的距离,而顾帅又是比较传统保守的人,应该并不喜欢和他这样的人深入接触。

  “我去。”

  没等一秒,顾帅就答复了他,也没给温煜深想的机会。

  “额,哦。”温煜有点愣,电话挂掉的时候还有些愣,直到顾帅发来身份证的扫描件,他笑着在微信里回复,“不怕我爆个料啊?”

  “有什么好爆的?”

  “你身份证照不错。”

  “天生丽质。”

  职业习惯,温煜其实真想把照片转手发了,他有种预感,等顾帅拿了世界冠军,会火。

  视线从照片上移开,落在了出生年月日上,心里感慨,真年轻啊。二十三岁,自己才冲进社会,迷迷茫茫,还急功近利,一心想要做点成绩出来,结果也就是追着明星后面拍黑料,顺理成章的就成了一名娱记。但是人这位,都已经登上国际舞台,冲击世界冠军了。

  人和人,都是差距。

  买了机票,又和顾帅聊了一会儿,就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九点,他在帝都机场看见了顾帅。

  脱下了厚厚外衣的顾帅穿着一件黑白相间,横条纹的长袖T恤,小口的牛仔裤显得腿又直又长,背后背着个黑色的双肩背,从机场大厅的门口走进来,就好像朝阳一直在追逐着他,白色的运动鞋踩在闪烁的光点上,华丽的简直刺目。

  温煜眨了眨眼睛,觉得有点不适。

  原本,他只觉得顾帅长得干净挺拔,也不知道是不是拿了个金牌后,冠军气场加身,硬生生多了一丝从没见过的金色光芒。

  现在他脑袋里只能回荡出两个字,卧槽!

  温煜接了电话就在机场大厅等着人,顾帅一进门就看见了他,笔直地走过来,那双漆黑的眼与他撞上,似乎呈现出某种情绪的波动,最后终于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煜哥。”年轻的男人站在他的面前,挺拔的像颗笔直生长的树,枝叶茂盛。

  顾帅个子也不算高,就一米八出头,短道速滑似乎不能要太高的选手,顾帅在队友里已经算是比较高的了。他站在一米七六的温煜面前,差距并不算大,两人目光几乎可以平视,压迫性并不强。况且顾帅给人的感觉也并不强势,像是一只无害的幼犬,很乖巧,而且温顺,让人放心。

  “今天又剃胡须了?”顾帅的视线落在他的脸上,游移着,黑色温润的目光闪烁着微弱的星光,似乎在和记忆里的模样进行对比。

  “和你出门,不能太显老。”胡须是早上起床的时候刮的,嘴上没毛,还觉得有点不适应,冷飕飕的。温煜摸着下巴,被提醒了,还有些不自在。

  “最多就是舅舅。”

  温煜扬眉,这熊孩子。

  进了候机厅,时隔了快两个月,温煜才正式对顾帅道谢。

  这件事他一直放不下,关键他和顾帅不算熟,要是周彦晖那马屁精他也就不说什么了,可那时候他总共就和顾帅见过四次面,人家凭什么帮你收拾秽物,还给换洗衣服啊。要说顾帅天生爱照顾人,谁信啊?当时顾帅正巧打电话过来,赶上了,人就热情照顾了一回,可自己不能当成理所当然,这份人情必须得还。

  这也是他突然冲动地邀请顾帅去旅行的最主要原因。

  顾帅摆着手笑:“主要你醉的太死了,那个司机又把你丢在路边就走,寒冬腊月的,看见了能不出手吗?总不能下半辈子背条人命活着吧。”

  “严重了。”说得有点渗人,虽然知道这个理,但是莫名的有种自己欠了顾帅一条命的感觉。

  “那行,朋友间别说这些,遇见了照顾一下是应该的,你太客气,我反倒不好意思。”

  温煜笑着也不再提这件事了,只是心里一直翻来覆去地折腾“朋友”那两个字。只觉得顾帅对朋友的定义真浅啊,不过才见了四次面,就是可以费心费力照顾的朋友了吗?

  在候机厅里聊了很久,等上了飞机,两个人倒是没怎么说话了。

  顾帅戴着耳机看电影,很随意的姿态,腿敞着,背靠着椅背,看着看着,就歪到了温煜这边,温煜感觉到手臂上的力量,扭头一看,顾帅已经睡着了。

  机窗外的光亮落在顾帅的脸上,白色细腻的绒毛分毫毕现,柔软的甚至细腻,很难想象那个在赛场上锐不可当的男人,如今竟然这样温顺地在自己身边入睡。

  手指有点痒,似乎想要摸一摸。

  温煜收回视线,将注意力放在了播放着电影的屏幕上。

  ……

  平市是个山区,三线小城市,交通很不便利,快递进出,最快也需要三天,敢在网上买鲜果,就得做好买到烂水果的准备。

  平市就够落后的了,刘村就更加偏僻,偏到了大山深处。

  正丰在三十五年前,从这座大山里走出来,用他朴素嘹亮的歌声,征服了全国人民的耳朵。

  他有天赋,运气也好,正好碰见了歌手的黄金期,狠狠地红了一把,奠定了自己在歌坛“歌神”的身份。

  那时候他有钱有名,衣锦还乡,给家乡修了路,甚至也因为他的名字,为家乡的发展建设引来了不小的资金。一点点的变化引起了连锁的反应,据说当年刘村可是平市最穷的村庄,穷到孩子没书读,病人没医生看,进城走的全是泥巴土路,很多人一辈子都只知道守着家里的三亩地。

  后来。

  资本开始冲击娱乐业,所谓的人气被炒作成了明确的数据,像温煜这样的人应运而生,于是娱乐业就更乱了。正丰的歌唱事业就是搁浅,好些年没听见他的消息,只在江湖上留下“歌神”的传说。也就是去年,真人选秀类的节目突然开始爆火,老艺术家被重新请出来当导师,正丰这才重新回归大众的视野,老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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