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海拉细胞吗?”江起云问。
“当然知道,”童维不假思索,“那是1951年,从一名黑人女性的宫颈癌组织里分离出的细胞株,不同于人类其他细胞,这个细胞株不会衰老致死,可以无限分裂。”
“对,普罗米修斯就是基于这种永生细胞研制出来的,但是动物实验的成功率非常低,无限分裂很难精确控制,会导致实验动物各种畸形和变异。按道理说,这种药是不应该用在人身上的,一旦发生不可控的变异,患者只有死路一条,而药物很可能会变成病毒,说不定会……”
“会引起生化灾难是吧?”
“嗯,”江起云点头,神色复杂,“但我实在没别的办法,如果不能让可可彻底恢复健康,让他醒过来又有什么意义?好不容易有一次重生的机会,我只想给他最好的一切。哪怕只有亿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必须试一试。”
在用普罗米修斯治疗之前,江起云去拜过一次佛,当时实体的寺庙已经不多了,他费了很大力气才在深山老林里找到一个古刹,三跪九叩匍匐于山路,数千台阶逐一而上,终于在古旧斑驳的佛像前许了愿望。
不知道是不是体力不支晕倒的时候出现了幻觉,他好像听见有个声音在问他:“你到底想求什么呢?”
江起云回答那个声音:“上一世我欠他太多,只求这一世他能忘掉以前的种种磨难,健康醒来,与我团圆,以后生生世世,都让我能找到他,守护他平安。”
那个声音又说:“你也太贪心了吧?”
江起云想了想,任性执拗地说:“可我对他,就是这样贪心。”
也许真的是佛祖显灵,上天开眼,又给了他们一次机会,普罗米修斯成功了。
杜可就像被绑上高加索山的普罗米修斯,日复一日的痛苦折磨之后,他终于又长出新的身体,而这次再没有鹫鹰来啄食了。
不仅如此,再次醒来时,他神智清楚,一眼就认出了江起云。
“哎,”杜可迷茫地看着他,“江先生?你怎么在这里?这是哪里?我怎么了?我不是应该去给你上课吗?”
那一刻,江起云的心里一半是冰冷的海水,一半是热烈的火焰。
他为杜可恢复健康,并且能认出他而欣喜若狂,但又无比焦灼地想,我在佛前许的愿望这是达成了?可可确实没想起之前的事,但他也记不住以后的事啊。
别的病都治好了,奇怪的失忆症留下了。
以后的每一天,要怎么和杜可解释,现在是一个世纪以后,你熟悉的生活都消失了,你认识的人都死了。要怎么跟他解释,会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我。
那不是相当于把所有痛苦重头再来一遍吗?
那个晚上,江起云喝了很多酒,喝醉以后一直又哭又笑,想要倾诉可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只有一个云和的新款陪护机器人,是被他领回家试用的。
那机器人颇为善解人意,他按照指令给江起云倒酒,并且识别出他情绪低落,还主动安慰他,说:“如果您需要的话,我可以成为您最好的倾听者。”
江起云心里一动,可可熟悉的生活环境没有了,那就再给他重建一个,他的亲朋好友都不在了,同样可以给他创造新的替代品。
他们这辈子最遗憾最后悔的事就发生在那一天。
那就把无数个最好的那一天都补偿给可可。
天亮之前,江起云做了决定,他要送给可可一座时间凝固在最好时刻,没有眼泪也没有死亡的城市。
五年之后,可可世界诞生了。
……
这一边,暖黄的灯光照着在餐桌边相对而坐的杜可和谢明乔。
谢明乔刚听到杜可被人伤害身体,强迫乞讨,就气得捶桌子,要到处暴走。
杜可赶紧按住他的胳膊,示意他稍安勿躁。
“其实我那三年的记忆非常混乱,几乎没有清晰的印象了,我只隐约记得,每天早上会有人把我带出去放在街上,晚上再领回去,我和其他乞丐一起住在一个又小又脏的房间里,晚上会被锁起来,好像没有床,是睡在地上的。如果谁要到的钱太少,会挨打会没有饭吃……但我也记不清他们的脸了,不管是同住的乞丐,还是看管我们的人,都不记得了……好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旧的人死去或者逃走,又有新的人进来。”
杜可托着腮,小眉头绞在一起,回忆起那三年的经历,他十分吃力,脑子里几乎不剩下什么具体细节,毕竟当时半疯半傻,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也幸好记不清了,否则现在回忆起来,只怕又是一番锥心彻骨的疼。
“哦,对,我记得有一个老婆婆,她和我们不一样,她是个真正的乞丐,”杜可恍然想起了什么,居然浅浅笑了笑,“我隔三差五能遇见她,她对我很照顾,她看我吃不饱,会把从家里做了带出来的饭分给我吃,会把别人丢给她的糖也分给我吃,她会絮絮叨叨地和我说话,虽然我也想不起她都说了什么……”
“其实也不是一点好事都没有,”杜可说,“我还记得有一条大黄狗,它总喜欢围着我转,因为我会给它一点吃的。它会把垃圾桶里的东西叼给我,莫名其妙的什么都有,有时候是鸡骨头,有时候是玩具小汽车,还有一回叼了半盒粉笔给我,我拿粉笔在地上画画,它就蹲在我身边看着……”
52书库推荐浏览: 木子萌 豪门总裁