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本王不好,吓到你了,我只是想起,你随我来到大粥快有一年了吧?”
珍宝抬头,心里疑惑,“王爷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了?”想了想答道:“离开羽雾岛二百八十七天了。”
“记得这么清楚,是不是有点想羽雾岛了?”易天朗不想挑起珍宝的思乡离愁,不料弄巧成拙,一开口反而提起了羽雾岛,心中着实后悔,无奈话已出口,收不回来了,只能在心中说了句“该死。”
珍宝没吭声,点了一下头,眸子落在手中的茶碗上,默默地用碗盖一下一下地拨着浮起的茶叶。
“我派人出海寻过,却一直没有找到,不过你放心,我会继续让人找的,等找到了,就带你回去看看。”
珍宝又点了一下头,兴致缺缺地继续摆弄茶碗。
“房间里太闷了,”易天朗伸手接过珍宝的茶碗,放在桌子上,“不如去园子里瞧瞧,现在秋高气爽,菊花都开了,好些个颜色呢。”珍宝听了仍提不起兴致,易天朗却不由分说,拉起珍宝向外走去。
王府的园子里,应时地开满了各色菊花。大大小小的花朵,五颜六色,在午后的艳阳下灿烂地怒放着,异彩纷呈的美丽。忙得大苍蝇、小蜜蜂,各种各样的飞虫儿,从这一朵到那一朵,从上一朵到下一朵,在一小片的花海中间,闹哄哄、熙攘攘地狂欢。
“看,满园的花团锦簇,不比春天差吧。”易天朗显得兴致盎然,指着一片花海朗声道。
“羽雾岛上没有四季,一直都是绿色的。”珍宝的思绪还没有从羽雾岛中走出来。
易天朗拉着珍宝的手,走上园中小径,“那岂不更应该好好感受一下,春夏秋冬,四季更迭的景致?现在是秋天,你看这红叶黄花,不也是别样的美丽吗?等再到了冬天,我带你去更北的地方,看冰雕,坐雪犁,好不好?”
珍宝点点头,顺着易天朗的手指,展目望去,满园的金秋风光,说不出的浓稠、艳丽,太阳暖洋洋地照着劲松翠柏,槐杨初黄,一池碧水映着通透的蓝天,几朵白云舒展而过,格外的清爽。
珍宝被这大好秋光所感染,深呼出一口气,易天朗拉着珍宝,追一会蝴蝶,捉几只螳螂、秋蝉,逮着个肥大的蚱蜢再吓唬一下。珍宝被易天朗有意无意地破坏掉沉郁起来的心情,渐渐被这些花鸟虫草勾了心思,不再去想那缥缈的羽雾岛。
两人嬉闹了一阵,来到小山丘上的结庐亭里休息。易天朗支起一条腿,靠着亭柱坐下,手里摆弄着一根狗尾巴草,扭头看着亭外的景色。亭子虽然不高,却也将满园的秋色尽收眼底,对面的假山上一股溪流倾泻进两亩方池中,潺潺水声,幽幽花香,道不尽满园的宁静繁华。
易天朗招了招手,珍宝乖顺地走到他面前,易天朗抬头笑着说:“离那么远干嘛?”一把将珍宝拉到怀里坐下,一手搂住珍宝,一手拿着毛茸茸的草茎,搔着珍宝的脖子。珍宝笑着躲闪,口中嗔道:“王爷这么大的人,怎么还象个孩子似的淘气!”
“哪里淘气?说!”易天朗扔了草茎,两手在珍宝的腰上搔痒,珍宝熬不过,连声叫道:“服了!服了!”笑软在易天朗的怀里。
易天朗搂紧靠在怀里的珍宝,突然就有种想要揉进身体里的冲动。
“王爷,你要勒死我了。”珍宝掰着易天朗还算有些力气的胳膊。
易天朗松开胳膊,让珍宝舒服地靠在自己怀里,又拿起珍宝的手来,细细端详。指节均匀,没有分明的骨感,手指修长柔软,白皙得让易天朗想起,曾经在皇后娘娘那里吃过的玲珑烧麦的皮,透明得看见里面骨血的样子。
易天朗自认阅人无数,这么剔透、漂亮的一双手,也只在自家王妃的身上见过,不愧是海外仙品,果然不凡。想到珍宝每天用这双手,挑菜,做菜,摆弄菜刀,实在有点暴殄天物。若是弹弹琴,作作画,应该更合适吧。可以想象,珍宝宽衣广袖,手执箫管,御风而行,是何等出尘离俗的画面,这一副仙姿秀骨,当真只应天上有。
“王爷,你为什么抓着我的手不放?”珍宝回头见易天朗紧盯着自己的手,一副心驰神往傻兮兮的神情,只好将神游太虚的王爷唤回来。
“啊?”易天朗回过神来,不过显然没听见珍宝的话,“你说什么?”
“我问你,总抓着我的手干嘛?”珍宝又重复了一遍。却并不把手抽出,任由易天朗抓着。
易天朗收回眼睛,“啊?为什么?不为什么,我这不是心疼你呢吗。”终于想起还有正事没办。
珍宝不解,“心疼我?为什么?”
“瞧!多漂亮的一双手啊!”说着,易天朗的两个大拇指轻轻揉搓着珍宝的手背,“却为了我,甘愿每日下厨,干了许多粗活儿,瞧瞧,手都变粗糙了。身为你的夫君,我。。。”易天朗停了一下,无比自责地道:“于心不忍啊!想我易天朗,堂堂闲王爷,就算不能给你锦衣玉食,金屋琼宇,最起码,也有责任让你衣食无忧,不用操劳,可是。。。”说到动情处,易天朗貌似哽咽。
珍宝吃惊地看着易天朗,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变粗糙了吗?”
“嗯,比我刚见到你时粗糙多了。”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正确,特意翻过珍宝的手掌,找到一块肉眼不可见的细小伤口,摸了两下,“瞧,这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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