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若是她娘家来抢人的话,她也不连累院子里这些人了,大不了跟着他们回去,到了娘家,或是投河,或是一头碰死在娘家门槛上,总归是不能让他们得逞的!肯花十两银子买媳妇的,还是她这样跟过别的男人的,能有什么好的?无非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罢了!
“工钱的事儿我做不了主,这样,你快些回去收拾收拾,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带你过去,你放心,黑老板的夫郎虽说脾气有些任性,但为人是极好的,你去了那边,什么都别管,只管好好做活儿,他不会亏待你的。”王鲲风看到连自家老娘都很关心这位小娘子,不由得多提点了她几句。
“我、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才好。”曾娘子又哭又笑,被周婶婶劝着回去收拾东西去了。
“王大哥,幸亏有你!”白春笙总算松了一口气。
“区区小事,你也不必担忧,我答应你的事情,定然会说到做到的。”王鲲风安慰道。
王大娘笑眯眯地看着笨拙示好的大儿子,忍不住在一边拿帕子捂着嘴偷笑。看到儿子看过来,急忙开口道:“春笙,你若没事的话,不如和我家大郎一起走一趟吧?正所谓瓜田李下,大郎若是就这么带着曾娘子过去,难免有人说闲话,倒是好心办了坏事了。”
“还是大娘思虑周到!”白春笙想想也是这个道理,索性又约上了周婶婶,三个人一起送了曾娘子去镇子外的别院。
黑鱼精的别院在镇子外一处山坳里,上次白春笙他们看到的,不过是最外围的几处客房,黑鱼精独占欲强,即便是狐妖家族的其他亲戚来探望自家夫郎,黑鱼精也不乐意看到他们太过亲近,因此特意命人将客人住的院子修筑在隔着一道小溪的山坳另一边,走过去都要小半天时间。
王鲲风带着他们一路沿着山道到了半山腰,将骡车停在山门外面,自有别院的仆从牵着骡车去安置,他们便下车步行入内。
说是别院,从内部看却更像是一个小小的村落,精巧的建筑散落在山坳各处,山坳内有溪流缓缓流过,几道木桥随意架在上面,沿着溪流还有些田地,种了些稻谷和杂粮、蔬果之类的,鸡犬相闻,见之忘俗。
“来了来了!大郎,这里!”黑鱼精站在门前招呼道,他本是想亲自去山门处迎接的,被自家夫郎打了两下才想起来,现在他扮演的是老大的老大(听着有点晕),作为老板是不会亲自到门口去迎接属下的,因此只能等在屋子里,却也不敢太托大,到底是等在了门边,装作兄弟情深的样子,将自家老大迎了进去。
狐妖青蓬却是个演技派,端着亲切的接见心腹属下的笑容,命人上了茶,却没有再进一步的亲近了,只是让曾娘子走上前去,给他看了看,又问她都会些什么针法,说了自己想要做些什么,聊了几句,便让他们留下吃顿饭再走。
王鲲风撇了黑鱼精一眼,让他克制一点,别太过热情了,万一弄砸了,他铁定把这条黑鱼炖成黑鱼汤!
“那个,青蓬你看着安排吧,若是需要采买什么稀罕的布料,我让他们去州府买来便是。”
“又胡说?年前还运了一整船的绫罗绸缎,库里还剩下许多呢,曾娘子,缺了什么尽管让他们去库里取,就是委屈你,要住在这里几个月了,你放心,住在这边一应生活琐事都不必操心,一个月二钱银子的月钱,若是衣裳做的好,定有厚赏!”
“公子言重了,小妇人本就是被逼无奈,避祸而来,东家和公子肯收留小妇人,小妇人已然心满意足,赏赐再不敢领的,只需每日两餐糙米饭便可。”
“好了,月钱是定要给的,我这就让人带你下去歇着,明日再开始做活儿吧,屋子里缺了什么,便去找管事的大丫头。”
曾娘子恭敬地对着青蓬磕了一个头,转过身,却直挺挺对着周婶婶、白春笙和王鲲风跪了下来,速度太快,三个人一时间竟都没反应过来。
“婶娘和两位兄弟对茜娘的大恩大德,茜娘无以为报,唯有在佛前祝祷,愿佛祖保佑三位恩人一声顺遂,多福多寿!”
说罢,那曾茜娘竟磕下头去,不顾周婶婶的搀扶,坚持磕了三个头,偏偏白春笙和王鲲风碍于男女大防,也不好去搀扶她,只能侧过身,当是受了她这个大礼,心下也不由得有些难受。
人都说女子嫁人便是第二次投胎,这曾茜娘实在是命苦,第一次投错胎,第二次也被家人送到了那地主家的火坑里,如今更是几乎连守寡都不能清净,要不是院子里的邻居们仗义相助,只怕这会儿已经投河自尽了。
“王大哥,接下来怎么办?”从别院离开后,白春笙坐在骡车里,有些担忧地看着王鲲风。这件事情他真的是一点忙都帮不上,不由得有些沮丧。
“接下来的事情你不要管了,不过,你若是想去看好戏的话,我倒是可以带你去看看。”王鲲风笑了笑。
“什么好戏?”
“看某些毫无心肝的人,是如何作茧自缚、自寻死路的。曾娘子那位娘家定下的未婚夫,这会儿应该已经在找人去退婚了,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要!”白春笙眼前一亮。
“走吧!我们先把婶婶送回家。”
“若不是幼青还在家里等着,我倒是想和你们一起去凑凑热闹呢。”周婶婶也有些好奇,不过,他们家幼青一个人留在王家也不像话,她也担心,“春笙,看仔细点,回来说与我们听听。”
“您放心吧,我一定好好看!”白春笙最喜欢看这样的热闹了。
回到镇上,将周婶婶放下后,王鲲风驾着骡车,先带他去买了几个烧饼,看到路边有摆摊卖甜瓜的,又买了几个放在车里。
“没带刀,这瓜怎么吃啊?”白春笙看着发愁道。
“这么吃。”王鲲风拿起一个甜瓜,用布巾擦了擦表面的泥巴,将甜瓜单手固定在车板上,一拳头下去,甜瓜被砸成了好几瓣,许是因为速度太快,里面只稍微崩出来一些果汁,断面显出甜瓜青黄色的瓜瓤来。
“吃吧,天气热,吃个甜瓜解渴。”
白春笙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吃瓜,想到他们此去恰好是充当“吃瓜群众”这个角色的,又忍不住有些好笑,接过那甜瓜慢慢啃了起来,王鲲风也拿着一块甜瓜,放任骡子慢慢在官道上溜达着,自己在一边吃甜瓜。
“这甜瓜真好吃!”白春笙一边吃一边用布巾擦嘴巴,甜瓜脆嫩多汁,瓜瓤如蜜一般,实在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甜瓜了。
“这种子还是我,我们东家,从皇城带过来的呢。”王鲲风顿了顿,“我那里还有一些种子,回头我拿给你,你那菜地不是还有些边角没动吗?正好种些秋瓜,现在种下去,等割麦子的时候甜瓜就能吃了,吃不完还能拿去卖。”
“好啊!谢谢王大哥!”白春笙笑一笑,继续埋头吃瓜。
“咱们都这么熟了,再叫王大哥就生分了,往后叫我阿鲲吧,或者大郎也行。”王鲲风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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