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开始引起仲聆注意的,是班青与他相处时对他自然流露的亲近之意。那不同于旁人对他容颜的痴迷,而是一种近乎于发自内心的信赖。
这让仲聆不仅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曾有过前缘?
他仔仔细细的看了看班青的五官,却一时想不起自己见过这样的人。
等到班青喝得小脸红扑扑的时候,仲聆随便挑了一个话题:“今天九福记的点心,你是不是很喜欢?”
“喜欢,很好吃。”
“那你最喜欢吃哪一种?”
班青响亮的答道:“当然是桃花酥啊!”
他不知仲聆在循序渐进的套话,他虽然喝了点酒,松懈了些,但还没到喝醉的地步。
只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坐在他对面的仲聆,就像一场最美好的梦,也是他无数次午夜梦回里的过客。
他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但是这酒楼的灯是暖的,灯下的人正在与他对饮,宛若多年老友般的随意闲聊。
这是一种班青从未体验过的感觉,让他心里漫出暖洋洋的快乐。
他打了个小酒嗝,又慢慢补充道:“蜜桃青柠也好吃,只要是你亲手给我的,我都好喜欢的。”
仲聆又被他逗笑了:“你喜欢吃甜食?”
“别的都一般,就……就喜欢这个。”
仲聆在土匪村的时候,就经常见班青和他的狗带着桃花酥乱跑,知道他是真的喜欢桃花酥,这让他有些好奇。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桃花酥?”
班青脱口而出:“因为你喜欢吃啊。”
仲聆收了笑,看起来漫不经心:“你怎么知道我的口味?”
“当年你还小的时候,是你……你自己说的呀,你亲口说:‘桃花酥碎了有碎了的好吃,我就爱吃碎的。’”
这确实是他的口味,也像是他会说出的话。
他不记得自己何时说过这句话,但是仲聆感觉自己似乎接近了一个被他长久以来一直忽略的真相。
月色映雪,酒香迷人。
仲聆突然靠近班青。
仲聆微凉的手覆在班青的手上。
他低沉的声线充满诱惑,宛若海里夜歌的鲛人:“班青,我们在何处见过?”
第31章
班青虽然喝了一些酒,但他并没有喝醉,所以当他听仲聆如此问时,多少有些许迷惑。
他反应了一下,才知道仲聆问的是什么。
可是当他感觉到,仲聆的手握住了他手的时候,他瞬间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了。
他在心头偷偷想着仲聆,念念不忘了许多年。
如今终于有了回响。
班青大着舌头说:“就、就、就在此处。”
仲聆皱起了眉头,此处?
他环顾四周,确定这家酒楼,的的确确是他第一次来。
他不由得重新确认了班青的意思:“你刚才说,你在这里见过我?”
班青点了点头。
他看着靠的如此近的仲聆,看着他根根分明的睫毛,深邃含情的眉目,不由得神魂荡漾。
酒壮怂人胆,他爪子轻轻摸上了仲聆的脸。
仲聆一惊,下意识想躲开,却又生生停住。
班青一脸迷醉:“你一直在这里,在我心里,像一个梦一样。
很好,这天没法聊了。
亏他还当真了,原来这家伙正在借酒壮胆,还真敢调戏上他了?
仲聆沉默一下,立刻身体向后移,躲开了班青的手。
班青的眼睛发直,呢喃道:“你头发真长,泡在水里头黑黑的,柔柔的。你在水中来,又破水而出,你背后的水面,有漫天的光、漫天的火……”
水火不相容,这道理妇孺皆知。
在班青嘴里,却把这两者联系到了一起。
仲聆一时间以为班青喝醉了,才说得出这样的胡话。
这土匪的酒量难道这么差?
仲聆想,他根本不需要教这小土匪读书,这家伙喝点酒就露馅,一套一套的,自己会着呢。
“那你还记得是几年前吗?”
仲聆随口问,他并没有抱太大希望,他做好准备,想继续听一会儿班青的胡说八道,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线索。
没想到班青这次非常爽快的给出了回答:“就是十年前,你来的时候,怀里还装着桃花酥,就是九福记的。”
“那一袋子桃花酥都被水泡了,让你很是沮丧。”
仲聆回想了一下自己十年前身在何方,突然愣了一下。
他十年前,确实来过江北。
仲聆终于起了几分在意,他认真问道:“你说你看到了漫天的火,是怎么回事?”
班青似乎清醒了几分,他愣了一下才问:“你都不记得了?”
仲聆没说话,只是用一双眼睛看着他。
被这么美的眼睛注视着,没过一会儿,班青自己就招架不住,全都交代了:“那年胡寇打到元港城,见我们乘船往江对面逃去……”
十年前胡寇越过北地山脉,一路张狂又嚣张的向西边压进,居然打到了元港城。
北沐朝顿失半幅国土,宽江以北全境沦陷。
一路向西逃亡的百姓们到了江边,纷纷乘船往江对面逃去。
那已经杀红了眼的胡寇,就转而袭击江面的无辜民船。
仲聆的记忆,终于随着班青的描述而复苏。
他确实亲眼见证过这一场浩劫。
胡寇将投石器装了火油炮弹,投石器射程远,在岸上也打得到江面的游船。
被火油炮弹打中的船当场炸开,而没打中的火油弹掀起大浪,油倾泻而出,浮在江面,瞬间燃起连片的大火。
那一年江面火光冲天,死伤了不少人。
元港城往日的繁华风光被战乱撕碎,遍地都是大火和浓烟。
城里的人拼命躲着肆虐的胡寇,江边的人想上船逃离。
而江上的人陷入火海,依然无处可逃。
只有江的另一面,尚未被战乱波及。在那边有天子皇都,有驻守在西雁城的丁将军,和他率领的房图将军的精兵旧部。
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往江对面跑。
只有他和房邬,从江对面乘船而来。
仲聆明白了,刚才班青说的话,并不是随口瞎说,而是确有其事。
班青很可能是那场战争的见证人。
仲聆努力回想那时候的事情,却发现自己记得并不多。
他们是从元港城这里上的岸,但仲聆却对之后他与房邬同去边关,两人之力刺杀敌军将领一事,印象更加深刻。
那一次,房坞带着仲聆来江北的目的,是用胡寇的血来给仲聆的刀开刃的。
都说长兄如父。
房邬比仲聆年纪大了十一岁,他是又当哥又当爹又当妈,用了不少心血去栽培仲聆,拉扯他长大。
因为房邬早些年不知道自己同胞弟弟的存在,在得知仲聆的消息后,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仲聆,那个时候,无论是读书习武,仲聆起步都已经有点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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